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审判中经济法思维之应用/法律与金融丛书》编著者徐子良。作为一名法官,本书作者在书中针对当前司法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试图探求一条经济法司法实施的路径——在法院所谓的“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中引入经济法思维,得出与传统民商法思维不同的司法标准和司法结论。这一路径能够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兼容,并使经济法能在现实的社会权利义务再分配中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
本卷为民商法论丛第四卷(1995年第2号)。 本卷新设“法学思潮”一栏,刊登了两篇论文。其一是编者读了《权利相对论》一文后的思考,另一篇是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硕士六刘楠先生的《论公私二元结构与中国市场经济》。两篇文章均涉及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和中国民主法律发展的基本方向问题。 “专题研究”栏刊登三篇论文,一是四川省高级法院耀振华先生的《房地产开发中的法律问题》,对于我们解决近年房地产热所遗留的各种案件将有所助益;于是民法博刘茂林先生的《软件产权与软件侵权的经济分析》,是作者运用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研究有关软件的法律问题的成果。 “法学名著”栏继续连载日本东京大学教授内田贵先生的大著《契约的再生》。 “域外法”栏刊登两篇论文,一篇是《日本的民法解释学》,
本书研究的主题是“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作为一个重要的知识产权研究课题,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对商业秘密的研究已历经了十几年的时间,学者对商业秘密的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思考。但是正如苏格拉底所言:“如果你不能用始终不变的全面完整的方式来为某一件事物下定义,你就并不真正知道它是什么东西,而仅仅是意思而已,有别于真正的知识。”各国法律文本和学者的著作对商业秘密的定义,可谓丰富异常,但是如此丰富的定义却仍然不能解决固有的矛盾和困惑。另外,任何事物都是不断运动着和发展着的。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丰富,在实践中出现了商业秘密的新问题,对此需要理论加以阐述和总结,学者们也对有关概念进行了修补。这些都使得本选题的研究成为必要和可能。
本书体例编排好,较好的实现了学科基本理论、我国现行法解释与生活实例的完美结合;内容选择精当,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语言简明扼要,清晰易懂;楷体字段落部分起到了延伸阅读与及时的答疑解惑的作用。
《商事营业转让法律制度研究》综合比较了现有文献对商事营业转让及其相关概念的不同定义,对商事营业转让的内涵进行重新界定,对其表现形式、构成要件、制度价值以及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进行充分阐述。在此基础上,分别从法理基础及实证案例的角度,对我国现有商事营业转让制度的立法局限进行检讨。与此同时,也就英美法中的相关制度进行考察,并将其与大陆法系的商事营业转让制度相比较,目的在于通过详细考察不同法系及国家的商事营业转让法律制度,揭示商事营业转让各项具体制度的法理依据及合理性,并探讨这些法理、制度是否适合我国,是否可以妥善解决我国相关法律所存在的问题。*后,论证我国是否应引入商事营业转让制度,并对具体的理论构建及立法提出建议。
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应如何安排债、合同、侵权行为等内容,是当前民法典编纂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本书循着债的概念、债的体系及债法的体系的研究思路,对这一立法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未来的民法典应当设立债法总则.以统领形形色色的具体债的关系。本书创新之一是提出了新的债的分类法:典型之债与非典型之债.将债的立法问题置于这一新的分类基础之上,阐述了非典型之债的客观存在对于设立债法总则、构建完整债法体系的意义。
“商法为民法的特别法”是一种在“商法独立性”争议下被民法学者和商法学者都广为接受的折衷观点。但是,面对日新月异的商事活动,商事法律纠纷无论是从法律关系、主体还是行为上都远远超过民事案件的复杂性,在我国立法机关和司法审判机关的立法思路或审判思维都还带有深深的民法思维的逻辑烙印背景下,正确认识商事活动的本质,对于商事主体施加正确的法律约束似乎还无法全面实现。因此,本书希望从商事活动的基本规律出发,通过案例和基本理论的比较、剖析来论证商事法律规范的自身价值、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厘清我国民(商)法界对于商法自身独立性的某些片面理解和误区,还原商法的本质含义。
本书立足于中国商法的发展与完善,广泛借鉴和吸收国外商法的发展经验与判例学说,追踪国外商法的发展趋势,推动商法专题研究,促进商法学的学科建设,进而为商事立法和审判实践服务。
本书立足中国商法的发展与完善,广泛借鉴和吸收国外商法的发展经验和判例来说,追踪国外商法的发展趋势,推动国外商汪的研究,促进商法学的学科建设,进而为商法事立法和审判实践提供理论上的服务。 本卷设五个栏目,依次为“商法基础理论”、“商法专题研究”、“外国商法”、“经济法理论研究”和“硕士学位论文”。
徐学鹿、吕来明主编的《商法研究(2013年卷)》以弘扬商法理念、反映商法实践成果、促进商法理论研究为宗旨。设置包括基础理论、商事组织法、商事贸易法、金融服务法、疑案探究、热点问题评论等栏目,设研究生学术专栏,选登在校研究生从事商法学研究方面的学术论文。
《商法总则基本问题研究》阐述了债的发生、债的类型、债的效力、债的担保、债的移转、债的消灭等债法总论的主要问题,并就合同之债和法定之债展开了较为深入的论述。
学习式分类教学法规丛书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一条将教材和法条结合起来学习的良好途径。该丛书与北大社教材相配套(也可与别的教材配套使用),在兼顾法规汇编查询功能的同时,更注重法条与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关联性,将相关法规以"法条群"的开式展现,并结合司法考试的特点阐述了法条或"法条群"背后的法理,可以有效衔接本科教育和司法考试。 该丛书自2007年出版以来,不断再版或加印,具有可持续性。 《商法》分册第三版,将根据新法(一些新的司法解释)作一些修订,使其紧跟形势,以期与商法、公司法教材形成呼应,相得益彰。
本书是作者以明清时期盛行于江南地区的会馆、公所以及近代以来的商会、公会为例,对商人团体习惯法及其变迁的初步总结。作者以明清到民国这段时期的商人团体习惯法为纵轴,以江浙等江南地区为横面,紧扣商人团体习惯法这个主题,对商人团体的组织形态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商人团体习惯法及其与社会纠纷处理之间的关系、商人团体和商人团体习惯法的演变,以及商人组织及其习惯法的功能等,做出了较为仔细的梳理和论证。在此基础上,作者后总结了商人团体习惯法的研究方法、语境等问题。
《清末民国法律史料丛刊·京师法律学堂笔记·商法:有价证券·船舶》由会社、商行为、有价证券和船舶四大部分组成。会社部分主要论述了会社的意义、沿革、分类、内外关系、变更与解散;商行为主要论述交互计算、匿名组合、仲立营业、取次营业、运送契约、寄托契约、保险契约等;有价证券部分论述了有价证券的分类、无记名证券种类以及指图证券、记名证券等;船舶部分论述了船舶种类、船舶的港籍、船舶之登记、计量测度,以及船舶物权与船舶债权等。
本书主要选取了我国民商法领域内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比如环境侵权、离婚时夫妻按揭房分割、民间借贷等问题。本书研究主题为民商法的理论问题研究,根据社会热点进行法律理论的分析与探讨,对于完善民商法理论问题起到一定作用。书中内容涉猎到民商法的重要制度,比如民法总论、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和商法基础理论以及民间借贷等问题,范围较广,对民商法研习人员有一定参考价值。
本书选取普通法系商标法的历史发展作为研究对象,考察普通法系商标财产化的历史进程。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普通法系的商标保护经历了一个从非财产模式到财产模式的发展历程,商标逐渐获得财产的属性并表现出了不断强化的趋势。可以认为,关于商标财产性质的讨论一直贯穿于普通法系商标法发展的全过程,财产话语对商标法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通过对普通法系商标财产化的历史考察,将关于商标财产属性的不同理论放在具体的历史语境和制度环境之中,分析商标财产观念对商标法规则的形成和发展的作用,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商标的财产属性,进而为我国商标法的理论与实践提供很好的镜鉴。
商法本位作为部门法本位,在我国商法理论中是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其不仅缺乏商法学界的关注,而且缺乏法哲学层面上的一般理论支持。因此,关于商法本位的研究应立足于对法律本位及部门法本位内涵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商法本位内涵的挖掘,实现对商法理论体系的特殊视角的诠释,从而为我国商法理论体系的完善提供有益的补充和支撑。所谓商法的本位,是指商法对其所调整的市场交易关系中交易主体(主要是商主体)的经营利益的配置、确认与保护,其核心在于对市场交易利益的调配与确定。由此,商法是在调整市场交易关系中,对市场交易主体从事商事经营活动进行交易利益分配、确认和保护的法律。
本学科现有专职教师(不含行政管理和学生管理人员)76名,其中教授16名,副教授28名。拥有1个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校级科研机构,1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复合型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门重庆市精品课程。本学科长期专注于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房地产法、金融法、医事法等8大方向的教学与研究,先后组织出版了《中国不动产法研究》、《家事法研究》2份学术刊物以及“民商法学博士文库”、“西南知识产权博士文库”2个博士文库。为了弘扬民商法精神,本学科在继续组织出版原有出版物系列的基础上,又推出了这套“西南民商学人文库”、“西南民商法学阶梯”、《民法哲学研究》、《西政民商教授讲演录》等四个学术系列。其中“西南民商学人文库”收录了本学科16名教授
《商法总则》由绪论和五编正文组成,绪论有六章,依次是商法之意义、商法法典存在之当否、商法之沿革、商法上文明诸国之分类、商法之适用和商法之著书。先介绍了商行为、商业等三章;在介绍了会社(即公司),包括总论、合名会社、合资会社、株式会社、株式合资会社、外国会社、罚则等七章;随后介绍了商行为,分总论、仲立(经纪)营业、取次(代销)营业、运送契约、寄托契约、保险契约等六章;接着介绍了有价证券,涉及总论、无记名证券、指图证券和记名证券四章;后介绍了船舶,论述了总论、船舶物权、船舶债权等内容。
“民商法实务答疑书系”——我们以专业与经验取胜 专业团队:资深法官、律师、仲裁员具备多年办案经验 丰富问题:全面覆盖各类热点、焦点、难点、疑点问题 *解答:结合*立法和司法解释提供专业解决方案 《医疗损害赔偿焦点·难点·指引》——由审理医疗案件经验丰富的专家法官执笔,探讨了法律适用、举证责任、病历、鉴定、知情同意权、因果关系、归责原则、赔偿额、和解协议等医疗纠纷领域中理论争议较多、法律适用较为复杂的焦点及疑难问题,以期帮助医患双方当事人和法律从业人员解惑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