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当代英美法哲学的开创者、英国者名法学家H.L.A.哈特的一部论战性作品。在法律道德王义 死灰复燃 的时代背景下,作者有力地重申了约翰 斯图亚特 密尔著名的伤害原则: 只有意在阻止对他人的伤害时,以违背文明共同体中任何成员之意志的万式运用权力才算是正当的。 本书是对法律道德主义的沉重一击,在 道德的法津强制 这一议题上,它已经成为绕不过去的里程碑作品。后世学者若想提出不同主张,都必须先对哈特的观点做出严肃的回应。
数十位法学家以大学法律本科生如何学习专业课为主题,畅谈心得体会,主要内容为法律本科各学科的学习规划、学习方法并推荐图书,辅以学习与职业选择、出国、相关学科的关系,如何度过大学本科生活等。全书由文章和访谈组成,每篇文章三千至五千字之间,访谈主要为十余个问题。全书语言生动,可读性较强。为法学专业的在校生,提供了一定的复习指导建议及职业规划。既具有高度的理论性,同时也具有极强的实践价值,为广大法学专业的同学指点迷津。
本书的核心课题是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法实证主义主张:法律与道德是分离的,法律的概念以及法效力的概念都要以道德中立的方式来定义。阿列克西试图证明,法实证主义的分离命题是错误的。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其次,有规范性的理由支持,将道德的要素包含在法律的概念与法效力的概念之中。因此,法实证主义作为一种全面性的法理论必定是失败的。阿列克西运用正确性论据、不正义论据、原则论据来反驳法实证主义的分离命题,*后提出一个非实证主义的法概念,系统性地整合了社会实效性、权威制定性、内容正确性这三个要素。本书不仅是阿列克西在法理学领域的代表作,也适合作为接触法理学的入门读本。
马里旦在本书中以*简炼的语言集中论述了古典自然法思想,以及自然法与人权的关系。 全书共两章。*章系统地论述了自然法思想家所理解的社会。社会乃是由人组成。人之本质乃在于人之位格性。位格性成为人之为人的关键,因而也成为理解社会之关键。第二章系统地论述了人权。人权的基础乃在于人之位格性。总的来说,本书系统而简炼地表达了马里旦所参与起草的《世界人权宣言》背后的思想逻辑。
《法的一般理论与马克思主义》被视为享有最广泛国际影响力的苏联法哲学代表作。该书自出版以来,始终构成相关学术探讨和论争的不竭源泉。帕舒卡尼斯在书中凭借极具想象力的方式,巧妙地融通和发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零散思想,将主要由马克思示范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迁移至法学研究领域,在基本经济概念和基本法律概念、商品形式和法的形式、商品拜物教和法权拜物教之间建立起分析上的对应性,由此努力将法律学合理地提升为法的一般理论。摆在读者面前的是译自1927年俄文第三版的全新中译本,其中配有大量的译者注,用以说明引文的出处,比对引文的内容。此外,《德文版序言》(1929年)和《马克思主义法理论与社会主义建设》(1927年)亦作为附录收入本书。
基尔希曼为德国著名法学家。法学的价值何在,其科学性如何?即使在德国法律界,也没有人像基尔希曼这样径直地对法律的科学性予以否定。基尔希曼在本篇论文中深刻分析了法学作为科学的无价值性的理由。此文当时曾在德国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基尔希曼那句被人引用了千百次的名言,实际成了确认和否认作为科学的法学的实际价值的核心表达。
《利益法学/德国法学名家名篇》作者菲利普 黑克,生于1858年,是利益法学图宾根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 黑克的著述涉及民法、方法论、法律史等方面,对20世纪德国的民法方法论有重大影响。 《利益法学/德国法学名家名篇》是黑克在其1932年所做学术演讲的基础上增订而成。作者以利益法学与概念法学的对比为主线,精当地阐述了利益法学的基本立场,指出利益法学是实用法学的方法论,目的在于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帮助。 《利益法学/德国法学名家名篇》为黑克晚年所写,是其对自身学术思想的总结,对于理解德国现代民法方法论的变迁具有重要价值。
《环境法新视野(第3版)/中青年法学文库》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中青年法学文库 之一,对环境法作了详细的介绍。内容包括:环境法的兴起,环境法的基本课题,公民环境权理论与实践,国际环境法的建立,中国环境法的理念,中国环境法的调控机制等。内容丰富,讲解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引用率位于全国前列。
立法法理学是一门 从法律理论的角度研究立法问题 的学问,也是一种研究立法问题的新路径。本书收录了在第四届比荷卢-斯堪的纳维亚法律理论研讨会上发表的十篇有关立法法理学的论文以及一篇导读性质的文章。这些文章主要探讨了立法与理性、法律的数量与质量、法律的可预见性与灵活性、立法中政治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等学理性问题,以及如何制定欧盟法、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完善立法、如何评估立法等实践性问题,呈现了立法法理学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中华法治文明》一书经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制史教研室教师审慎选题,精心策划,结合教学与科研现实要求,在充分吸纳和借鉴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成。本书突出 文化自信 之历史底蕴和专业特色,通过遴选法系文明、法典文明、判例文明、律学文明、司法文明、监察文明、吏治文明、宪制文明及红色法治文明等若干法律专题,凝练重点,在立足于全球视野和中外比较的基础上,融入课程思政因素,立足系列专题研究和推介。本书各章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相互照应,基本反映了中华法治文明中为重要的思想、制度和文化等内容。通过从宏观上把握中国四千多年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线索和规律,从中掌握数千年历史中立法与司法的经验与教训,从而吸取经验,传承中华法制文化的优秀传统。
本书分为 应然法 和 实然法 两卷。上卷为 应然法 ,分为 绝对权利 和 相对权利 两方面内容。在 绝对权利 部分涉及法律道德和义务、权利来源,通过权利来源判断人的行为,同时提到了天赋人权问题,认为人权包括人的生命权、行动权和获得幸福的权利。在 相对权利 部分,主要涉及派生权利,包括占有及通过契约产生的权利。下卷为 实然法 ,主要为具体的法律规范和内容,包括社会公共法、家庭法、国家法和国际法。在 社会公共法 部分,主要论述公平社会和非公平社会; 家庭法 是讨论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 国家法 涉及国家的权利,以及国家与国民的关系、国民之间的关系,同时讨论了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问题;在 国际法 部分,按照国家间的占有,以及国际条约、外交使命和战时的权利阐释国家法规则。本书是俄罗斯法学
《论自然法》全名为《论自然法的科学探讨方式,它在实践哲学中的地位及其与实定法学的关系》。本书为青年黑格尔在耶拿时期发表在其与谢林合办的《哲学批判杂志》上面的一篇名文,全文主要分为四大部分。*、二部分,黑格尔从自然法的研究方式的角度对西方近代自然法理论中的经验主义路向(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的自然法理论)和形式主义路向(康德和费希特的自然法理论)进行批判,第三部分,黑格尔基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阐发的)西方古典政治哲学,结合现代的社会和政治现状,对自然法理论进行重构;第四部分,探讨了自然法与实定法学的关系问题。 自然法理论在康德、费希特那里达到*之后,黑格尔此篇论文开始批判并试图超越现代近代自然法理论的视域,在一定程度了奠定了他后来法哲学思想的基础。此文的翻译出版,一方面有助
法律与习惯之间的关系,是穗积陈重 法律进化论 学术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从法哲学、法社会学、法人类学、法文化论等方面考察了习惯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指出习惯是国家形成期的一大统制力。在习惯享有法性的过程中,经历了法律潜在期、法律与习惯并存期、法律分化期三个时期,习惯最终分化为拥有法律效力的习惯与仅拥有社会效力的习惯。在习惯如何享有法性的论说里,本书整理出六大学说,并进行了全面的法律进化的调查研究。
《法源 权力、秩序和自由》一书,由世界知名的法学家、社会学家,团体法学派的创始人莫里斯 奥里乌所著。其多种著作蜚声国际学界,本书系统阐述了自然法与人为法中关于权力、秩序和自由的基本内容及其沿革,并专门介绍了自然法在德国的际遇。已多次再版。毫无疑问,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此书颇类他山之石,可资借鉴。本书译者为鲁仁,曾翻译过《法国行政法》并在本馆 公法名著译丛 中出版。本书由作者的六篇文章节录萃取而成,被编为两部分,每一部分有三章,每章围绕一个中心问题展开论述。全书涉及面较广,所谈问题较多,旁征博引了英、德、意、西、拉丁等多种文字的古今观点,作者对个人主义的内涵,法律的实质,自由、权力与秩序之间的互动关系,社会团体的历史地位,权力监控的意义和途径,等等,均从自己的角度作了比较独到而详尽
本书是耶林*重要的演讲稿之一。耶林首先提出了法权感渊源的二者择一的问题,即法权感是产生于历史还是天赋。耶林驳斥了是自然赋予人类某种特殊装备的观点。他认为,人能够凭借自己的理解并出于自我保存的本能为自己的生存发现必要的道德与法律上的秩序。他从三个角度对这一观点进行了论证,即自然的角度、历史的角度与心理的角度,在心理方面他分析了法权在个体中产生以及一般化的问题。该演讲稿展示了耶林晚年的法律理论是一种古典的、人类历史的法律进化论模式。
本书共分为四个部分详细展开,先从法律援助的基础理论开始,再回顾我国法律援助的发展历程,进而探究法律援助制度的现存问题,后提出其解决方案,以期为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提出对策。 具体展开包括:章为法律援助基础理论,主要是对法律援助基础概念的讨论,结合法律援助结构要素的解析,进而分析法律援助的价值和功能。 第二章为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历程。 第三章为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现存问题,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迅速,但在实践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第四章为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现存问题之对策,通过第三章对法律援助的制度现存问题的梳理,结合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特点,针对五个方面的问题分别提出相应对策。
妇女是家庭的支柱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儿童是家庭的希望、国家民族强盛之所系。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切实加强法律保障,是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根本。本书选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妇女儿童提升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进而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风尚。本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九部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与投资保护的冲突核心是东道国政府管理权行使的合法性判断,这一问题在国内文献中少有探讨,尤其是涉及管理性措施合法性判断的具体标准及其演变,论及这一问题的国外文献也不多。本书总结了近20年来由环境问题而引发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例,通过系统梳理案例,分析了由于环境保护而导致的对政府管理权判断标准的具体变化,尤其是体现在公平公正待遇和征收方面的演变,展现了国际投资法因环境保护的加强而在核心原则问题上的发展。此外,我国BIT和FTA的缔结工作中,在许多核心法律问题上缺少一贯做法和解决方案,本书结合文章研究的核心及工作实践,提出了在缔约过程中解决前述问题的方案,在国内同类论文中并不多见。
本书以大数据时代的数据权保护为出发点,探讨了在互联网背景下进行个人数据的法律保护、数据产权的法律保护以及数据监管的相关法律问题等内容。在书中通过对相关法律概念的剖析与重新确立、法律制度的梳理以及法律现状剖析,对数据权的保护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本书材料翔实、脉落清晰,逻辑严密、论证充分,紧紧围绕主题提出了富有层次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建议。本书旨在对数据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我国数据法律保护制度的进步的与发展。
本书以盗窃罪的治理模式为主线,首先,梳理我国盗窃罪的立法变化,厘清我国关于盗窃治理模式的发展脉络与特点。在此基础上,以国家对盗窃罪的实际治理模式入手,分析现有治理模式背后的权力结构,进而从立法角度探寻原因。其次,比较国内外道行行为治理模式的异同。我国对盗窃案件根据数额大小分为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是二元制治理模式;而境外大都将盗窃视为一种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只要有盗窃行为,就认为是犯罪,盗窃数额不影响定罪,这是一元制治理模式。总体而言,一元制治理模式可以有效限制警察权,提升司法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符合法治国的原则,具有相对优势。因此,本书主张对盗窃行为实行一元制治理,并在该模式下探索轻微犯罪的犯罪分层,使我国的犯罪圈由小而重向大而轻的方向发展。后,倡导一元制治理模式下的
本书以清宫珍藏的第一手档案为原始素材,还原清末震惊中外的三大名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王树文临刑呼冤案、张文祥刺马案鲜为人知的秘辛,特别呈现了监察机构在推动大案平反过程中的作用,解读地方司法权力上升后与中央三法司权力格局的变化,彰显法律在大案中的运用。 本书有助于读者完整了解清代审转复核程序,即案件从州县到知府、按察使司进而到巡抚、刑部(三法司)的审理过程,以及各级机构对法律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等实体问题,特别是监察对案件平反不可或缺的作用。
长篇法治文学《爱的温暖》以全新的视角,描写了基层司法所开展依法调解、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故事。同时,作品以思辨的角度,阐释了法律在人民群众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写出了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员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既有法律的理性思考,又有情理的感性表达,写出了他们无私奉献和刚柔相济、智者归善的风采神韵,生动地再现了基层司法所带领人民调解员 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 的感人故事。本书描写的故事生动朴实接地气,人物鲜活,语言诙谐有趣,不仅塑造了人民调解员和欢喜岭乡众多有血有肉的村民形象,也写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文明的渴望。
本书从制度、学说、实践的角度考察中国宪法解释制度源流。通过对近代中国宪法学说史和制宪史的梳理,考察近代中国的宪法学者、法律精英阶层对宪法解释制度的意义与功能的理解和认识、制宪者就宪法解释的制度设计进行选择时所考量的因素、司法机关在面对宪法问题时采取的立场、宪法解释者的选任资格和程序、宪法解释的程序等,揭示宪法解释制度的演进、宪法保障功能的发挥与政治、社会生态的变迁之间的相互关系。
本书选取了能够充分反映中国古代法文化特色的六个方面:古代法文化价值散论、古代刑法文化散论、古代物权和债法文化散论,古代信托、继承和侵权法文化散论、古代案件侦查和审判文化散论、古代诉讼文化散论,这六章中包含了古代中国式法律的二元结构、改过自新的价值追求、精神病人和老年人犯罪的司法处理、古代疑罪司法原则、古代的对生命的双重原则(以命抵命和人命关天)、古代的遗嘱、古代对埋藏物、遗失物的法律态度、私契的效力、不动产买卖交易的限制(亲邻先买权)、中国特有的典权和永佃权、古代的版权、蓄养或驾驶的动物伤害案、医疗事故、法官文化、讼师、息讼与调解、古代的证人、破案的诈术、滴血验亲等等,这些专题大都包含着西方法文化的一些介绍,然后阐述古代中国诸多朝代围绕着这些问题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内容包含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