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大学通识教育教材。本书分为绪论和正文两部分,正文分上下两编。绪论部分主要阐释了创意写作的基础理论和学科体系,试图解决创意写作没有理论指导、没有规律可循及这个学科本身存在的合法性问题。上编共五章,
在这本小册子里所讨论的议题既有儿童邪典校园贷豫章书院等新现象新事件,也有儿童性侵儿童虐待拐卖儿童校园暴力等老问题老话题在这个领域,你有机会感受人性中很善良很温暖很纯粹的一面,也有机会接触人性中很卑劣很很虚伪的一面;既常常会因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些许的进步或者个案中孩子命运的改变而兴奋甚至泪流满面,也常会感受到那种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产生的令人绝望的无力感
本书按案例类别分设七编,为合同编、房地产编、公司法编、侵权编、知识产权及竞争法编、劳动法编和执行编。除个别案例限于案情特殊处理外,各案例均按“案情简介”、“争议焦点及各方观点”、“律师代理意见”、“法院判决/仲裁裁穷案件结果”和“律师办案心得体会”五分结构撰写。限于篇幅体例,各案除“案情简介”、“争议焦点和各方观点”、“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结果”部分简明扼要,以便读者快速了解案情及各方当事人争议焦点外,重点均放在“律师代理意见”部分,以全景呈观代理律师对案件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的深人分析与全面理解。同时,编委会对“律师办案心得体会”部分采用发散性的自由写作方式,或对案例涉及法律问题再做学理分析、延伸思考和立法建议,或就案件代理过程中的经验、感悟、技巧、方案、思路予以总结。
法院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曾评论说,活的宪法理论实际上使“宪法变得毫无用处”。他开玩笑说自己想要一部“死的宪法”,主张必须根据制宪者最初的理解解释宪法。 在《活的宪法》中,宪法学者戴维·斯特劳斯坚定地反对斯卡利亚、克拉伦斯·托马斯、罗伯特·伯克以及其他“原意论者”,用清晰、通俗的语言解释宪法如何合理地演进,而同时又不会陷入反对者所刻画的灵活性。 斯特劳斯进一步指出,活的宪法不是一种遥不可及的自由主义理论,而是美国法学的主流传统,即普通法的宪法进路,植根于书面的宪法,但也以先例为基础。每一代人都贡献了指引和限制司法裁判的先例,然而又容许满足现今的需要,而不是迫使遵循早已作古的国父们的命令。斯特劳斯探讨了司法判决如何调整宪法的文本(以及相悖的原初意图)从而带来了美国若干最显著
食品流通经营的边界在哪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范围是什么?除《食品安全案例解析》及其实施条例外,还有哪些法律、法规及政策对食品流通经营行为作出了规范?与食品经营及食品流通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具体的规定?监管执法机关查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的依据是什么?怎样做到监管执法有理有据、程序合法?在食品流通经营中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如何做好有效衔接?以上诸多问题,既需要理论上的规整,也需要对现有的经验进行总结提炼,以指导基层工作的开展。因此,梳理现行食品流通经营案例并进行述评,对于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法院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曾评论说,活的宪法理论实际上使“宪法变得毫无用处”。他开玩笑说自己想要一部“死的宪法”,主张必须根据制宪者最初的理解解释宪法。 在《活的宪法》中,宪法学者戴维·斯特劳斯坚定地反对斯卡利亚、克拉伦斯·托马斯、罗伯特·伯克以及其他“原意论者”,用清晰、通俗的语言解释宪法如何合理地演进,而同时又不会陷入反对者所刻画的灵活性。 斯特劳斯进一步指出,活的宪法不是一种遥不可及的自由主义理论,而是美国法学的主流传统,即普通法的宪法进路,植根于书面的宪法,但也以先例为基础。每一代人都贡献了指引和限制司法裁判的先例,然而又容许满足现今的需要,而不是迫使遵循早已作古的国父们的命令。斯特劳斯探讨了司法判决如何调整宪法的文本(以及相悖的原初意图)从而带来了美国若干最显著
“罗文干案”是发生在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重大刑事案件。就内涵而言,这一案件的复杂性超乎寻常想象,涉及闻见杂呈各说不一的事实甄别及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条款适用, 政局与外交形势变化等多方面问题。就“价值”而言,罗案研究已远远超出被告罪与非罪的法庭判决正误探讨,具有法律、政治、经济及 关系的丰富含义。然而 外相关研究与此案的价值却极不相称。 《法政纠结:北洋政府时期罗文干案的告诉与审断(精)》作者杨天宏拟对罗案研究做点拾遗补阙与匡误的工作,以重建事实的完整。正如作者所言:研究历史陈案应效法“老吏断狱”,熟悉律例,明辨是非,虽无可置辩的学术审断结果很难达致,但纵或不能,心实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