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9年11月9日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6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4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有许多性规定:如纯程序性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查阅权诉讼的原告资格和查阅范围,经批准的内部程序外部化适格被告,统一办理行政许可外部程序内部化的适格被告,基础行政行为审查标准和证据的区别,新旧法的选择适用,瑕疵痊愈的法律适用和裁判方式,被告逾期举证第三人补证的处理方式,不予许可案件的审查密度和方式,多因一果的赔偿责任和民行赔偿一并解决,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下的行政补偿诉讼时机、程序和标准以及裁判方式等。 该司法解释之所以有性规定,是因为我国行政许可法是世界上专为行政许可行为量身定制的专门法律。行政许可授益行为与行政处罚负担行为恰为行政行为理论中对应的行为,行政
本书既是刑诉证据科学实践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刑事立法、执法实践的必然和结果。全书对为什么确立和实行《适用规范》的立论?《适用规范》的概念及其法律、形态、实用特征和地位、作用是什么?如何正确适用《适用规范》及其目的、原则和方法等等,一一作了简单而详尽的阐述和回答。在此基础上,全面科学地分析了新刑诉讼法实施前存在的“贻误战机,证据难查”、“时过境迁,证据难补”、“遗弃丢失,案件难定”以及由于证据适用行为随意造成的证据不足、“一对一”、“退补侦查”、人犯“超羁押”,甚至长期“挂起来”等刑诉证据适用行为的教训和原因,针对性地确立了刑诉案件各个具体罪种的证据“适用规范”。可以说,《适用规范》是对刑诉证据科学实践的丰富和发展,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刑诉法学研究的有益尝试和探索。
在不同的现代法律制度中,法官所扮演的角色有何区别?在英美、西欧和社会主义国家中,民事诉讼当事人、刑事被告以及他们的律师各享有什么权利?在这部启人深思的著作中,一位的法学家对世界各地的法律制度如何管理司法以及政治与司法的关系作了高度原创性的比较分析。米尔伊安R.达玛什卡展示了一种新的视角,使得迥然相异的程序特征呈现为可辨识的几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