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从近五年来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例中选取47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涵盖骗取贷款罪、故意伤害罪、内幕交易罪等罪名,每个案例以案情简介、辩护意见、案件结果、案件评析、结语及建议的编排体系以案说法。其中部分案例直接取得了法院的无罪判决,部分案例以检察院不起诉或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而终结。作者深入地阐释了法理、情理,做到了将国法、人情、常理、常情判断融为一体,展现了河南省刑事律师扎实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业务素养。每个案例都直击法律适用的焦点和难点,案件处理结果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从而使得每个案件的辩护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让刑事律师有所借鉴,是一本理论与实践兼备、法理与情理并融的书籍。 在提倡同案同判、最大限度统一法律适用的时代背景下,本书收录的典型案例对于刑事律师开展刑事辩护工作具有重要
本书是德国著名法学家乌尔里希 齐白在第69届 德国法学家大会 上所作的报告,专门总结德国回应网络犯罪问题的法律规范现状并提出德国网络法律全面改革方案的一本专题著作。综合介绍了德国自20世纪80年代始的网络刑法的问题背景、发展历史与现行基本规定,全面构筑了包括实体刑法、刑事诉讼法、危险防范与预防法、国际合作法的整体法律框架,为德国网络法律的全面改革提出了体系性的思路,也针对各项具体法律规定提出了详细改革方案。本书对于当前正处于网络刑法发展重要节点上的中国而言是宝贵的经验,可帮助我国进行总结思考,有助于从事网络刑法研究的学者迅速完整地了解德国网络刑法及其他网络法律的基本情况、完整体系与发展状况。
本书主要围绕行政认定作为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的适用展开研究。行政认定作为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广泛适用,并成为行政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但由于法定证据种类并不包括行政认定这样一类非标准化的证据材料,理论界对其概念、特征、审查规则研究不足,导致司法实务中行政认定证据属性界定混乱,证据能力及证明力审查无章可循,大量行政认定未经质证和审查即被司法机关作为证据采信,无形中使得行政认定架空了刑事认定、刑事案件裁判权让渡于行政机关,影响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推进。本书从刑事证据法层面,对行政认定的适用进行系统分析,围绕行政认定的界定与证据归类、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等基本问题进行探讨,可以为行政认定证据审查规则的构建提供部分学理支撑。
运用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探讨了刑事上诉制度的基本原理,在比较分析两大法系主要国家与地区刑事上诉制度的共同特征及其存在差异的基础上,阐释论证了我国刑事二审程序的基本原则、审理方式、发回重审制度以及人民检察院和辩护律师在二审程序中的功能与地位等。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等。
随着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与发展,律师业务范围越来越宽,社会作用越来越大,社会地位越来越高。律师,早已不仅仅是“打官司”的代理人,更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都律师行业已步入一个规范化长足发展阶段,同时不断创新和突破,全国同行业发展。由北京市律师协会主编的《北京律师业务指导丛书》一共有十二卷。《刑事辩护疑难问题与典型案例》是其中的一本。通过本套丛书,在律师业务的众多领域,汇集了北京律师的业务成果,总结了北京律师的执业经验,反应了北京律师的专业钻研,体现了北京律师的职业精神。
庭审是刑事诉讼的中心和重心,建构合理的庭审制度理论对于刑事诉讼研究具有重要的、基础性的价值。而且新型事诉讼体制下的庭审环节,是各种矛盾和冲突的集中体现。通过探讨庭审的基本理论以及现实中的矛盾和冲突,研究整体上的制度协调和微观意义的制度填充,对于新的刑事诉讼体制的完善和有效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著作共分10章,前四章论述庭审制度的一般性问题,如庭审的要素、功能和价值目标;庭审的基本原则和原理;庭审制度的前现代类型和现代类型时势比较研究;关于中国新的庭审方式的特征与模式等,可谓“总论”。后六章则属于“分论”的内容。分别论述庭前的公诉审查和证据开示程序,庭审调查和辩论程序的基本问题,法庭公诉和辩护中的问题。尔后,对庭审调查的重点和难点——人证调查进行了专门研究,对法官的审理
本书以犯罪控制作为视角,研究宏观的刑事诉讼问题。也就是从犯罪学的语境出发使用犯罪控制一词,并用以观照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启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种程序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度”是控制一词的基本内涵,作者认为,犯罪控制既是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的“度”,也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度”。就国家启动刑事诉讼而言,惩罚犯罪是其最原始、最基本的功能,而人权保障是保证刑事诉讼不偏离既定方向的有力手段,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必须统一在犯罪控制的“力度”范围之内。
“刑法相关规定”部分节录了与该罪名相关的刑法条文。《刑法》是刑事案件立案和定罪量刑的根本依据。为了便于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严格依照刑法,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本部分将与各罪定罪、量刑、罪数认定等问题有关的刑法规定进行系统地整理。
《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第2版)》对因果关系问题研究尚处起步之中研究方法掌握上还有待进步探索要真正实现“思维跳跃”研究者就不能满足简单“因果”、“因多果”、“多因果”或者“多因多果”具体分析而应尽力找出那些具有理论辐射力变量因素使之对一系列问题发生具有较为普遍解释力比如说刑事程序法失灵问题分析中假如我们能够找到一条足以对各种程序规避问题都具有解释力“理论线索”并使得程序规避问题与该项理论线索之间因果联系得到充分阐释那么所谓“因果律”其实也就不难推导出来研究者理论贡献也就随之而得到确立。
李昌林所著《从制度上保证审判独立:以刑事裁判权的归属为视角》一书是在作者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从确定选题到资料收集、论文撰写、最后定稿,前后历时两年多。在论文提交答辩之后,他又对论文进行了反复修改,反映出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踏实的工作作风。书稿从刑事裁判权应当归谁、应当由谁行使、如何保障法院和法官独立行使裁判权的角度,对司法独立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并结合我国国情,探讨了我国审判独立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了许多独到见解,对于推进我国的依法治国及在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司法权与立法权、行政权和政治领导权之间的关系,对于司法权在法院内部的合理配置及审判方式改革,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经过数年建设,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科于1993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了博士
本书以犯罪控制作为视角,研究宏观的刑事诉讼问题。也就是从犯罪学的语境出发使用犯罪控制一词,并用以观照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启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种程序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度”是控制一词的基本内涵,作者认为,犯罪控制既是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的“度”,也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度”。就国家启动刑事诉讼而言,惩罚犯罪是其最原始、最基本的功能,而人权保障是保证刑事诉讼不偏离既定方向的有力手段,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必须统一在犯罪控制的“力度”范围之内。
庭审是刑事诉讼的中心和重心,建构合理的庭审制度理论对于刑事诉讼研究具有重要的、基础性的价值。而且新型事诉讼体制下的庭审环节,是各种矛盾和冲突的集中体现。通过探讨庭审的基本理论以及现实中的矛盾和冲突,研究整体上的制度协调和微观意义的制度填充,对于新的刑事诉讼体制的完善和有效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著作共分10章,前四章论述庭审制度的一般性问题,如庭审的要素、功能和价值目标;庭审的基本原则和原理;庭审制度的前现代类型和现代类型时势比较研究;关于中国新的庭审方式的特征与模式等,可谓“总论”。后六章则属于“分论”的内容。分别论述庭前的公诉审查和证据开示程序,庭审调查和辩论程序的基本问题,法庭公诉和辩护中的问题。尔后,对庭审调查的重点和难点——人证调查进行了专门研究,对法官的审理
“刑法相关规定”部分节录了与该罪名相关的刑法条文。《刑法》是刑事案件立案和定罪量刑的根本依据。为了便于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严格依照刑法,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本部分将与各罪定罪、量刑、罪数认定等问题有关的刑法规定进行系统地整理。
本书以犯罪控制作为视角,研究宏观的刑事诉讼问题。也就是从犯罪学的语境出发使用犯罪控制一词,并用以观照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启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种程序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度”是控制一词的基本内涵,作者认为,犯罪控制既是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的“度”,也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度”。就国家启动刑事诉讼而言,惩罚犯罪是其最原始、最基本的功能,而人权保障是保证刑事诉讼不偏离既定方向的有力手段,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必须统一在犯罪控制的“力度”范围之内。
庭审是刑事诉讼的中心和重心,建构合理的庭审制度理论对于刑事诉讼研究具有重要的、基础性的价值。而且新型事诉讼体制下的庭审环节,是各种矛盾和冲突的集中体现。通过探讨庭审的基本理论以及现实中的矛盾和冲突,研究整体上的制度协调和微观意义的制度填充,对于新的刑事诉讼体制的完善和有效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著作共分10章,前四章论述庭审制度的一般性问题,如庭审的要素、功能和价值目标;庭审的基本原则和原理;庭审制度的前现代类型和现代类型时势比较研究;关于中国新的庭审方式的特征与模式等,可谓“总论”。后六章则属于“分论”的内容。分别论述庭前的公诉审查和证据开示程序,庭审调查和辩论程序的基本问题,法庭公诉和辩护中的问题。尔后,对庭审调查的重点和难点——人证调查进行了专门研究,对法官的审理
《刑事审判参考》系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主办的业务指导和研究性刊物,自1999年4月创办以来,秉承立足实践、突出实用、重在指导、体现的编辑宗旨,在编辑委员会成员、作者和读者的共同努力下,密切联系刑事司法实践,为刑事司法人员提供了有针对性和性的业务指导和参考,受到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和刑事法律教学、研究人员的广泛肯定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