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西方传教士的接踵而至为西方文化在中国的传播奠定了基础。 然而,直至清初,他们才开始把西方法律、法学带到中国。当中国传统法制遭遇西方文明,中国近代法制又有怎样的发展呢?《法制史话》从清初国际法的传人开始,到中西法律的磨合,再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的建设与发展,以丰富的史料,向读者详细介绍了西方法学的引入对中国法制传统的影响,以及中国近现代法制的发展历程。 《法制史话》的作者是李力。
北魏兰陵长公主在婚姻中遭遇丈夫不忠和家庭暴力,流产致死。围绕这起“殴主伤胎案”,代表皇室旨意的门下省官员和以尚书三公郎中为代表的汉化官僚集团针锋相对,就如何处置驸马和与此案相关的四个平民展开激烈斗争。从他们的共识和歧异之处,可以一窥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进程,以及汉唐期间女性法律地位状况。
1981年,西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编写了《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教学提纲),作为院内使用的法律专业本科教材。该书由杨景凡主编。 1986年7月,中国法律史学会西南分会成立,为加强西南地区(含广西)法史学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沟通了渠道,提供了方便。为了更新教材,提高教学质量,我们决定以《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为基础,编写这本《中国法律思想史简编》
1981年,西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编写了《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教学提纲),作为院内使用的法律专业本科教材。该书由杨景凡主编。 1986年7月,中国法律史学会西南分会成立,为加强西南地区(含广西)法史学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沟通了渠道,提供了方便。为了更新教材,提高教学质量,我们决定以《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为基础,编写这本《中国法律思想史简编》
16世纪,西方传教士的接踵而至为西方文化在中国的传播奠定了基础。然而,直至清初,他们才开始把西方法律、法学带到中国。当中国传统法制遭遇西方文明,中国近代法制又有怎样的发展呢? 《法制史话》从清初国际法的传人开始,到中西法律的磨合,再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的建设与发展,以丰富的史料,向读者详细介绍了西方法学的引入对中国法制传统的影响,以及中国近现代法制的发展历程。 《法制史话》的作者是李力。
中国古代法律是指自公元前21世纪建立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时起,至19世纪中叶鸦片战争时止,中国近四千年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总称,包括奴隶制社会法律和封建制社会法律。 奴隶制社会的法律始起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善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禹刑、汤刑、九刑分别是夏、商、西周法律的总称。西周时期是奴隶制社会法律完备的时期,在周公的礼治学说和“明德慎罚”思想的指导下,西周提出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如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等,对此后封建社会的立法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礼治思想则是后来儒家学说的基础。
本书系统论述了中国古代法理在我国文字学上之意义,在我国思想史上之地位,阐述了其对我国封建法制制定的影响,分析了法的功效及法理学不昌之原因,并把古代法家关于法的观念及解释罗列出来,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即便是初学法律之人也可轻松阅读,是不可多得的通俗型法律图书,具较高出版价值。
本书系统论述了中国古代法理在我国文字学上之意义,在我国思想史上之地位,阐述了其对我国封建法制制定的影响,分析了法的功效及法理学不昌之原因,并把古代法家关于法的观念及解释罗列出来,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即便是初学法律之人也可轻松阅读,是不可多得的通俗型法律图书,具较高出版价值。
基本信息 书名: 大清著作权律释义 作者: 秦瑞玠 开本: *: 12 页数: 现价: 见顶部 出版时间 2015-12 书号: 9787100116435 印刷时间: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版次: 商品类型: 正版图书 印次: 内容提要 作者简介 秦瑞玠,字晋华,1874年生于江苏无锡。1897年获优贡,赴日本留学,专攻法律,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归国后,起初在河南省任知县,不久改任江苏省咨议局议员。1912年后,历任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江苏吴县地方 审判厅推事。1922年任代理农商部次长。1923年,商标局
《大清著作权律释义》是宣统二年(1910年)清末政府颁布的《钦定大清著作权律》的注释类著作。《钦定大清著作权律》总计五章,共55条,附件三个。全书按照法律的章节条款顺序,比较了当时日本等西方国家著作权相关法律,逐条解释、阐发其义理与蕴意,堪称中国近代第一部著作权法的学理注释性读本。 本书开启了中国近代著作权法律理论研究之先河,对民国1915年著作权法以及其后的著作权相关立法,乃至中国当代的著作权法律与理论研究均具有历史溯源的借鉴价值和文化所承载的普遍价值,值得学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