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犯罪研究》从环境、环境犯罪的基本概念入手,深入研究了环境犯罪的若干基础理论问题,较为全面地探讨了包括环境犯罪刑事政策、环境犯罪立法原则和模式、犯罪构成、刑事责任以及被害人维权运动在内的环境犯罪理论问题,理论联系实践,结合我国刑法、刑事立法或司法解释、修正意见以及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对每一具体环境犯罪的概念、特征、司法认定进行认真细致地研究,并就其存在的缺憾提出了较为可行的完善建议。
环境刑事犯罪现象频繁发生,公安机关因不掌握环境监测的技术手段又难以独自取证,于是造成部分环境犯罪案件难以立案。本书力图把环保部门的监测技术和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结合起来,以便使更多的环境犯罪案件能够立案;本书还通过罪名分析、案例解析的方式,为处理环境形势案件的公诉人员、判案法官、专业律师提供处理这类案件的知识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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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在现代,人类改造其环境的能力,如果明智地加以使用的话,就可以给各国人民带来开发的利益和提高生活质量的机会。如果使用不当,或轻率地使用,这种能力就会给人类和人类环境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害。在地球上许多地区,我们可以看到周围有越来越多的说明人为的损害的迹象:在水、空气、土壤以及生物中污染达到危害的程度;生物界的生态平衡受到严重和不适当的扰乱;一些无法取代的资源受到破坏或陷于枯竭;在人为的环境,特别是生活和工作环境里存在着有害于人类身体、精神和社会健康的严重缺陷。”此为《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即斯德哥尔摩宣言)的基本要义与主旨之一,其亦不断警示我们应如何恰当处理人类社会自身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或许将是永远
师维、孙振雷、孙卫华、张桂霞所著的《中国反恐怖主义法研究》以我国的反恐怖主义法为研究对象,详细阐释了其概念、原则、体系建设、组织建设等基本维度,探讨了恐怖主义法中关于组织与人员认定、防范与控制、应对与处置、行政措施、国际合作以及保障和法律责任等部分,从理论上进一步确认了反恐怖主义法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我国刑法中最大的类罪之一,它所涉及的内容广泛,与社会生活的方面相关。我国现行刑法对1979年刑法关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规定作了重大的补充,修改和调整,增设了一些新的犯罪,变动了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修改了某些犯罪的法定刑;调整了某些具体犯罪的归类。这些补充,修改和调整引出了为数众多的新问题,加之原有的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使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成来一类有着大量新问题和疑难问题需要研究的犯罪。现行刑法颁布施行后,虽然对妨害社会物理秩序罪进行研究的不乏其人,成果也比较丰硕,但现有的研究成果或者是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某种具体犯罪有关,或者是与这为犯罪中的某一方面的犯罪即某节犯罪相联,全面,系统,深入研究这类犯罪的成果迄今尚付诸阙如,这不能不说是刑法理论研究上的一
师维、孙振雷、孙卫华、张桂霞所著的《中国反恐怖主义法研究》以我国的反恐怖主义法为研究对象,详细阐释了其概念、原则、体系建设、组织建设等基本维度,探讨了恐怖主义法中关于组织与人员认定、防范与控制、应对与处置、行政措施、国际合作以及保障和法律责任等部分,从理论上进一步确认了反恐怖主义法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在现代,人类改造其环境的能力,如果明智地加以使用的话,就可以给各国人民带来开发的利益和提高生活质量的机会。如果使用不当,或轻率地使用,这种能力就会给人类和人类环境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害。在地球上许多地区,我们可以看到周围有越来越多的说明人为的损害的迹象:在水、空气、土壤以及生物中污染达到危害的程度;生物界的生态平衡受到严重和不适当的扰乱;一些无法取代的资源受到破坏或陷于枯竭;在人为的环境,特别是生活和工作环境里存在着有害于人类身体、精神和社会健康的严重缺陷。”此为《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即斯德哥尔摩宣言)的基本要义与主旨之一,其亦不断警示我们应如何恰当处理人类社会自身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或许将是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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