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稿研究的 司法官 ,主要包括审判官(当时一般称推事)和检察官两类司法人员(因研究关联,也会部分涉及司法行政人员、法政毕业人员等)。时间上限为1906年,因为中国现代新式司法机构和司法官群体始于该年;下限截止到1928年,因为该年民国北京政府终结。需说明的是,在此期间中国存在多个政权,如南京临时政府、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政权等,这些政权的司法官个体与群体,在此暂不论及。简言之,本书稿以掌控中央政权的清政府和民国北京政府的司法官个体与群体为研究对象,以此来探讨现代中国法治的艰难历程,呈现法制移植在现代中国展开的复杂状态。围绕这一主题,书稿从现代司法官产生的 旧 路径与 新 通道,清末制度变革与司法官群体组合构成,辛亥鼎革后司法官群体的分流与重组,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法律界的交游网络与内外生态,法治环
本书是作者将其当法官期间的一些情况, 诸如遇到一些带有特点的案子时,是怎么想的, 怎么做的, 社会效果及当事人反映如何, 等等,如实地写出来,奉献给读者。作为资料,让有志于研究法官人才学的人去分析、解剖和研究, 以便从中找出一些对于当好法官有用的东西, 从而增强法官的免疫力,对建设现代法官队伍有所裨益。
本书是作者将其当法官期间的一些情况, 诸如遇到一些带有特点的案子时,是怎么想的, 怎么做的, 社会效果及当事人反映如何, 等等,如实地写出来,奉献给读者。作为资料,让有志于研究法官人才学的人去分析、解剖和研究, 以便从中找出一些对于当好法官有用的东西, 从而增强法官的免疫力,对建设现代法官队伍有所裨益。
《伦奎斯特谈法院》是一部娓娓道来的美国联邦法院简史,也是首席大法官威廉·哈布斯·伦奎斯特的经典之作。 伦奎斯特从自己以杰克逊大法官助理的身分于1952年来到华盛顿讲起,勾勒出联邦法院的起起伏伏,从19世纪初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对法院的主导,到沃伦法院作出的里程碑式判决。透过德雷德·斯科特案和罗斯福的法院改组计划,读者会看到:法院不是在真空中运作的,而大法官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所处环境的影响。 在美国,除了发布判决的时刻,公众通常对联邦法院知之甚少。伦奎斯特揭示出法院的内部运作机制,从择案而审、言词辩论,到大法官们会发生哪些争论、如何作出判决。他用优美而睿智的行文介绍了这个最有权力的法院及其对美国发展方向的影响,旨在让公众了解法院在美国治理中所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