被害人参与国际刑事诉讼是各国“被害人运动”和国际人权法与人道法猛烈推进的结果,唯有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次把它落到实处。预审机制和被害人广泛参诉是该《规约》的两个主要创制。《国际刑事法院“三造诉讼”实证研究》系统研究了法院各情势与案件预审阶段的被害人参诉问题。被害人不是当事人,但是其参诉地位与权利远远超过证人,在很多方面接近当事人。因此,作者把被害人参诉的刑事公诉结构称为四方三造的“三造诉讼”。《国际刑事法院“三造诉讼”实证研究》考察了法院“三造诉讼”伞部英/法原始文件,考察样本具有原始性、性、多样性、生动性和完整性。
中国一贯重视反腐败。中国政府支持制定《公约》这项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并本着真诚合作、实事求是的精神参与了《公约》的谈判和起草工作,为《公约》的制定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建议。中国政府并于2003年12月10日签署了《公约》。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会批准加入该《公允》。 本书根据读者查的反腐败法律文件暨相关文献资料(包括中英文本)的需要,在内容上分为三编:编为“《联合国反腐败公允》暨相关文献资料”。第二编为“区域性相关法律文件暨文献资料”。第三编为“其他相关文献资料”。
《法律的成长》源自卡多佐1923年12月在耶鲁大学所做的演讲。演讲分三次讲完,后来讲稿被整理成书。卡多佐开篇就提出了“法律为何需要成长”这一话题。他承认法律的确定性是有其意义的,不确定则无法预知行为的后果,法律引导行为的价值就会丧失。在肯定了法的确定性的意义后,卡多佐提出了两点忠告:首先,我们在崇拜确定性的时候,一定要对正确的和错误的确定性进行区分。其次,我们在拥有确定性之后,还应当记得:确定性不是的好东西,有时候为了获取它,我们付出了太多的代价,对确定性的盲目崇拜容易变成一种无法容忍的僵化和刻板。对于法律如何成长的问题,卡多佐认为,首先需要一种有助于法律成长的哲学。他指出有四种力量是法官必须遵循的:逻辑、类比、历史和习惯的力量。接下来,卡多佐探讨了法律的功能和目的。在卡多佐看来,
本书是关于国际法上废除死刑制度的理论专著。本书深入研究了国际社会在放弃死刑方面的法律进步,讨论了在联合国人权制度(《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等国际法律文书有关死刑问题条款的制定、解释和实践)、国际人道法领域(《日内瓦第三公约》和1977年两个议定书)、国际刑法领域(“二战”后的起诉、治罪法、特设法庭、国际刑事法院对死刑的排除)、欧洲人权法(《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解释,公约第六号议定书的起草、解释,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和欧洲联盟与死刑)、美洲人权法(《美洲人的权利和义务宣言》和《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与解释,公约《关于废除死刑的议定书》等)和非洲人权法等领域废除死刑的问题。其中,联合国人权制度和欧洲、美洲人权制度是重点。作者在书后附录了
从深化理论和服务实践两个基本指导思想出发,本书选取国际刑法研究中的一般理论、国际犯罪、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国际刑事法院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五个基本方面,循着“现状概览、问题分析和前景展望”的思路,对我国国际刑法20年来的研究,从基本问题的思考到前言问题的关注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以此为基础对国际刑法理论研究与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局限予以多视角的分析,进而对未来国际刑法的发展趋势、研究重点做了前瞻性的探讨。相信本书会对以刑事法学、国际法学为研究方向的本科生与研究生的学习与研究提供足够的参考和极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