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是国家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施行,对于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配合网络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直接参与本法起草制定工作的同志编写了本书,对网络安全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主要特点及条款内容进行解读,供学习参考。
作为国内网络借贷领域的法律专著,本书独创性地提出了网贷的众筹属性对于网络借贷法律逻辑体系的建构、监管方法的选择以及阻却非法集资刑法规范滥用的重要意义;从信息披露功能等角度论证了银行业和证券业信息披露的区别,并以此为视角分析了英、美、法三国网络借贷监管体制的差异;分析了证券模式的网贷在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追究上的优势;论证了网络借贷应以小额为本分的法律逻辑;为网络借贷建立了逻辑一体化的完整的法学体系。
《自媒体传播模式下的网络侵权立法研究》以自媒体传播模式为研究背景,在对自媒体传播模式与传统媒体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归纳出自媒体传播模式的产生对现行法律制度的影响和挑战。通过分析法学理论和现行的法律规范中,尤其是《侵权责任法》针对网络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中无法合理适用于自媒体传播模式之处,提出自媒体传播模式在归责原则、数人侵权等方面应当适用的特殊规定。*终综合总结出关于自媒体传播模式法律适用的若干设想,并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提出对自媒体网络侵权立法的若干建议。
在中国,开网络法律课程,出版网络法方面的系列论文集,有必要,而且有益处。这有助于唤起学术界及立法界对这方面的注意。实际上司法界已早就不得不注意了。如果我国学术界、立法界再不重视起这方面的问题,我们肯定要落后。不仅是必然落在发达国家后面,还可能落在经济实力本来不及我们的发展中国家后面。正如北大的王选教授说过的:我们可能会错过一个时机,但我们不应错过一个时代(大意)。 这部《网络法律评论》,肯定会有一些带幼稚、初步特征的缺点。这不奇怪,也不要紧。关键是它在学术界打破了这一领域的相对沉寂。如果将来中国法学界会在这一领域活跃起来,那么就应当说这部集子“功不可没”了。
网络法是网络时代的“新生儿”,是一片充满诱惑的新领地。本书从网络法的独立性之争切入,总结了网络法走向独立的路径,并将其界定为以网络空间行为为调整对象的另类规范体系。 网络法在当今各国并没有统一的面貌。我国的网络法制处于积极建设阶段,其主干内容为 电子签名法、电子商务法、电子政务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网络犯罪的刑法制度、管辖制度、证据制度、法律适用制度等。本书逐一阐述了上述各部分的基本概念、规则和理论,并适时地提出了未来的完善建议。 现如今,网络法学也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新兴法律部门。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在网络空间聚 集,形形色色的网络法规在摸索中仓促试水,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网络纠纷与法律挑战此起彼伏。这些都给网络法学研究打上了时代的烙印。
《公民网络监督法律机制研究》是系统研究公民网络监督法律机制的专著。本书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为指导,从我国公民网络监督的发展过程及双重效应分析入手,揭示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概括和分析公民网络监督法律机制建设的法理基础和宪政依据,并比较国外公民网络言论与表达法治建设的不同做法和经验。在此基础上,运用法学、政治学等学科相关理论,参考其他国家相关制度的合理因素,以推进有序发展为目标,从法律保障、法律约束两大层面,多维度、多视角地探讨与构建我国公民网络监督法律机制。 丁大晴作者的《公民网络监督法律机制研究》结构严谨,语言流畅,观点新颖,论证充分,对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等院系师生、法学研究者以及法律工作者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在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高校师生获取信息、丰富知识、交流学习的重要渠道,由于互联网信息传播快速的特点,导致各种信息在网络中传播的快速且难以控制。 网络虚拟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会给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造成不良影响。 高校教育是国家民族发展的奠基石,本就被寄予极高的关注和厚望,尤其是一旦发生负面性事件,往往能够引起网络舆情的强烈反响。 在网络环境下,高校面对负面舆情事件时,如果缺乏应对经验,可能会处于被动地位。 因此,基于网络背景下的高校需要加强研究网络舆情的特点,更好的控制网络舆情的发展。 本著作系统厘定了网络舆情的相关概念,并基于公共危机管理提出了高校网络舆情应对的原则、方法和路径,并通过不断分析和细化相关案例,借鉴各类媒体环境下应对舆情的有效经验,提高高校对于网络
本书针对近年来在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涌现出的各类新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和总结,并结合大量的真实案例、数据,深入分析该领域新型侵权、违法行为的特点,及对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带来的挑战,后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思考探索,提出完善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策建议。
网络安全靠人民,网络安全为人民。2017年6月1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中一部重要法律,是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大法。《网络安全法》完善了国家、网络运营者、公民个人等角色的网络安全义务和责任,将原来散见于各种法规、规章中的网络安全规定上升到人大法律层面,并对网络运营者等主体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做了全面规定。《网络安全法》规定,我国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基本国策和基本方法,是促进信息化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根本保障。国家法规和系列政策文件明确规定,实现并完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统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完善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保护
无论是规制算法导致的社会问题,还是规制算法实施和执行法律的过程中导致的问题,都可以采取事前规制和事后规制两种方法。在事前规制的策略之下,有一种声音乐观地认为只要坚持算法透明原则,让算法黑箱暴露在阳光之下,所有算法的问题都迎刃而解。透明原则真这么有效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我们就需要把眼光放在事后规制模式之上,事后规制模式的重点是什么?如果是算法解释权的话,如何给算法解释权下定义?它有着什么样的内部构造?这些问题都亟须理论界的解答。 算法社会悄然来临,人们喜忧参半,法律人本着这颗忧世之心形成了很多有益的思考,特别是书中这几篇文章很好地解答了上述问题。
为了配合网络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直接参与本法起草制定工作的同志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解读》(杨合庆主编),对网络安全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主要特点及条款内容进行解读,供学习参考。
为了配合网络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直接参与本法起草制定工作的同志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解读》(杨合庆主编),对网络安全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主要特点及条款内容进行解读,供学习参考。
无论是规制算法导致的社会问题,还是规制算法实施和执行法律的过程中导致的问题,都可以采取事前规制和事后规制两种方法。在事前规制的策略之下,有一种声音乐观地认为只要坚持算法透明原则,让算法黑箱暴露在阳光之下,所有算法的问题都迎刃而解。透明原则真这么有效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我们就需要把眼光放在事后规制模式之上,事后规制模式的重点是什么?如果是算法解释权的话,如何给算法解释权下定义?它有着什么样的内部构造?这些问题都亟须理论界的解答。 算法社会悄然来临,人们喜忧参半,法律人本着这颗忧世之心形成了很多有益的思考,特别是书中这几篇文章很好地解答了上述问题。
本书针对央行会同10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银监会制定《个体网络借贷(P2P)监督管理办法》的背景,依据中央在互联网金融上的金融政策指引,结合我国个体网络借贷监管的实践需要,参考国外对互联网监管的规定,遵循个体网络借贷监管的方向,提出《个体网络借贷(P2P)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条款方案,同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理论上的论证与依据上的说明。基本内容包括条款、立法理由与立法依据。 本书为监管部门制定《个体网络借贷(P2P)监督管理办法》提供了理论和法规上的参考依据,也为个体网络借贷平台、投资者、融资者学习、了解、研究、探索个体网络借贷监管提供发展思路与完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