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指导思想,批判地借鉴和吸收我国古代、近代和外国刑法典中的立法经验和思想观点,参考已有的理论成果,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基本理论展开全面系统的研究,并力求能够为司法实务提供参考或者指导。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本文将主要采用以下不同的研究方法:一是历史的方法。通过对中国古代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立法与司法的研究,总结出我国古代对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立法状况与立法特点,并从中可以借鉴一些对现实立法和司法具有价值的法律经验。二是比较的方法。利用比较的方法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进行研究,有利于开拓研究的视野,增进对他国(地区)关于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方面立法规定的了解和掌握,并从中剖析是非优劣,评述利弊得失,吸取域外法律文化的精华,从而更好地获得对司法
本书对职务犯罪各个罪名,从法条、法理、侦查和审判实践多角度地给予阐释,并配以案例形象解读,使读者极易了解各罪的刑责特征、致罪原因、从轻松阅读中唤起警觉,远离职务犯罪。
本书立足于刑事司法实践,以刑法的法益保护为核心,综合运用刑法解释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对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等各章中职务犯罪的重点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详细的论述。在本书中,作者力图准确阐明刑法规范的意义,尽量不涉及刑法立法评价;摒弃对构成要件机械的“四要件”式的形式分析,重视对实质问题的梳理与论证;拜托纯粹文义解释的约束,侧重目的的解释和体系解释。鲜明地体现了突出事迹问题与注重理论高度相结合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