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经济学译丛·法律经济学的原理与方法:规范推理的基础工具》旨在向那些渴望运用经济分析方法和数学技巧的读者提供技术方面的指引,同时就其中蕴含的哲学原理作出结构性阐释。《法律经济学译丛·法律经济学的原理与方法:规范推理的基础工具》对经济学分析与道德哲学、政治理论、平等主义以及其他方法论等法律经济学原理进行了整体介绍,同时描述了法律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细节,例如模型构建、衍生工具、微分方程、统计检验以及计算机程序运用等。总之,这是一部非常实用的著作。
经过努力,《 释义》(以下简称《释义》)终于和大家见面了。《条例》是2000年《海关法》实施以来海关行政处罚工作经验的总结,凝聚了全体海关工作人员的智慧,认真学习和领会《条例》的原则和各项规定,是正确执行和实施的关键。修订小组的同志们根据立法原意,结合海关执法实践,编写了这本《释义》,详细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条文内涵、适用条件和执行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等,我们相信,本书对于大家学习、理解、掌握和正确实施《条例》会有所裨益。 本书仅作为海关工作人员学习的参考,具体执法应当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2020年版)/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丛书》涵盖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程序、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征地拆迁和移民、生态环境保护等8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方面列举了问题类别,每个问题又列举了常见表现形式和定性依据,部分问题还列举了处理处罚依据。
本书基于多边贸易协定及其主要成员靠前立法,对补贴利益度量基准规则的演变进行了系统的历史考察和比较研究;基于市场经济国家间和市场经济国家对 非市场经济 国家的历史案件,对多边贸易体制主要成员反补贴价格比较实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统计分析和比较研究;基于反补贴争端和规则谈判,对补贴与反补贴多边协定中利益度量基准规则的发展趋势作了判断,旨在探究中国作为转型经济大国在多边和双边反补贴争端中待遇的真实现状和未来趋势,为能否和如何解决此类争端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薛兆丰博士的这本书对中国经济具有重大的价值。简单地说,它指出了美式(更大程度上是欧式)反垄断法的种种圈套和谬误,而许多国家正在生搬硬套这种反垄断法。只要读完这本著作,你就会奇怪在经济科学当道的年代竟然还有如此错漏百出的东西,而且还会惊叹其它国家竟然还会对这趟混水趋之若骛。 兆丰的项工作,就是阐释为什么一系列的现象——诸如企业扩大规模、锁定转售价格、企业纵向整合、低于成本定价、价格歧视和多种类型的合并——其实都是促进竞争和有益经济的行为。不幸的是,用来解释这些好处的这些强有力的经济逻辑,以前并不总是被人理解。美国的反垄断法始于1890年,但兆丰所介绍的这些令人折服的解释,许多是到了20世纪后半叶才逐渐在经济学研究中成形的;而尽管美国的法院在过去这些年里已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将2008年1月1日生效。这部法律是将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进行合并统一后形成的。这部法律生效后,将统一适用于内资、外资企业;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同时增加了有关反避税措施。因此,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于减轻和平衡各类企业的税收负担、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企业所得税征管力度、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使
本书把隐藏在世界金融危机背后的债务的实体经济学理论进行了分析。以“债”为主题将经济危机从历史性、经济性的角度进行了细致观察,不仅提高人们对债务的警惕,而且揭示了新的全球性金融范例,进一步提升了债务经济的根本解决办法,对我们目前的经济问题也具有警示作用。
本片将讲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背景以及用人单位内部应设置调解委员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劳动争议调解的范围和调解组织的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和法律处理等问题。本片结合案例,通俗易懂,便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学习培训。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已经组织翻译出版了URC522的中英文本。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规则,我们接着翻译了本书。本书包含的对URC522每条规则的评注,反映了起草该规则的ICC工作组当时的起草意图,可作为对规则理解的参考,但并不能取代规则本身,也不能规则做任何修订。
梅因写作《古代法》的目的是考查古今法律观念之关联性,这决定了他主要使用历史学方法对法律思想史进行梳理。他将社会分为改革型社会和停滞型社会,并认为,在改革型社会中,实在法总能跟上社会观念、改革需求和道德水平的变化;而在停滞型社会中,实在法因为步伐过于落后而僵化。他又提出,在改革型社会中,实在法之所以能够进步,在于人们对法律上的拟制、衡平法和直接立法这三种法律演化工具的次第综合运用。梅因分别考查了家庭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和刑法中的观念演化史。刑法和侵权行为法最初是重合的,因此梅因的考查对象基本是私法演化史。在每一个部门法的演化史中,三种法律演化工具都接力式发挥了自身的作用。“从身份到契约”是考查家庭法演化史时得出的结论。
《企业事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使用指南》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立法的指导思想、立法精神、立法背景和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对条文所包含的理论、含义、法律依据、注意事项作了较为具体详尽的阐释,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