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论》被视为犯罪学的奠基之作,在现代法学体系中,《犯罪人论》将犯罪者作为一项独立的研究客体,从生物学和精神病学的角度科学理性地分析犯罪人群及其行为,力图从客观上掌握犯罪行为与犯罪者生理和精神上的关联,从而促使犯罪学这一新的学科体系产生。《犯罪人论》在西方犯罪学界久负盛名,于2000年由黄风教授翻译引进到我国出版,曾得到再版。本次由黄风教授对翻译重新修订,授权我社出版。
叶俊杰编著的《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正》从监狱一线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咨询案例导入,详细分析了罪犯心理咨询的流程以及罪犯心理咨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尤其是保密原则和安全原则;讨论了与罪犯进行心理沟通时应采用的方法、技巧和如何对罪犯进行心理评估;重点分析讨论了适用于罪犯心理咨询的行为疗法和合理情绪疗法在罪犯矫正中的应用;分析了如何选择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对罪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如何对罪犯危机、劫持危机、脱逃危机进行干预。
公正、公平,是人类社会几千年来所孜孜追求的目标之一,而法律则是此种追求的重要载体。法律作为调整和规范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更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法律的公正与公平,除了源于立法公正与公平之外,为普通人所感知更多的,是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后者包括两个方面,即执法公正、公平和司法公正、公平。法制本身的公正与公平,并不会自然而然地转化为法律实施中的公正与公平,没有执法、司法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则再公正、公平的法律也只能停留在纸上,也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而难以付诸于现实。 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可以分为实体公正、公平与程序公正、公平。实体公正、公平要求司法人员就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作出的裁决或者处理结果是公正、公平的,而程序公正、公平,则要求司法活动
本书对信用卡及信用卡犯罪的发展历程、信用卡犯罪的成立要件、行为方式、发展趋势和司法实务等基本问题进行了一体化的研究,在分析信用卡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信用卡的刑法内涵、信用卡犯罪的罪质、主体及主观要件;对信用卡犯罪的几种主要的行为方式和疑难争议问题进行了研究;探索了信用卡犯罪的新趋向;论证分析了司法实务中信用卡犯罪法律适用的实体及程序问题,并提出一己之见;最后对信用卡犯罪的立法进行了反思和前瞻。
“北大刑法博士文丛”即将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陆续出版。作为总主编,我感到十分高兴。随着法学教育的发展,每年毕业的博士生人数越来越多,博士论文作为获得博士学位的前提,成为一种学术成果的重要载体,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博士论文的水平,也成为衡量一个博士点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数。在这种情况下,从已经答辩通过的博士论文中,择其优者经过修订予以出版,也是对学术界的一种贡献。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点是我国培养刑法学专业博士生的一个重要基地,自1990年建点以来,已经培养了数十名博士生,并曾经系统地出版过博士论文集。这次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北大刑法博士文丛”是这一出版活动的延续。我在主编本文丛的时候,择优选择博士论文,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标准: 一是选题新。刑法学是一门发展较为成熟的部门
作为与国家追诉并存的犯罪的私人追诉,其实体上的规定见诸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程序上则见诸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自诉案件的规定。长期以来,犯罪私人追诉诸问题研究的匮乏与我国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各自为战的研究范式有着密切的关系,打破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学科藩篱,是深化犯罪私人追诉研究的必经之路。本书基于程序与实体一体化的范式,将对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实体产生重要影响的程序问题一并纳入法理逻辑视野的考量,对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的法理个性、立法完善等诸问题进行了探讨;对传统的以公诉罪为主线、以犯罪人为中心、关注惩罚的刑法理论进行了反思、批判和前瞻。
罪是一种严重犯罪,又是中外刑事立法及刑法学存在重大差异和许多争议的犯罪。撰写《犯罪比较研究》一书对于丰富人们对罪的认识,促进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大量古今中外有关罪的刑法规定及刑法学术文献资料,对罪的历史与现状、罪的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罪的形态、刑事责任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该书基本保持了其博士学位论文《犯罪比较研究》的全貌,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实体法上与罪之构成以及认定有关,并普遍受到关注的大量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从比较中使人们了解到在同一问题上不同国家、地区规定的共同性和差异性,开阔了人们的思路,丰富了人们的知识。 2.作者旁征博引,运用大量文献资料,针对一系列与罪的认
犯罪原因的探讨一直为学界所重视,工以此为中心形成各派学说。然而综观犯罪原因的探讨,基本可划归两类:一类是侧重犯罪近因的研究,力求解释直接引起犯罪的因素对犯罪的作用和影响的因素理论;一类是侧重于理论上的抽象,从宏观上把握犯罪原因作用机制的系统论的犯罪原因论。事实上,犯罪产生原因的探讨既要关注制约整体犯罪现象的深层次原因,也必须重视引起具体犯罪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条件。 犯罪是人类社会的痼疾,它不仅腐蚀社会的肌体,而且严重侵犯人权。本书作者侧重犯罪原因的研究,力求解释犯罪因素理论,在把握犯罪原因作用机制系统论的犯罪原因上,通过对犯罪现象、犯罪类型的分析、提出了“犯罪原因一体论”的观点,将触发犯罪发生的各种因素探讨与特定类型犯罪相结合,从确定犯罪预防体系的超前性、对应性和复合性三个
本书在写作过程中,致力于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图对犯罪的理论体系具有重大的突出。本书将犯罪主体作为犯罪专题论一篇,分别研究了当前我国犯罪热点、焦点、难点——青少年犯罪、女性犯罪、老年人犯罪、农民犯罪,以及有组织犯罪的概念、类型、历史、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原因、特点及其治理的对策等等。 (二)全面、系统地论述了犯罪学的历史、现状及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三)紧密结合实际、突出了市场经济与犯罪的关系,并重点研究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犯罪的特点:一是经济犯罪突出,日益严重,其具体表现是金融犯罪、贪污贿赂犯罪、走私犯罪量多质高;二是在我国曾一度声匿迹的犯罪,死灰复燃。 (四)在治理犯罪方法,突出研究了如何改善社会环境和提高人的素质问题,特别是研究了犯罪预测,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具体措
《刑法罪名系列》丛书是《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丛书将刑法分则中的罪名按照“概念与罪名渊源”、“犯罪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适用指南”、“司法认定实务指南”、“刑事责任”五个部分加以系统阐述。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走私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分册,书中介绍了: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淫秽物品罪等内容。
本书以比较研究的方法,主要从刑法学角度系统地对恐怖主义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的要件、与相关犯罪的比较、刑事管辖权、有关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的立法完善等问題进行了研究,为进一步的具体立法奠定了基础,也为司法实务提供了理论积淀,其创新之处在于结合立法与国际公法的发展的互动关系研究立法问题。
在当代国际社会,有组织犯罪的危害日趋严重,几乎所有的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组织犯罪现象,都受到这种犯罪的侵扰。严重威胁着全人类利益的有组织犯罪无疑是人类社会遇到的最严重的犯罪问题之一,是当前国际社会、也是我国的社会治安面临的严峻挑战。我国新修订的1997年刑法对有组织犯罪及其刑罚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既顺应了国际社会反有组织犯罪的客观需要,也为我国惩治有组织犯罪提供了法律武器;既将我国打击与控制有组织犯罪活动的斗争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也将促使对反有组织犯罪理论与对策的研究逐步走向深入。在这方面,近些年来国内学者对有组织犯罪问题的有分量的研究论著不断问世,从本书所附的“参考文献目录”可窥见其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