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国际水法的案例为研究对象,对常设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国际仲裁法院以及临时仲裁机构审理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水法案例进行述评。 以国际司法仲裁实践对国际水法发展所发挥的作用为标准,选取了如下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常设国际法院的1927年 多瑙河委员会管辖权咨询意见案 、1937年 荷兰/比利时默兹河取水案 ;国际法院的1997年 匈牙利/斯洛伐克项目案 、2009年 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航行权及相关权利案 、2010年 阿根廷/乌拉圭纸浆厂案 、2015年 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圣胡安河沿线修建公路案 ;常设仲裁法院的2000年 荷兰/法国莱茵河仲裁案 、2013年 巴基斯坦/印度基申甘加水坝仲裁案 ;其他仲裁机构的1957年 西班牙/法国拉努湖仲裁案 。
从环境问题进入国际社会关注视野的最初,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就存在着不同的认识。这些差异也表现在气候变化国际法中,体现为有关其结构、性质、发展等诸多方面的争论,主要且集中体现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合作中各个国家谁应承担义务、采取怎样的措施和方式来承担义务。关注发展中国家发展权的规则、制度及基本原则在联合国主持的一系列会议的大量决议中得到确立。虽然发展权的发展过程经历了许多变化、波折和挑战,但是国际社会对发展权规则、制度及原则的认识在不断深入,国际法律文件也逐步生效,包含了具体的内容,并产生了法律约束力,成功地实现了从“应有法”向“实在法”的转变。从20世纪70年代的人类环境会议,国际社会达成了初步的共识;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被通过,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有关
国际法本体是关于国际法本质的抽象存在,由国际法的概念、性质、分类、效力依据、渊源、运作模式等*为本质的抽象范畴构成。国际法本体论是研究国际法本体的理论,是国际法哲学的*基本组成部分。在本体论的语境下,可将关于国际法本体的研究,归结为三大问题,即“国际法是什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架构如何”以及“国际法如何作用于国际关系”。罗国强编写的《国际法本体论(第2版)》在章扼要地界定国际法的本体、描述格老秀斯时代以来国际关系演变与国际法的关系以及当代国际法面临的挑战与研究视角之后,第二至第四章的探讨,重点围绕这三大问题展开。
本书是关于民事诉讼理论和制度专题研究的学术著作,分为理论研究和具体诉讼制度研究两大部分。包括民事诉讼基本模式的比较、我国民事诉讼基本模式的分析、证明责任的概念等。
全球范围内水资源日益短缺,水危机已被列为未来人类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国际水道(也有人称之为国际河流、多国河流、跨国河流或国际流域)的重要性愈发引起了各国的关注。本书作者在此背景下,以国际法视野,立足公平利用原则,对如何开发利用国际水道、特别是如何在开发利用国际水道中保护环境进行了深入探讨,可供我国相关领域决策者和研究人员借鉴参考。
本书是本专门研究国际捕鲸机制的著作。国际捕鲸机制从“捕鲸者俱乐部”到“反捕鲸者俱乐部”的,变迁是由于国际层面主导环境理念的变化、主导国家偏好的改变及非国家行为体的推动等动力共司作用的结果。作者认为,当前国际捕鲸机制已陷入僵局,有必要对《国际捕鲸管制公约》进行改革,加强国际捕鲸机制与其他相关机制的联系,并促进非国家行为体在围际捕鲸机制中的参与,才能更为有效的实现对鲸的保护。
本书是关于民事诉讼理论和制度专题研究的学术著作,分为理论研究和具体诉讼制度研究两大部分。包括民事诉讼基本模式的比较、我国民事诉讼基本模式的分析、证明责任的概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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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本专门研究国际捕鲸机制的著作。国际捕鲸机制从“捕鲸者俱乐部”到“反捕鲸者俱乐部”的,变迁是由于国际层面主导环境理念的变化、主导国家偏好的改变及非国家行为体的推动等动力共司作用的结果。作者认为,当前国际捕鲸机制已陷入僵局,有必要对《国际捕鲸管制公约》进行改革,加强国际捕鲸机制与其他相关机制的联系,并促进非国家行为体在围际捕鲸机制中的参与,才能更为有效的实现对鲸的保护。
从环境问题进入国际社会关注视野的初,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就存在着不同的认识。这些差异也表现在气候变化国际法中,体现为有关其结构、性质、发展等诸多方面的争论,主要且集中体现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合作中各个国家谁应承担义务、采取怎样的措施和方式来承担义务。关注发展中国家发展权的规则、制度及基本原则在联合国主持的一系列会议的大量决议中得到确立。虽然发展权的发展过程经历了许多变化、波折和挑战,但是国际社会对发展权规则、制度及原则的认识在不断深入,国际法律文件也逐步生效,包含了具体的内容,并产生了法律约束力,成功地实现了从“应有法”向“实在法”的转变。从20世纪70年代的人类环境会议,国际社会达成了初步的共识;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被通过,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有关的
本书是在国际环境法本科以及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完成的,一些对案例或事件的评析也是多次的课堂讨论和交流的结果,感谢外交学院选修国际环境法课程的各位同学们,是你们的真知灼见启发了思维、活跃了思想,使《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得以成形。感谢《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后附的各类参考文献、网站以及各类署名或未署名的事件报道和分析,你们的观点和看法也可能成为了《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的重要参考。 在《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编写过程中,我的研究生李娟娟、戈丽静、王建刚、杨茜雯、刘凤艳等人做了资料的收集、整理乃至几个案例的最初评析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