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为以下5大部分:入罪之前、 不等于不 、 寻衅滋事 、罗生门之判、你的权利。共收录罗翔教授的40余篇随笔文章,罗老师在书中通过盘点一系列社会热点案件,探讨了刑法义理及其适用,盘点了丰富的法治知识与人文理念。作者笔调自省而尖锐,洋溢着责任感与人文情怀。本书不仅启蒙读者的法律思维与维权观念,更可以帮助理解刑法背后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
《刑法的启蒙(第三版)》是陈兴良教授撰写的西方刑法人物志,以在西方刑法学历史上曾经做出重大贡献的十位刑法思想家为单元,勾画出近代西方刑法思想和刑法理论的历史演变的基本线索。在这十位刑法思想家中,既有康德、黑格尔、边沁这样以哲学思想著称的学者,他们对刑法的独特论述值得关注;又有孟德斯鸠、贝卡里亚、费尔巴哈这样对于刑法学科的形成具有创始贡献的学者,他们对刑法基本观念的形成功不可没;同时还有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李斯特这样对于刑法学派的形成具有开拓功勋的学者,他们对拓展刑法学术视野居功至伟。本书以轻松活泼的笔触处理枯燥晦涩的材料,具有可读性与启迪性。
原著作者佐伯教授基于其对犯罪论体系性构架的理解,依次选取构架此体系的每一个节点上*为核心也即刑法解释中*有争议的课题展开讨论。采用初学者也能够理解的方式,对错综复杂的观点及其表达出来的思维方式进行了条分缕析的总结和剖析,在日本刑法学文献中堪称 真佛只说家常话 的典范。并且,在讨论过程中,佐伯教授以当今日本有判例支持、有学者坚持采用的观点为讨论对象,在论述中不断地展现出不同观点和思维方式之间的对抗和碰撞,如绝顶高手华山论剑。琳琅满目的招式加之十足的对抗性也增加刑法学习和思考的乐趣。
刑法与行政法关联问题是指刑法规范与行政法规范之间存在的从属、交叉,冲突、混同等关系的总称。刑法与行政法关联的问题从范畴上来看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是静态关联,指行政法对刑法的影响,或者称为刑法对行政法的从属性,具体表面为行政法规范对刑法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定罪量刑等问题的直接影响,另一方面为动态关联,表现为在立法层面上一般违法行为的入罪化和犯罪行为的出罪化。刑法与行政法的关联,从关联形式上来看包括刑法对行政法的依赖、刑法与行政法的交叉与竞合、刑法与行政法的冲突三个方面。
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部门法学。刑法学以刑法为研究对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刑法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书阐述的是一个内在于法条.依附于法条的法理,法条所承载的规范在本书中占据着中心的地位。从法条出发,并最终回归法条,对刑法理论进行规范的审视。这个意义上的刑法学,就是本书之所谓规范刑法学。
本书围绕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问题展开研究,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结项成果(结项成绩:良好),对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的正当基础、比较考察、类型区分、实践状况、完善方向等方面作了系统、全面研究,是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的法学二级学科交叉之作。全书共分为七章。第一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的基本理论,分析了两种证据的差异以及衔接的正当性;第二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的比较考察,关注了两种证据衔接的不同立法例;第三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言词证据的有限使用,论证了行政执法言词证据一般不应当直接作为刑事证据运用;第四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实物证据运用的类型区分,对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行政执法实物证据又作了类型化探讨;第五章执法主体双重职权下证据运用的特殊问题,以公安
本书共分为以下5大部分:入罪之前、“不等于不”、“寻衅滋事”、罗生门之判、你的权利。共收录罗翔教授的40余篇随笔文章,罗老师在书中通过盘点一系列社会热点案件,探讨了刑法义理及其适用,盘点了丰富的法治知识与人文理念。作者笔调自省而尖锐,洋溢着责任感与人文情怀。本书不仅启蒙读者的法律思维与维权观念,更可以帮助理解刑法背后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于2018年10月26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第十三号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共九章,七十条,对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对外联系机关、主管机关及其职责,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的提出、接收和处理程序,拒绝提供协助的情形等作了规定,并对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移管被判刑人等协助事项的办理作了具体规定。 该书从立法工作的角度,对立法背景及条文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
刑事审判合议制度指由审判机关组成多人审判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并对其中的事实认定、定罪和量刑问题进行群体性讨论和裁判的制度。审判监管权只能对合议庭所审理案件的效率、流程、人员配置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不能直接影响到法官行使审判裁决权的独立性;审判监管不应介入和干预审判裁判的依法进行;审判监管的作用在于服务于审判权,以实现规范、保障、促进和服务的功能,而不应在于影响甚至改变合议庭遵循法定程序的审判进程以及对程序事项和实体事项的裁决。将审判监管权和审判权界限加以优化是实现优化配置和节约利用审判监督资源的重要路径。因而,应建立将院庭长行使审判监管权的履职行为与其业绩考评紧密关联的制度;应取消院庭长对特定案件的审批权和废除审委会 判而不审 的案件讨论和裁决制度。针对采用刑事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共犯之共犯的规范理论研究》以现代性社会背景下萌生的风险社会、风险刑法为视域,分析了共犯之共犯存在的客观性;从共犯的本质及属性为理论立足点,分析了犯罪共同说、部分共同犯罪说、共同意思主体说、共犯的独立性、共犯的从属性等存在的理论缺陷;最后以凯尔森、哈特、拉兹分析法学派及罗克辛、雅克布斯、高桥则夫关于社会规范、行为规范、制裁规范的理论为原点论证了共犯之共犯理论体系构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值得一读。
通过对中西刑事政策理论与实践历史的简要回顾,作者发现,存在于各国刑事政策实践和理论中的共同线索,是支撑于刑事政策背后的权力。作者试图通过对刑事政策的权力分析,为我国刑事政策学知识体系和形容范式的建立,提供一个思路,理出一些头绪,得出一些初步结论。作者提出,所谓刑事政策,是指国家基于预防犯罪、控制独生子罪以保障自由、维持秩序,实现正义的目的而制定并实施的准则、策略、方针、计划以及具体措施的总称。刑事政策与权力有着密切的关系,刑事政策是权力支持下的公共政策。任何刑事政策都依赖于组织化、合法化的权力系统支持。刑事政策背后的权力系统以国家的强制性权力为中心,但又不限于国家的强制性权力,还包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公民个人的一切为法律、习惯所认可的预防、控制犯罪的权力。作者提出,我们
刑法与行政法关联问题是指刑法规范与行政法规范之间存在的从属、交叉,冲突、混同等关系的总称。刑法与行政法关联的问题从范畴上来看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是静态关联,指行政法对刑法的影响,或者称为刑法对行政法的从属性,具体表面为行政法规范对刑法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定罪量刑等问题的直接影响,另一方面为动态关联,表现为在立法层面上一般违法行为的入罪化和犯罪行为的出罪化。刑法与行政法的关联,从关联形式上来看包括刑法对行政法的依赖、刑法与行政法的交叉与竞合、刑法与行政法的冲突三个方面。
李勇著的《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中作者结合自己的理论思考和一线办案经验“发明”了“证据审查三步法则”,并在实务中试点运用,取得成功并逐步推广全国。全书以证据审查三步法则为基础,结合具体案例,将证据审查三步法则的具体应用方法融会贯通。内容分为三篇,以图示法展示简洁、明了。靠前篇分解验证,包括三章十节,主要围绕非法证据排除、分解验证的操作方法。第二篇双向对比,包括三章六节,主要涉及纵向、横向对比的方法,印证证明模式。第三篇综合分析,三章六节,内容涉及证明标准、图示法等。
本书由一些思想活跃、努力探索、敢于直言、勇于创新的中青年学者撰写,是一部颇具特点的学术力作。主要表现在:(1)学科体系的新颖性。该书一改单一解释刑法学的传统体系,坚持理论刑法学与解释刑法学并重的原则,在吸收近些年刑法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架了包括刑法学导言、刑法绪论、犯罪成立及其认定、刑事责任及其实现等全新的刑法学体系。尤其增加了刑法学基本原理、新的司法解释、司法考试案例等新的实用内容。(2)理论上的完备性。突出确立了“罪责关系”的刑法学主线,增添了司法适用和司法考试所需要的内容,在犯罪成立理论上采用的是“新三要件说”(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量度要件),将传统的刑罚理论归并入刑事责任论中,使整个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更趋合理与完善。(3)内容上的实用性。在罪刑适用的内容上,
本书在吸纳按犯罪客体分类方式的同时,将商界可能触及的刑法罪名按照企业管理运转流程和业务环节进行了归类,使那些即使不具有刑事法律专业知识的企业人员也能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和相关信息,更具实用性;另一方面,本书在分析各类风险时紧密结合了有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凸显了经济犯罪的特征,体现了刑法作为后盾法的特性,这对于刑法理论的学习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本书全面阐述了公司、企业在整个流转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刑事风险,涵盖了设立、人员治理、劳动用工、财务管理、融资、市场运作、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和清算破产等九个环节,并还针对特殊领域介绍了国家出资企业、金融机构和矿山企业中特有的刑事风险,纵横互补,逻辑缜密。该书对这些刑事风险的论述主要从风险提示、风险分析和风险的控制与防范三方面进行
《中青年法学文库:刑法的精神与范畴(2003年修订版)》是一部以刑法精神和范畴为研究对象的刑法哲学论著。作者综合运用历史的、比较的、语义分析的等多种研究方法,以我国刑法学界的共识话语,广泛地借鉴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并紧密地结合中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深入地探讨了个人自由、社会秩序、正义原则、功利目的等刑法精神(基本价值)的内容与意义,系统地阐述了犯罪、犯罪人、刑事责任、刑罚实体范畴(基本概念)和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刑罚个别化、刑罚人道主义关系范畴(基本原则)及其相互间的复杂关系,由此自然形成了一个具有兼容性和开放性的刑法哲学体系。
《反思刑法》一书以比较法的方法把我们带入英美刑法的理论迷宫之中,并力图使我们从中走出来。在本书的前言中,弗莱彻教授论及了比较法方法对于本书论述的决定性意义。弗莱彻教授选择的比较对象是德国,而德国恰恰是近代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发源地。弗莱彻教授将本书命名为《反思刑法》,这是大有深意的。在某种意义上,本书不是一本简单地叙述英美刑法理论的著作,而是对英美刑法理论进行反思的著作,反思是本书的一条基本线索。英美刑法为什么需要反思?对于这个问题,弗莱彻教授并没有给出正面回答。但从本书的前言中,可以隐约感觉到弗莱彻教授对英美刑法理论现状的不满,认为存在某些因素,妨碍了英美刑法及其基础理论的精深。在此,弗莱彻教授承认了英美刑法理论不够精深,而这种精深恰恰是德国刑法学所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