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为以下5大部分:入罪之前、“不等于不”、“寻衅滋事”、罗生门之判、你的权利。共收录罗翔教授的40余篇随笔文章,罗老师在书中通过盘点一系列社会热点案件,探讨了刑法义理及其适用,盘点了丰富的法治知识与人文理念。作者笔调自省而尖锐,洋溢着责任感与人文情怀。本书不仅启蒙读者的法律思维与维权观念,更可以帮助理解刑法背后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案例研习系列教材:刑法总则案例研习》的特点:1.本案例教材的构思。本教材由刑事司法学院刑法所张凌、罗翔组成课题组,设11个专题,对92个案例进行评析,附加了若干个拓展案例,通过对《刑法》专题进行细分来具体划分每个知识点并进行分析。选择的案例以《刑事审判参考》出现的经典案例为主,这些案例既包括适用中出现问题的知识点,也包括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特色。本教材既可用于案例课,也可以用于研讨课。2.在案例事实和判决意见部分,尽量压缩了篇幅,这样可以增强案例的真实性,对学生更有吸引力。同时,很多判决书的说理比较详细,如果过度简化,就会变得无味,缺乏有效的信息供学生思考,因此,该部分保留了部分判决书原文。3.评析部分。本部分没有过多写基础知识,只是就个案的特殊贡献和典型问题进行了分析。
高铭暄教授是我国著名的刑法学家、刑法学界 泰斗 。 2016年11月,日本早稻田大学决定授予高铭暄先生名誉博士学位,以表彰高先生多年来对中日刑法学术交流的贡献。 2016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共同举办的 中国刑法的国际视野 学术研讨会暨高铭暄先生获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庆祝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 该书收录了高铭暄教授、冯军教授、高桥则夫教授、西原春夫教授的文章,对中日刑法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比较研究。此外,收录了高铭暄教授荣获早稻田大学博士学位授予仪式的表彰词、答谢词、祝贺词,以及在北京举办的高铭暄先生获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庆祝会上的发言,结集成书,以祝贺高铭暄教授荣获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
论坛采取各校联动机制,各校刑法学研究带头人陈兴良教授、张明楷教授、刘明祥教授与曲新久教授是论坛的召集人,梁根林教授作为"杨春洗教授法学教育与研究基金"的代表负责总协调。论坛旨在通过组织各校刑法学者在刑法学重大问题、基本立场上展开对话、争论和交流,不断地推进中国刑法学术的发展,并同时加强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为四校法学院的学生特别是刑法专业的研究生带来学术上的盛宴。该论坛还吸引了不少国外知名学者参与。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第三卷):刑事政策与刑法变迁》为该论坛部分交流成果的结集出版之一,主要讨论了刑法总论的核心问题:体系构造与犯罪构成。张明楷、陈兴良、刘明祥、冯军等国内刑法学界的知名学者分别贡献了自己在犯罪实体、犯罪构成要件学说的发展、犯罪体系、责任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国外学者也针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的国门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毒品重新成为我国社会的重大问题。三十多年间,我国禁毒刑事立法、刑事司法解释、刑事司法适用等方面经历了理想到现实、激情到理性、宏观到具体的变迁,围绕毒品问题的刑事规制,刑事政策、犯罪学、刑法教义学等多学科都尝试进行深入的思考和阐述。本书以刑事政策学入手讨论毒品刑事立法的正当性,以教义刑法学入手讨论禁毒刑事司法解释及司法适用的合理性,以犯罪学路径思考毒品合法化争议的理论基础,旨在以刑事规制为线索,勾勒我国改革开放后三十多年禁毒实践的经验与教训。
本书是对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进行全面阐释和深入解析的学术成果。首先,本文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立以来的研究历程进行了谱系性梳理,就研究热潮中形成的模式与路径进行了归纳与评述。其次,笔者在承继与创新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涵摄政策主体、政策途径、政策基石、政策实质、政策客体、政策界域和政策底线七人要素的仝新理论模型。后,本文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新理论模型置于真实的法治场域中,从刑事一体化的纬度,实现其与实体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效链接,于刑事法治运动流程的界面,实现其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执行及刑事法律解释的全面互动。由此,得以塑成宽严桕济刑事政策与刑事法治的良性关系和共生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编审版)》分为两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录,内容包括:编总则;第二编分则;附录一关于修改刑法的决定和刑法修正案;附录二关于刑法的法律解释;附录三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编审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编审。
《我与刑法七十年》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中国国际刑法研究开创者高铭暄先生与刑法结缘七十周年的访谈录,全景展示了高铭暄先生作为新中国培养的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为新中国刑法学事业和刑事法治建设作出不可磨灭贡献的多彩学术生涯。学术泰斗的人格魅力和一代宗师的学术风范,从中可见一斑。 其中揭示的许多刑事立法背景,重大法律的出台经过、学术争议的焦点、研究成果的产生、学术同仁的友谊、师生的情感、国际学术交流的由来、学术组织的沿革发展等情况大多鲜为人知,是研习和了解我国刑法不可多得的资料。附录的“我的学生生涯”记录了高铭暄先生从一个东海旁的小渔村,走进全国zu1高学府,走向zu1高法律殿堂的奋斗经历,情感真切,生动有趣。
《“死刑程序研究”系列·死刑的程序控制:中国死刑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主要内容包括:论死刑案件的权力配置、死刑复核程序全面审查原则的反思、死刑复核程序的律师参与、论死刑复核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死刑案件中“隐性和解”与制度保障、死刑案件的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等。
本书是“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法学研究总整理文库”之一,全书共分上下两个篇章,主要对刑法中的错误专题进行了整理,具体内容包括《因果关系错误与刑事责任浅析》《刑法上认识错误的概念及分类》《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错误》《论英美刑法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法系列:刑事管辖制度适用》入选书目的内容全面覆盖我国现行刑法中各项重要制度和刑法学中若干重大理论问题。本书对刑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予以充分关注,着力推荐针对刑法学中某一具体制度或理论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的作品。近年来,我国刑法学者对德日刑法理论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研究,引起了对犯罪论体系进行改造等诸多关于刑法基础理论问题的争鸣,这些争论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刑法学研究的根基和深层次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因此,本书吸纳了一批介绍国外刑法理论,并能对我国司法实践作出积极回应的具有开创性的作品。 《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法系列:刑事管辖制度适用》的出发点是在现行刑法典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刑法学的基本原理、刑法的基本制度和刑法解释方法,
熊云武编著的《犯罪心理学(第2版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以普通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为基础,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犯罪心理学的相关问题,涵盖了该学科研究体系内的全部内容,主题突出、内容翔实。本书所选取的案例多来自现实生活,并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
卖淫是世界上古老的职业之一,有关卖淫问题的争论已延续了两千余年。当今世界,对卖淫和淫媒持禁止论、管制论或废除论立场的立法例都还存在;而理论上关于禁娼、限娼或保娼的争论也从未停息。然而,在刑事政策乃至社会政策上究竟应如何应对卖淫,却是一个极其现实的社会问题,不是仅靠理性思辨和道德批判就能够解决的。为了尽量避免仅因刑法学说在犯罪本质或社会危害性问题上的对立,引发对卖淫及其关联行为评价上的差异,并由此导致对现行禁娼法之公正性的不同理解,本书分别从法益侵害和规范违反两方面对卖淫及其关联行为进行了考察。
《刑事认证制度研究》一书,是江显和在其同名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作者从小处着手,以小见大,对刑事诉讼中的认证问题进行了“小口径、深层次”的分析与研究,取得了较大的成功。作为江显和的博士指导教师,看到学生的学术成果即将问世,我由衷地感到高兴。应邀为本书作序,我欣然同意,并郑重向读者推荐。 在以证据裁判主义为基本原则的法治时代,认证问题是刑事诉讼中的核心问题。通过认证来认定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进而对案件作出裁判,是法官审判的一般过程。认证是审判过程的关键环节,其结论直接关涉裁判的结果和公平、正义的实现。认证的这种决定意义,使其成为审判人员司法职责重要的载体,也是其司法能力重要的体现。但是,我国诉讼法学界对认证的学术研究却相对滞后。迄今为止,正式出版的刑事认
《犯罪及其治理实证研究》由孔一所著,经验(实证)研究从来不排斥思辨和价值理性。但纯粹的思辨和价值判断并不能有效分析和解决犯罪问题。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在实证主义方法论的统摄下,本书探讨了实证研究的具体方法,试图应用犯罪学的成熟理论解读当下中国的犯罪问题,并将研究成果谨慎地应用到司法实践之中。如此,当有人问及“什么是你的贡献?”时,将不再过分惶恐。
罪名,是指法律规定的犯罪名称。正确确定罪名,对刑事司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刑法罪名解释(原由、发展与司法适用)》分六个部分,比较系统地介绍了新中国成立62年来刑法罪名解释的过去和现在、由来和发展。主要介绍了1949年以来至1979年部刑法典颁布前后在刑事司法工作中适用罪名的情况;重点介绍了1997年刑法修改后,由于仍未实现罪名立法化,人民法院决定用司法解释的形式,实现罪名的规范和统一,首次制定、公布了《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确定罪名的规定》的过程;以及为便于司法机关统一认定罪名,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先后于2001年至2011年联合制定、公布了5个《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7年刑法生效施行后,为适应同犯罪作斗争的需要,先后于1998年至2011年颁布的《关
《刑事错案:症结与对策》由于刑事案件自身的复杂性和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在诉讼过程中要想完全避免错案的发生是不可能的,可以说,有刑事诉讼,就有刑事错案。然而,什么是刑事错案?导致刑事错案的原因究竟是什么?面对错案频繁的这种状况,我们该如何预防?刑事错案发生后,对于办了错案的刑事司法人员该如何追究他们的责任?对刑事错案的受害人,国家应当给予怎样的赔偿?对于上述问题的理论研究可谓众说纷纭,然而,刑事错案绝非一个纯理论问题,对上述问题研究的混沌状态必然导致司法实践部门在应对刑事错案时的力不从心和应对乏力。鉴于此,笔者在充分占有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指出了刑事错案相关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刑法论丛》第18卷共载文18篇,秉承本论丛业已形成的固定风格,所收录的论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期我国刑法学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内容涵括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国际刑法学、犯罪学与刑事政策等刑法学科诸多领域。 本卷特设了“共同犯罪专栏”,收录了3篇相关文章。其中,李凤梅的“古典学派语境下的教唆犯地位研究”一文对古典学派语境下的教唆犯地位进行了逻辑解构和法理分析,提出了古典学派教唆犯地位的建议。蔡新苗的“共犯中止有效性理论之探”一文系统梳理了共犯中止有效性理论,并提倡以积极恢复说作为共犯中止有效性理论的新标准。莫洪宪、张小宁的“中日有组织犯罪现状比较研究”一文从犯罪主体、犯罪领域与方式以及有组织犯罪国际化等方面对中日有组织犯罪现状进行了比较分析。 此外,收录了下面
深入研究犯罪产生的根源,目的在于寻找作为社会病之一的犯罪发生的病根、病因,从而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治理犯罪。近二十年来,我国犯罪学界的同仁们殚精竭虑,对犯罪根源、原因展开了空前规模的研究,初步取得了共识。犯罪原因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不是诸多致罪因素的简单结合,而是各种致罪因素的相互作用、有相结合的多质多元多层次变量的罪因系统。就这告诫我们,犯罪的存在是客观的、复杂的,也是长期的。 检讨治理犯罪的手段,目的在于寻找出控制与减少犯罪的有效的方法。针对犯罪根源及原因的客观性、综合性,治理犯罪必采取综合治理的方针。而综合治理的关键是预防的打击。过去,在司法实践中只重视了打击,忽视了预防,是不对的。为此理论与实践部门的同志对预防犯罪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