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于2017年9月1日下午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歌法与国旗法、国徽法一道,以国家立法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这部法律为保证国歌奏唱和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的礼仪规范,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以及不得奏唱和播放国歌的场合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加强国歌宣传教育,普及奏唱礼仪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
社会是由人们有秩序的交往构成的规范性世界,只有当规范支配着人们的交往时,也就是说,只有当规范成为人们行动的标准性解释模式时,社会才是真实的,社会这一形态就意味着规范联系,正是规范使人和社会变得可以把握,可以理解。犯罪的本质不是法益侵害,而是规范否认。刑法的机能不是保障法益,而是保障规范的有效性。刑罚的机能不是保障犯罪人在将来不再犯罪,而是证实人们对规范有效性的依赖是正确的,错误的是犯罪人。刑法用刑罚否定犯罪,促成人们对规范的承认和忠诚。
本次刑法修改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近年来多次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件,网络犯罪也呈现新的特点,有必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统筹考虑刑法与其他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法律的衔接配套,修改、补充刑法的有关规定;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需要进一步完善刑法的相关规定,为惩腐肃贪提供法律支持;落实党中央关于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要求。
本次刑法修改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近年来多次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件,网络犯罪也呈现新的特点,有必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统筹考虑刑法与其他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法律的衔接配套,修改、补充刑法的有关规定;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需要进一步完善刑法的相关规定,为惩腐肃贪提供法律支持;落实党中央关于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要求。
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8月29日下午三点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的修改体现了三中和四中全会,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系列要求,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回应社会关切,调整了刑法的结构,减少了死刑的罪名,加大了对恐怖和*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权的保障,特别是对一些弱势群体,老年人、儿童、妇女的权利的保障,进一步强化了对失信行为的惩治。同时,针对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一步完善刑法的相关规定,为惩腐肃贪提供法律支持。总体看来,可谓亮点纷呈。
本书收录刑法修正文本(对所有修改条文做角注说明)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并附13个法律解释。新旧对照,便于查阅。
本书收录刑法修正文本(对所有修改条文做角注说明)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并附13个法律解释。新旧对照,便于查阅。
根据八个刑法修正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实用问答》,本书包含《刑法修正案(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全部法律解释。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设计问题,回答实用、精练,并对修改条文进行标注,使读者对修改内容一目了然,方便读者理解使用。
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这是自1997年刑法修订后对刑法进行的第六次修正,也是对刑法修正幅度*的一次。在这次修正中,有很多社会关注的热点和亮点:(1)增加了对举办大型群众活动造成安全事故犯罪的处罚;(2)增加了对安全事故发生后瞒报、谎报犯罪的处罚;(3)增加了对破产欺诈犯罪的处罚;(4)增加了对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犯罪的处罚;(5)扩大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6)加重了对开设赌场犯罪的处罚; (7)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将贪污贿赂等犯罪纳入上游犯罪。 为了帮助大家深人理解和掌握刑法修正案(六)的内容和精神,便于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我们邀请参与立法工作的专家编写了本书。本书由吕途、杨贺男同志担任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刑法本质上是一部刑法法益保护法。刑法法益是刑法规范所保护的利益。刑法法益的学说虽然肇始于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时期,但是不同社会形态、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度都有其刑法法益的特定内涵和外延。本书考察了其历史沿革、刑事立法体现、西方刑法法益的分类之后,对刑法法益的横向结构和纵身结构作了深入研究,探讨了刑法法益与不同层次的刑法学范畴之间的关系。刑法法益是一个历史的、相对的、具体的法律概念。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引入罪客体的基本内容,从社会危害性的“质”和“量”两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犯罪的本质。同时,对我国犯罪构成的内容和结构作出适当的调整,形成犯罪成立的动态、多层次的要件,即符成立模式,逐步收缩刑事责任的范围,实现刑法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的*功能,以适应当前我国依
罪刑均衡是刑法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本书依托广博的刑法理论学说厘清了罪刑均衡的嬗变与发展脉络:兴盛于报应主义下的罪与刑的一元均衡——在目的主义下位置是大幅衰攻及至不见踪影——后因丽任主义的崛起带动形成了罪与刑的二元均衡。书中还运用多学科的知识分子别从功能性、系统性、经济性三个角度深入探求罪刑均衡的蕴涵,并将罪刑均衡的理论研究终落脚于罪刑均衡的立法与司法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文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有关刑法的法律解释(共9件)
当今,毒品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和社会稳定的一颗毒瘤,它不但阻碍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且严重威胁着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健康以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特别是近十多年来,随着新型毒品的出现、扩散和严重泛滥,吸毒人群不断增多。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国际毒潮泛滥的严重局面不会迅速扭转,国内毒品发展、蔓延的态势也不会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各种有关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现象会持续增长,我国的禁毒任务将更加艰巨和繁重,远离毒品、共建和谐任重而道远。 正是基于当前毒品问题的严峻形势,在云南大学出版社和国际人口服务组织(美国云南办事处)的支持及鼓励下,由云南警官学院组织相关人员编写了《生命与安全:毒品预防教育读本》供广大读者学习使用。 《生命与安全:毒品预防教育读本》在编撰过程中,力求突
判例在英美国家是重要的法律渊源,大陆法系国家虽然不承认判例法律的拘束力,但多认为判例有事实上的影响力。法的发展历史表明,判例是连接立法和司法的桥梁,是法律发展的重要动力。我国历史上曾经重视判例的作用,当今中国有案例而没有判例制度,本文通过历史的、比较的研究论证我国建构判例制度必要性、判例制度的的基本建构以及实行判例制度的条件。建立我国刑法判例制度,有助于完善刑法运作的机制;有助于形成定罪量刑的参照体系;有助于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也有助于区际司法协作的顺利进行。与改革开放的进程相适应,我国应建构规范性刑法司法解释、个案性刑法司法解释与刑法判例相补充的刑法适用解释体系,建立刑法、刑法司法解释、刑法判例相匹配的刑法动作机制。
《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文库》,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刑法学教授组成编委会,负责编辑出版事宜,以每年答辩的弄法学博士论文为选题范围,审慎选择其中优秀的博士论文逐年编辑出版。希望我们的刑法学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认真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勇于探索,写出高质量的博士论文,使这套文库不断有优秀著作问世。 本书是由刑法是由刑法学基金资助,在武汉大学出版社大力支持下出版的。刑法学基金是关心我校刑法学发展的校校外有识之士与刑法教研室的老师捐款成立的。没有这些同志的资助和出版社的支持,就没有这套文库的出版。对于他们的贡献,我们会铭记于心,永志不忘。
1997 年 3 月 14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刑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并重新公布。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关于修改刑法的一个决定和九个修正案。 2009 年 6 月 27 日、 8 月 2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这两个决定也对刑法的部分条文作了修改。 为了便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学习、运用刑法,便于广大群众学习和了解刑法的规定,我们根据上述修改决定和修正案,对 1997 年刑法条文进行了编辑、审定,形成了本书。 为了便于读者查阅,本书附录了关于修改刑法的决定和刑法修正案及相关法律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