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的出台让多年来带着神秘色彩、处于隐蔽状态下的国家情报机构和国家情报工作进入公众视野。国家情报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和身份保护措施;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区域、场所,可以向有关机关、组织和个人了解、询问有关情况,可以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可以提请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等机关提供免检等便利。情报工作成为有法可依的行动,并受法律保护。
刑法本质上是一部刑法法益保护法。刑法法益是刑法规范所保护的利益。刑法法益的学说虽然肇始于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时期,但是不同社会形态、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度都有其刑法法益的特定内涵和外延。本书考察了其历史沿革、刑事立法体现、西方刑法法益的分类之后,对刑法法益的横向结构和纵身结构作了深入研究,探讨了刑法法益与不同层次的刑法学范畴之间的关系。刑法法益是一个历史的、相对的、具体的法律概念。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引入罪客体的基本内容,从社会危害性的“质”和“量”两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犯罪的本质。同时,对我国犯罪构成的内容和结构作出适当的调整,形成犯罪成立的动态、多层次的要件,即符成立模式,逐步收缩刑事责任的范围,实现刑法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的*功能,以适应当前我国依
本次刑法修改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近年来多次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件,网络犯罪也呈现新的特点,有必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统筹考虑刑法与其他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法律的衔接配套,修改、补充刑法的有关规定;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需要进一步完善刑法的相关规定,为惩腐肃贪提供法律支持;落实党中央关于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要求。
本次刑法修改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近年来多次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件,网络犯罪也呈现新的特点,有必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统筹考虑刑法与其他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法律的衔接配套,修改、补充刑法的有关规定;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需要进一步完善刑法的相关规定,为惩腐肃贪提供法律支持;落实党中央关于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要求。
《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书收录刑法修正文本(对所有修改条文做角注说明)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并附13个法律解释。新旧对照,便于查阅。
本书收录刑法修正文本(对所有修改条文做角注说明)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并附13个法律解释。新旧对照,便于查阅。
罪刑均衡是刑法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本书依托广博的刑法理论学说厘清了罪刑均衡的嬗变与发展脉络:兴盛于报应主义下的罪与刑的一元均衡——在目的主义下位置是大幅衰攻及至不见踪影——后因丽任主义的崛起带动形成了罪与刑的二元均衡。书中还运用多学科的知识分子别从功能性、系统性、经济性三个角度深入探求罪刑均衡的蕴涵,并将罪刑均衡的理论研究终落脚于罪刑均衡的立法与司法实现
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这是自1997年刑法修订后对刑法进行的第六次修正,也是对刑法修正幅度*的一次。在这次修正中,有很多社会关注的热点和亮点:(1)增加了对举办大型群众活动造成安全事故犯罪的处罚;(2)增加了对安全事故发生后瞒报、谎报犯罪的处罚;(3)增加了对破产欺诈犯罪的处罚;(4)增加了对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犯罪的处罚;(5)扩大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6)加重了对开设赌场犯罪的处罚; (7)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将贪污贿赂等犯罪纳入上游犯罪。 为了帮助大家深人理解和掌握刑法修正案(六)的内容和精神,便于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我们邀请参与立法工作的专家编写了本书。本书由吕途、杨贺男同志担任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自2017年6月28日起施行。 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明确了国家情报工作的任务和体制机制,明确了国家情报工作机构的职权,明确了国家情报工作保障,明确了违反国家情报工作规范的法律责任。
1997 年 3 月 14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刑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并重新公布。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关于修改刑法的一个决定和九个修正案。 2009 年 6 月 27 日、 8 月 2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这两个决定也对刑法的部分条文作了修改。 为了便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学习、运用刑法,便于广大群众学习和了解刑法的规定,我们根据上述修改决定和修正案,对 1997 年刑法条文进行了编辑、审定,形成了本书。 为了便于读者查阅,本书附录了关于修改刑法的决定和刑法修正案及相关法律解释。
本书收录了马林诺夫斯基和塞林的经典之作。马氏对美拉尼西亚和特罗布里恩的初民生活作了个案研究,以令人信服的手资料,对这两地的初民生活、习俗规则、法律制度作了新的揭示。塞林对美国移民社群和本土居民的犯罪现象作了社会、文化、心理、伦理层面的探究和比较,使人们对犯罪问题有了一个实证性的认识。
徐进辉主编的《反贪污贿赂岗位素能培训习题集》是由优选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为反贪污贿赂岗位素能培训组织编写的习题集,以名词解释、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的形式,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主要工作环节的要点进行了归纳、提炼、阐释,并附有四套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对于广大反贪污贿赂干警强化岗位职责及专业素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徐进辉主编的《反贪污贿赂岗位素能培训习题集》是由*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为反贪污贿赂岗位素能培训组织编写的习题集,以名词解释、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的形式,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主要工作环节的要点进行了归纳、提炼、阐释,并附有四套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对于广大反贪污贿赂干警强化岗位职责及专业素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社会是由人们有秩序的交往构成的规范性世界,只有当规范支配着人们的交往时,也就是说,只有当规范成为人们行动的标准性解释模式时,社会才是真实的,社会这一形态就意味着规范联系,正是规范使人和社会变得可以把握,可以理解。犯罪的本质不是法益侵害,而是规范否认。刑法的机能不是保障法益,而是保障规范的有效性。刑罚的机能不是保障犯罪人在将来不再犯罪,而是证实人们对规范有效性的依赖是正确的,错误的是犯罪人。刑法用刑罚否定犯罪,促成人们对规范的承认和忠诚。
绑架被害预防包括潜在被害预防和既然被害预防。潜在被害是尚未发生而有可能发生的被害,既然被害是被害事实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处于被害状态。从被害发生的条件来看,绑架被害是可以预防的,对于已经发生的被害也有可能通过解救行动减轻被害损失。 绑架被害预防是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问题的研究,其主张的观点、原则、方法应有高度的可信性和准确性,因此,本专题的阐述力求从实际案例出发,结合具体的被害事实说明被害预防的原理和方法,书中引用的案例大部分来自作者及《反绑架与解救人质》课题组五年来的实际调查,通过案例评析把绑架被害预防的理论与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使之有利于指导实践。
本书为修订再版,*版于2008年出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中心,通过条文注释的形式全面且详细地介绍我国禁毒、戒毒制度的重要内容,并附录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是大众了解相关内容的实用法规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