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与妥协》对美国宪法在过去近四百年(从17世纪初北美殖民地的起源至20世纪末)的发展演变作了一种连贯的、有实质内容的叙述,并通过这种大跨度的历史叙述,来探讨美国宪法的重要概念和原则的起源与变化,分析美国宪法变化的动力、机制、形式和结果。作者认为,只有在我们对美国宪法的历史获得了一个比较清楚而准确的认识之后,我们才可能比较客观而有见地评论其利弊,并终领悟和把握其包含的(对美国人和对中国人的)历史启示。 《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增订版)》在修订2000年版和2005年版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即从90年代初至今的美国宪法发展史。
本书是一部激情四溢、理由充分的警示录,同时也是一部引人入胜乃至轻松有趣的作品。有人主张废除陪审团制度,将陪审团的权力移交法官或者“专家”小组,对此,德威尔法官在本书中一一驳斥。与“冗繁晦涩的法学文著”不同,作者回溯了陪审团有罪裁决与无罪裁决的历史衍进,引用了著名审判的真实记录,例如:对年轻的贵格教徒威廉·佩恩的控诉、赛伦“巫士”审判以及18世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报刊印刷商约翰·皮特·曾格的民权审判——该诉讼由“费城律师”的原型为其赢得。德威尔法官讽刺性的幽默意趣渗透在字里行间。 但是作者也感到深深的忧虑,他警告我们:由于漠视与误解,陪审团制度正在危急之中;如果公众对其不闻不问,那么就可能会失去它。长期担任出庭律师与联邦法官的经历使作者确信:如果参与审判的法律职业者给予其一个
本书记述了 1787 年至 1887 年间的美国百年行政法史。讨论在 1787 年至 1801 年的联邦党时期如何架构财政和税收部门、设立总检察长、设立行政课责机制、在普通法背景下进行司法审查。在 1801 年至 1829 年的民主共和党时代,如何实施禁运行政和土地行政、建构相应的内部行政控制体系。记述了在 1829 年至 1861 年的杰克逊时代,第二合众国银行的消解、公职轮替与行政组织的改革、蒸汽船规制的兴起。继而讨论了镀金时代的行政法、文官制度的兴起以及退役保障金裁决和禁邮令的实施。 本书让读者了解美国建国百年间行政和行政法的运作,揭示出一幅曾被遮蔽的美国公法史长卷。本书对我国行政法史、内部行政法、国家建构与行政法的研究亦不乏启示和借鉴意义,适合从事行政法学、宪法学、法学理论、政治学、美国史、美国法和美国研究工作的读者
近代中国遭遇的是“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先有清廷大举洋务,推行实用科学,苦心孤诣造就“同治中兴”.然而甲午之败,让人不免慨叹国家之积贫积弱-5只在于器物.也在于制度和人心,对“百代犹行秦法制”之弊,认识日深,于是立宪制,开国会,倡共和,修律法。然而以中国之老大帝国,难有小国“船小易调头”之利,沉重的传统,也不易收获一转百转、立竿见影的效果,中国转型之艰.历时之久,似乎是国誊使然。
《乞丐王子》虽以16世纪的英国为背景,但真正影射的却是19世纪美国社会贫富不均的问题,书中,马克·吐温的文风已不若当初那样幽默和犀利,而是混合理多成长过程过中的思考,汤姆和爱德华王子都不满意自己的生活状态,认为对方的世界无限美好,但真正历过对方的生活后,才明白适合自己的生活才是最快乐,最幸福的所在。
本书是一部判例集,选译了美国地方法院和联邦*高法院在过去两百多年来所判决的有关美国宪法**修正案的一些经典判例,能够体现出一些法官对相关问题的法理思考和法律推理,而且译者做了必要的说明和学术性注释,有助于我国的法律学者加深对美国司法制度和司法技术的了解。
本书特别适宜于宪法学家和经常适用成文宪法的法院。成文宪法虽然并非刚面世,但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即开始的非殖民化运动以来,赢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非洲各殖民好依据成文宪法不断宣布独立。它们中的大部分宪法是仿效“威斯敏斯特”模式,但其中的多数又被美国模式所取代。尼日利亚和加纳是循此步骤的两个重要的非洲国家。本书不仅关注美国模式的各国,而且也注意了其它类型宪法的国家。 作者相当精辟地分析了美国各法院各种不同类别的宪法解释方式,反映出他在这方面的高深造诣。这一特征在书中十分明显和突出。作者并不局限于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而且还从成千上万判例汇编中相当成功地探究了美国其它法院判决的不足。这些汇编不易为开业律师利用,主要是由于代价太大,而这正是本书展示给国外读者的价值。书中包含了很有价值
本书为“技术转移法丛书”之一,选编了美国联邦法院和上诉法院有关解释美国专利法的39个典型案例,逐个进行分析。本书分为美国专利法概述、可取得专利权的主题、可取得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申请、专利权的保护、专利侵权的补救、专利交易七章,通过这些案例,读者可以对美国专利法制度有一个系统、深入的了解。 本书可供从事对美贸易、投资、技术转移实务的厂商以及研究、学习美国专利法和跨国技术转移的教师、学生参考。
美国是伴随着战争成长起来的国家,从殖民地时期的生存之战,到革命时期的独立之战,直至今天的海外反恐战争,美国几乎是十年一小战,五十年一大战。在这所有的战争中,对美国人影响*的一次,莫过于1860年代的南北战争,这场内战的伤亡人数,超过此后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伤亡人数的总和。内战解放了黑人奴隶,黑人奴隶参与战争后,完全改变了这场战争的性质,也冲击了既有的战争法则。为了应对这种新情况,林肯麾下的将领们授权弗朗西斯利伯起草了一部战争守则,是为林肯守则。约翰维特教授的这部精彩绝伦之作,正是围绕着利伯及其守则的诞生过程,再现了波澜起伏、争议不断的美国战争法律史。 战争法是近代文明国家之间的战争准则,美国历史上的每一次战争,背后都隐约浮现着战争法的影子。维特的这部《林肯守则》以生动而深刻的历
白雪峰编写的《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与实践》对国内外学术界在美国司法审查制度问题上的研究成果和观点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分9个章节论述了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发展,及其对美国宪政体制运作所产生的重大影响,并力图阐明几个重要问题。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美国的立国和兴起,是世界现代史的中心事件之一。美国的兴起与其宪政的相关度问题,更是身处现代化漩涡中竭力保全自身文明政教制度的中国知识界的核心关切。如今,离开这一事件、这一问题,中国知识界几近无法“正常”思维——吊诡的是,美国宪政对中国知识界来说迄今仍是未解之谜。 长期以来,我们思考美国宪政的一般路径是:将之拆解为一系列据说可放诸四海皆准而中国自不能不准的宪政“要件”,寻觅这些要件在中国的蛛丝马迹,嗣后有则再接再厉,无则奋起直追。然而,正如循此路径而进的宪法大家张君劢所示:这种路径终只会得出如下结论:中国人因所谓“民族劣根性”而缺少宪政习惯——这无异于说,除非彻底抛弃中国文明传统,否则永无“宪政”之日。
《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群体研究(1895-1928)》是中美关系史入物研究继美国传教士、外交官、税务司等群体后挖掘的又一新领域——法律职业群体研究,也是在近代法制史研究中以人物群体研究的视角来拓宽西法东渐的研究视野。《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群体研究(1895-1928)》通过论述1895—1928年美国在华法律职业人所从事的法律教育、司法审判、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职业活动,以及他们建立远东美国律师协会以加强联系、提高业务、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努力,揭示了清末民初来华美国法律职业人作为一个整体,既是美国侵犯中国司法主权的一个缩影,又是美国对华进行文化教育渗透的一种体现,侧重于中国法律职业从无到有的近代化使命和当代中国走向法治的视角,对他们的法律活动所带来的法治模式、所体现的专业精神在当时产生的积极影响,以
\\\\\\\\\\\\\\\"【内容简介】: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9—1916)是 知名度的美国作家之一,也是作品在 上被翻译得 多的美国作家之一。他幼年因贫困辍学,做过小偷、水手、淘金客,足迹踏遍大半个世界,以“硬汉作家”成就大名,但 终以过量服用 品 自 杀。他坎坷丰富、大起大落的一生成就了他 的风格和魅力,历久不朽。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 的中篇小说杰作,被誉为 出色的动物题材小说,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这一过程充满了野性与人性之间的交织与角斗,而 终野性占据了 。作者借此深刻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
《喧哗与骚动》是美国南方文学领军人物威廉·福克纳的重要代表作之一,是 部为作者带来盛誉的作品,也是作者的得意之作,也是福克纳 部成熟的作品,也是福克纳心血花得 多,他自己 喜爱的一部作品。该书在出版了多年之后,才因其复杂的结构和令人迷惑的内容而引起极大的关注。小说表现了福克纳 的写作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成为批评家争相研究的对象。评论家从不同的角度对该小说做了多方面的研究。 小说大量运用多视角叙述方法及意识流法手法,是意识流小说乃至整个现代派小说的经典名著。与《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并称为意识流小说的三大杰作。
在国际人权公约和文件中,“少数人”作为一种特殊人权日益受到关注,但有关“少数人权利”的研究,从理论到实践都比较匮乏。本书独辟蹊径,从哲学、文化与法律关系维度人手,着眼于理论和实践,在参考大量中外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不仅从“少数人”问题的缘起、“少数人”的概念、“少数人”文化的平等承认、现代宪政主义对文化多样性的排斥、“少数人差别权利”的法理基础等维度出发,着重论证和阐释“少数人差别权利”在哲学、文化与法律上的合理依据与必要性,而且以加拿大为个案研究,从少数人差别自治权利、少数人差别习俗权利、少数人差别语言权利、少数人差别群体代表权利、少数人人融帮助权等层面展开对“少数人差别权利”考察和梳理,是一部系统阐释“少数人差别权利”方面有分量、富有启发性的法学论著。
周雅荣先生编著的这本《美国法律辞典(汉英双解)》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律和英语专业师生、律师、司法官员、翻译和研究工作者、涉外企业和驻美机构工作人员,以及赴美留学、创业和定居华人的参考工具书。内容包括学术性强的美国各门法律的术语,也涉及美国日常生活中与法律有关的用语。鉴于美国法律体系的渊源和路易斯安那州的特殊历史原因,本书还选编了若干主要在英国使用和存在于大陆法系内的法律词汇。全典共收词目及其相关词语一万五千条左右(包含缩略语等)。
《外国人侵权请求法》根源于1789年《司法法》第9条,经过几次修订后,目前编纂在《美国法典》第1350条,规定:“对外国人仅基于所实施的违反万国法或者美国缔结的条约提起的任何侵权民事诉讼,联邦地方法院具有初始管辖权。”该条款制定出来后基本上处于沉寂状态,直到1980年。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Filartiga v.Pena-Irala案中的判决让《外国人侵权请求法》走上了复兴之路,同时也在学术界掀起了对于《外国人侵权请求法》的出台背景与立法目的的争论。目前,一般认为,《外国人侵权请求法》的通过,直接原因是回应Maibois事件等外交危机,避免因“拒绝司法”而陷联邦政府于不利地位。终,在宪政体制上,联邦主义占据主导,联邦法院成了审理涉及外国人的案件的主要司法机关。 在长期的实践中,面对各界的争议以及社会不断变迁的现实,《外国人侵权
王泽林编译、傅崐成主编的这本《北极航道加拿大法规汇编》收集和翻译了加拿大九部与北极航道联系*为密切相关的法规,以及一部法规的部分条款,还有两部指南(说明书),重点研究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理问题,以便我国相关研究人员更好地理解加拿大管理西北航道航行的法规与制度。
《美国禁止残疾与基因信息歧视法解读》是对美国联邦《2008年美国残疾人法修正案》和《2008年禁止基因信息歧视法》及各州反残疾和基因信息歧视立法主要内容的权威解读和阐释。美国严禁基于残疾或基因信息而施以歧视。《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是美国部禁止在雇佣、公共服务、公共设施和电信领域中歧视残疾人的国家综合性民权法,旨在“为消除针对残疾人的歧视提供一个清晰而全面的国家指令”;要求拥有15名以上雇主向适格的残疾人提供平等机会,使其从非残疾求职者和雇员可获得的有关雇佣的各种机会中受益;禁止在招聘、雇佣、培训、晋升、薪酬以及其他雇佣条款与条件上实行歧视。《2008年美国残疾人法修正案》进一步扩大了保护范围,对雇主课加了新的职责和要求。《2008年禁止基因信息歧视法》旨在保护个人的基因信息免遭雇主和保险公司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