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相关裁判文书为对象做案例分析和统计研究,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司法政策和司法现象为对象做规范分析和学理探究,保持对中国环境司法近距离、全方位和连续性的观察,对其进行全面回顾、客观评估和可能预判。
国际社会一直在努力探索更有效的减排模式,基于市场的碳交易体系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青睐,我国也已明确将其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配额分配是总量控制型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这一制度工具的实施效果,并最终影响减缓气候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作为重要的社会益品,碳配额的初始分配在价值层面应当追求分配正义。分配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律制度,而法律调整讲求具体,对其理解和处理便不能停留在形而上的层面。分配正义的实质是分配中的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得到合理解决的理想状态,不同学派的歧见大多是围绕 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如何解决方为合理 而展开。基于这一判断本书着重论述了我国碳配额分配正义的基本内涵、社会需求、具体原则、实现原理、制度构建和司法保障六个方面的内容。
善待动物是人类文明进化的表现,虐待动物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接受不了的社会丑恶现象,危害极大,而且道德谴责在阻止虐待动物方面苍白无力。研究小组顺应世界文明发展的潮流,开展反虐待动物立法研究和立法推动工作,既是发展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怜悯生命的良好传统的需要,也是坚持现代生态文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设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共处社会的需要。
近几年,我国陆续颁布或修订了有关节约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政策文件,因此本书初版中的一些内容急需修订更新。这次修订再版,主要是根据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对书中相关内容做了更新,增加了一些新的政策文件,并对初版中的部分国家标准进行了适当的删减。
俞金香、韩敏*的这本《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的 法理研究》认为,环境权是基本人权,是人类权,是 可持续发展权,反映了人类对于自身与自然关系的重 新审视及保护自然的法理诉求。循环经济的实质是绿 色增长,循环经济法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律诉 求。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天然存在联系。以生态整体 主义视角观察,环境权是循环经济法的基本立足点, 循环经济法是环境权实现的有效保障。循环经济法对 传统法律体系的冲击是全面而深刻的,以环境权的实 现为立场,循环经济法将带来经济法制、科技法制及 教育法制等方面的全面变革。
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公认的优先行动领域是能源活动。各国能源领域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行动差异与其国内能源法律政策密切相关。 本书将当前理论研究的二大热点“气候变化”与“能源法律政策”联结起来,基于对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和改变能源利用方式之社会需求与发展走向的考量,系统比较主要国家或地区能源领域推行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的能源法律政策安排,特别关注现行能源法律政策在防止全球危险气候变化方面的成效如何及其未来走向的影响,理性地思考如何才能实现能源供应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之双赢。
《环境知情权保护立法研究》以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为研究对象,包括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共八章。总论包括一至三章内容,分别论述了环境知情权基本理论及其在我国的保护现状、国外及国际社会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及借鉴、我国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现状、问题及对策等内容。分论包括四至八章内容,在总论的基础上,分别论述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产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公众参与机制、突发环境事件中的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等,以期通过对这些制度的完善,为环境知情权的保护提供法律保障。《环境知情权保护立法研究》由王文革编著。
本书根据环境资源法学*的理论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环境资源立法的*进展,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环境资源法学相关理论。对近年来环境资源法学界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如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环境权、公众参与等,都作了深入探讨。与传统的环境资源法学教材相比较,本书在内容上突破了过去的环境法与资源法的界限,将两方面的内容进行整合,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 全书体系结构严谨,行文简洁易懂,是一本适合于法学、环境、资源等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教材,并可以作为环境资源行政管理、执法及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参考用书。
本书旨在通过对我国目前现行污染场地的土壤修复法律制度进行梳理和剖析,从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概念界定、修复的相关流程、现行法律实践操作等方面展开论述和介绍,深度考察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对土壤污染问题的立法体系和治理机制,以中外对比的视角汲取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以期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污染土地修复的立法和实践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涉及从传统侵权法到现代环境法、从实体法到程序法诸多内容,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环境侵权法律研究系列:环境损害赔偿法的理论与实践》立足于环境法的“领域性”学科思维,通过深入的法庭调查、对近千份裁判文书的分析发现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现实需求,并以此为基础提炼立法问题;以理论研究、国外立法例比较回应现实需求、厘清制度本源;后形成提交全国人大会议的立法议案,呼吁通过专门立法,改变目前我国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笼统简单、缺乏可操作性的现状,使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处理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时有具体规则可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环境侵权法律研究系列:环境损害赔偿法的理论与实践》对收集的裁判文书所作的分析,可成为研究者深入观察中国环境司法的窗口;所进行的理论阐述,可为环境法实
李永宁等著的《生态保护与利益补偿法律机制问题研究》主要采用了经济学、环境科学和法学的研究方法。在研究的思路上,先是对环境科学关于生态补偿的一般含义进行分析,明晰各学科对生态补偿不同的理解;在运用经济学分析生态补偿社会关系的基础上,找到与法学的连结点,进而对生态补偿的法学含义及其社会关系的本质进行了深入探讨。用一章的篇幅专门探讨了目前立法倾向包含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导向性谬误,提出制度性外部经济。*后,用三章的篇幅对前述理论和实证的分析进行法学上的抽象,归纳出解决生态利益的法律补偿制度与机制。
《环境法--原理与案例》由高桂林、刘向宁、李姗姗编著,本书内容共分为三部分:环境法基本原理、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国际环境法。在中国环境法典型案例及其评析部分,通过理论阐述、法律规定、案例介绍及其评析的结构形式,准确、精练、系统地阐述了环境法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主要包括环境及环境问题、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主要制度、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专门制度、生态环境保护法的专门制度等。在国际环境法典型案例及其评析部分,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公约及保护组织,WTO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为重点内容。 《环境法--原理与案例》根据法学专业本科生的环境法学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充分体现了环境法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本书也可以作为环境法学的学习者和环境执法、
《中国环境法学评论.2012年卷:总第8卷》荟萃全国环境法学研究的*成果,其中不乏名家新作、名作译文、博士新篇。专栏“理论研究”中收录资深学者对环境法学认识论、环境法学研究范式变革、环境问题的实质及风险社会理论的专论;“问题与制度研究”中的五篇新著,视野开阔,有的探讨环境治理中的现实问题,有的比较分析外国与我国的相关制度;“博士论坛”继续推介青年才俊,不仅刊发博士的原创新作,还发表这些学界新星的学术小传。“2011年中国环境法学与环保大事回顾”系统再现这一年的学界年会、环保大事和研究动态。 《中国环境法学评论.2012年卷:总第8卷》不仅适合高校、科研院所的学者、研究生阅读,也适合所有关心环境法学研究、环境法制建设的智士贤达阅读、评论。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此后相关部门发布了四个实施新环保法的配套法规。2015 2017年,环保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团队对上述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与适用情况展开调研与评估,本书就是这三个报告的总成果。报告对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与适用情况进行了多向度分析,展现了科学的调查与研究过程,主要内容包含对四个配套办法法律文字的准确性、明确性、规范性进行文义评估,对适用难点、条款使用率、疑难典型案例等的实施和适用情况进行评估等,旨在为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与司法实践以及相关学术研究提供具有借鉴与参考价值的数据和资料,推进中国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我们这个社会处于整体性的生态系统之中,这一特性决定了环境法从产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是一个全球性的法律领域。环境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随着全球化进程同步成长,全球化进程给它带来了不同的观察视角、不同的活动领域和不同的社会结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提出全球环境法是人们认识发展的必然。全球环境法的出现,至少可以使现有的全球环境治理结构产生革命性的变化。提出全球环境法的概念,目的在于思考全世界如何更好地共同应对全球性环境问题,而不在于用一种新的体系去替代旧的体系。目前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存在内在的缺陷,无政府状态下的国家关系不足以组织起足够的力量来应付全球环境危机。于是,一个基于跨国民间环境保护活动的思考成为理解新的全球力量的起点。吴宇编写的《论全球环境法的形成与实现》就是基于
气候的变化导致的全球性连锁反应,如地球两级冰山的融化、海平面的逐年上升及“气候难民”的出现等,日益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张。为切实保护环境与资源,人类通过诸多制度和手段来应对全球性的环境问题。
曾文革等所著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法制保障研究》针对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法制保障这一命题进行研究,从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内涵分析出发论证了我国进行法制保障的必要性。《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法制保障研究》系统论述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体系下国际法对能力建设的规定,比较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政策和立法,解读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现状与法律实践,分析了我国“后京都时代”能力建设法制保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终提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法制保障体系的未来的构建和完善路径。
本研究意在克服人类中心主义暗藏的那种唯利是图的可能性,同时也旨在拒斥生态主义不切实际的高调。为此,本书秉持弱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清理既有的环境刑法规范,发掘其保护生态的功能,改善刑事规范运作机制中的掣肘现实,以期实现刑法作为保护环境的终极法律手段应有的作用。 在理论方面,本书将环境刑法作为环境侵害的法律救济手段之一,力求建立一种整体的生态法制救济系统,并彰显刑事手段的重要意义和终极作用;实践方面则关照个案,试图追索法律失效现象,展示失效原因是出于法律的制度性缺陷还是出于行动中的无能;后从具体到宏观,闻一而知十,探索行动中的法律样态。在动态中寻找法律救济手段的*方案。
本书所研究的许多问题都是环境犯罪学界和环境刑法学界探索不多但又非常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例如,作者认为, 由于在我国的司法资源还非常有限的现实背景下,环境刑法采取何种环境观,直接关涉环境犯罪防控工作的效率和成败,而学界虽然已经认识到环境刑法所采环境观对于刑事司法过程有着极大而深远的影响,但是,相关的深入研究仍然不够;学界还存在着照搬环境伦理学基本观点的问题,认为环境伦理学的基本观点当然适用于环境刑事法学领域,这实际上是一种值得商榷的做法。作者主张在刑事法中应当提倡共进的生态人类中心主义。这种环境观认可人类价值和环境价值的双重优先性,主张通过合规律的实践活动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共同持续发展。再如,作者认为,我国刑法通说观点一般将我国刑法的目的概括为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
本书从国内外经典案例入手,结合作者参与环境立法的经验,深入浅出地论述了环境法治的理论与实践,兼以对重大环境事件的评论与剖析,使读者对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的认识趋于深入,可供环境保护从业者及环境法研习人员参阅及典藏。
本教材系统阐述了环境法的概念、渊源、特征、体系、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物质循环管理法、环境责任和国际环境法等内容。作者在编写本书的体例和表述上,着重考虑到了以下几点:一是及时性。本教材以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基础,力求及时准确地反映*的立法规定和吸收*的研究成果;二是实用性。本教材在叙述相关法律规定和学说时,大量结合近年来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三是启发性。本教材在内容表述上并不纯粹地列举各种理论学说,而是通过案例,对各种理论背后的区别进行阐释,以期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
能源问题已成为一个国家乃至全世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两次世界石油危机后,各国充分认识到能源立法、国际能源合作和能源法学研究的重要性与迫切性。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深化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崛起,国际能源法蓬勃发展。可以预见,未来国际能源法将成为备受关注的一个国际经济法学分支,研究、发展、适用、完善国际能源法,不仅能够丰富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环境法、国际经济纠纷解决等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内容,而且还有助于提高国际能源市场的透明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有助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国际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人类社会的稳定。 作为法律的研究者和实践者,笔者深刻认识到,尽快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国能源法律的学科体系与法规体系,不仅是一个重要的
环境纠纷解决机制是整个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组成部分。伴随着社会的高度产业化,环境污染和破坏已经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然而,环境污染防治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境投诉和环境纠纷逐年递增,环境保护的目标任重而道远。据报道,国家将立法赋予公民以环境权,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各种环境决策的法律制度和程序,完善相关的民事、行政诉讼的制度和程序,保障公民有效地行使环境保护的健康权、知情权和参与权,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对环境保护进行社会监督。 本书是厦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横向课题“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项目号:K82045)的学术成果,由厦门仲裁委员会、厦门大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