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把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为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制定本纲要。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本纲要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中央依法治国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纲要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1日修订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共有十章六十一条,分别规定了总则、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与附则。作为中国经济的 毛细血管 ,中小企业规模虽小,但数量庞大,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修改后的法律在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增加了内容和措施,积极回应了中小企业的诉求和呼声,尤其是通过立法固化了部分减税降费的政策成果,也有利于保障经济 毛细血管 更加活跃、通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公共图书馆法共6章55条,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分别做了详细规定。该法明确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应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应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这是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修订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全文共五章32条,分为总则、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和附则。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从 傍名牌 、 商业贿赂 、 虚假宣传 等方面,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做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该法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共八章、101条。“保护 、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要求写入法律。此次修订文物保护法,增加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增加“先调查、后建设”制度,明确未经调查,任何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防止建设性破坏;增加“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明确有关区域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应当 行考古调查、勘探,减少考古发掘对建设工程的影响。
作为学问,法学是博大精深的,然而,法学又应该是通俗易懂的,因为他只有掌握在百姓的手中才能发挥作用。正如茶之虽为寻常百姓之饮品,却仍为斯文雅士所重爱。因此,法学应该走出超凡脱俗的“象牙塔”,步入寻常百姓家。在法学著述中,“阳春白雪”当然不可缺少,但“下里巴人”亦是不可或缺。用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的事,谈老百姓关注的问题,讲老百姓生活中的法理。这就是《法学家茶座》的追求。本书是《法学家茶座》第20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民事诉讼法涉外编是涉外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修正案共对民事诉讼法作出28处调整,涉及29个条文,其中新增条文16条,修改条文13条。
《法律工作手册》是旨在为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依据的连续性出版物,主要登载法律、法律解释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及相关文件;司法解释及相关文件。《法律工作手册》每月出版一辑,每年12辑,基本上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所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收齐,使读者能够及时、方便、全面地查找到所需要的法律文件。
本次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以下三大方面有突出特点。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完善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方面:强调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强调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有关医疗活动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在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处置性骚扰、性侵害制度机制等。 第二,在完善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此外,还规定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保障相关责任,明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包含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内容。 第三,在完善生育保障方面,新修订的法律规定 建立健全职工生育休假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生育保障义务,要求用人单位
《 知识产权局公报》是由 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编辑出版的面向 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主要刊载内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 及其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发布的涉及知识产权的法规、规章和法规性文件; 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规章、公告、重要文件、统计数据以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其上刊登的 知识产权局规章、规范性文件为标准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生物安全法》共十章八十八条,包括总则,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安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防范生物恐怖与生物 威胁,生物安全能力建设,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生物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 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届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2023年12月25日,十四届 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开幕,《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提请会议审议。12月29日,《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布。为响应 宣传和普及《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的工作需要,配合应急管理部中心工作,服务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能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江苏省 公报》是江苏省 主办的定期出版物,旨在为江苏省各级 、政协委员、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和 、律师、公证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江苏省 的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由第十三届 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通过,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共有五章四十九条,分别规定了总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该法的修订及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 政治建设,加强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以及深化党和 机构改革、推进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五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基本原则。二是完善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三是支持研发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措施,统筹推进跨行业、企业统一监测系统建设,为利用大数据反诈提供制度支持。四是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五是其他措施方面,包括建立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防范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有针对性加强宣传教育;对潜在受害人预警劝阻和开展被害人救助;加强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规定特定风险防范措施和 合作。六是明确法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八章七十四条,分别规定了总则、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法律责任和附则。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制保障、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和促进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主体,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的重要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这部旨在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的法律共8章67条,包括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为了方便广大读者系统学习了解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的法律,我们特出版了本书。本书收录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个法律的全文,并调大了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同时组织办理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应诉事项。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共八章,包括总则、管理与指挥体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法律责任、附则。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与指挥体制,明确各方责任,设专章对管理与指挥体制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跨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对及协同应对机制;规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设立、组成,明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发布的决定、命令、措施,与设立它的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措施具有同等效力,法律责任由设立它的人民政府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由十三届全国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共12章113条,包括总则,动物疫病的预防,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动物疫病的控制,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动物诊疗,兽医管理,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该法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健全的动物防疫法律体系,在全面防控的基础上,推动动物疫病从有效控制向逐步净化消灭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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