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日刑法采取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我国采取平面耦合的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犯罪构成体系不同,经由犯罪构成识别而形成的犯罪类型呈现差异。研究我国刑法中的危险犯应立足于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构成体系和现实生活实际,不能顾此失彼。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社会凸显出新的危害行为类型及新的危险源头,现有刑事立法无法应对。因此,风险社会背景下,研究我国刑事立法趋势及司法应对危险方法就显得很有意义。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构成体系及社会发展境况,对我国危险犯及风险社会风险的治理展开研究,以助益于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 绪论部分主要讨论犯罪分类,为研究我国危险犯建立前提。德、日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根据行为该当构成要件是否需要结果为标准,将犯罪分为行为犯和结果犯;根据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样态,
包庇犯罪和典型包庇犯罪都不是法律上的一类犯罪,只是理论上的一类侵犯国家刑事司法权的犯罪,也是司法实践中易发、常见并且较难认定、区分的一类妨害刑事司法活动的犯罪。 对某个包庇罪的诸多问题也是从说纷纭,尚未形成共识,甚至有的还存在严惩的分歧。笔者揣测,对“包庇罪K”系统研究的欠缺及其分歧的存在,恐怕是典型包庇犯罪和非典型包庇犯罪即包庇犯罪之间立法出现混乱、矛盾、冲突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作为“末学后进”的刑法学人,作者自知学术研究要求理论之深厚、学识之广博的重要性,也自知才疏学浅,但笔者愿望有借鉴学界前辈、同仁研究成果和古今中外有效包庇犯罪立法例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对典型包庇犯罪的基本问题作些力所能及的探索,以期对我国典型犯罪的系统研究、典型包庇犯罪与其他具有“包庇”内容
《禁毒刑法学》主要内容包括:毒品犯罪的累犯概述、毒品犯罪的再犯概述、对毒品犯罪再犯与累犯的理解与适用、关于毒品犯罪再犯的其他争议问题、毒品犯罪的累犯与再犯制度的完善、毒品犯罪之死刑适用概观、我国毒品犯罪死刑政策之原因分析、我国毒品犯罪死刑适用之争议与反思、我国毒品犯罪死刑适用之完善构想等。
《刑事法学博士文库:刑罚的界限--JoelFeinberg的“道德界限”与》对范伯格的“刑罚的道德界限”的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将刑法的道德界限理论比较完整地引入中国大陆刑法学界,揭示了包括道德界限理论在内的以往所有关于犯罪本质理论的共同缺陷,建构了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具体内容,对刑罚的界限进行了新的界定,并得出犯罪本质的新定义。
《刑法分则实务丛书·刑事案例诉辩审评: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从诉、辩、审、评四个角度全方位解析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操作实务。供司法工作人员在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时借鉴比照,对刑法教学与研究具有的参考作用。
如陈兴良教授所言,“山口厚教授的《刑法各论》一书在日本刑法学界具有重大影响,是刑法各论的扛鼎之作”。山口教授继承并发展了平野龙一教授的观点,将结果无价值论贯穿于本书始终。《当代世界学术名著:刑法各论(第2版)》着力于整理、介绍、研究日本的重要判例、主要学说,在日本出版的各种系统研究日本刑法各论的书籍中,可谓最为详尽。本书基于对具体法条的解释,探究了各个具体犯罪的成立要件,尤其是重视各个具体犯罪的保护法益,在确定保护法益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法益侵害结果的内容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明示限定处罚的根据、理由,进而明确该犯罪固有的类型性。《当代世界学术名著:刑法各论(第2版)》的论述体系是,在解说各个具体犯罪的成立要件之时,提示解释论上的具体问题,顺次阐述保护法益、结果、构成要件的行为,而且
《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版次表 1.《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中、下),刘家琛主编,2000年6月出版 2.《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中、下)(精装、平装),刘家琛主编,2002年9月出版 3.《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中、下),刘家琛主编,2004年10月出版 4.《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中、下)(第4版),刘家琛主编,2006年8月出版 5.《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中、下)(第5版),刘家琛主编,2008年1月出版 6.《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下),张军主编,2009年11月出版 7.《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下)(第2版),张军主编,2011年9月出版 8.《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下)(第3版),张军主编,2013年9月出版 9.《刑法[分则]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