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进辉主编的《反贪污贿赂岗位素能培训习题集》是由很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为反贪污贿赂岗位素能培训组织编写的习题集,以名词解释、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的形式,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主要
《犯罪分析与犯罪制图》一书首先简要介绍了犯罪分析和犯罪制图的概念、历史、职业和犯罪分析部门;其后,作者系统介绍了犯罪分析的理论基础、数据和过程,为下一步犯罪分析的具体实践奠定了基础;最后,该书重点讨论了犯罪分析的具体实践,包括犯罪战术分析、犯罪战略分析和犯罪管理分析。该书深入浅出地向读者详解了犯罪分析的整个过程、具体方法和实践应用,涵盖了犯罪分析的各个方面。《犯罪分析与犯罪制图》的引进出版,能够将犯罪分析和犯罪制图系统的引入到,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引起更多公安机关和研究人员的关注,促进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
徐进辉主编的《反贪污贿赂岗位素能培训习题集》是由很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为反贪污贿赂岗位素能培训组织编写的习题集,以名词解释、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的形式,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主要
《你不知道的刑侦内幕:一线警察讲段子》是由资深警察何斌经过五年采访,根据一线警察口述资料,加工整理而成的一部刑侦纪实故事集,书中精选了四十多个真实的经典案件,包括杀人案、抢劫案、诈骗案、盗窃案等不同案件类型,将凶杀、绑架、奸情等犯罪元素一网打尽。
通过阅读外文文献发现,“测试”实质是一种心理生理检测,是一种通过诱导、记录、测量心理生理反应来检测被测人员与测试主题之间关系的技术。这一技术不仅具有科学依据,而且具有实用价值。同时还发现,心理生理反应强度反映的并不是被测人员撒谎导致的紧张程度,而是被测人对相关主题记忆的清晰程度,以及产生这些记忆的感情牵扯程度。于是,发表了《心理测试所测的心理内容》一文。 作为“测谎”爱好人员,通过阅读,您可以了解“测谎”专业人员使用什么技术和手段刺探被测人员心中秘密,将其隐秘可视化、客观化了解“测试”专业人员根据什么标准,使用什么方法确定被测人员心中是否有“鬼”。 当然,有机会也可以偶尔照葫芦画瓢,活跃 一下生活气氛。但是,除非测试人员训练有素,千万不要相信测试结论。
《职务犯罪侦查制度比较研究:以侦查权的优化配置为视角》共分6个章节,主要以侦查权的优化配置为视角,对职务犯罪侦查制度作了比较研究,具体内容包括职务犯罪侦查制度概述、我国职务犯罪侦查制度的历史考察、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横向配置、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纵向配置、职务犯罪特别侦查权比较研究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我国刑法采用总则的原则性规定和部分个罪分则的实质性规定相结合的方式对犯罪预备作出处罚的规定。但是,从刑法的危险递增理论看来,将所有预备行为宣告为刑事可罚违反刑罚的经济性原则的同时是没有理论根据的,在司法实践中也无法实施,违反刑法的基本原则。本书认为应该把“为了实施犯罪”作为认定犯罪预备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客观上严格认定部分已经类型化预备行为与实行着手之间的密接性,缩小处罚犯罪预备行为的犯罪圈,据此将我国刑法总则的原则性规定和分则的具体规定相结合,明确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范围。
本书系统介绍了刑事犯罪中的杀人、盗窃、抢劫等案件,包括克利夫兰枪杀案、首尔网络盗窃案、美国孟菲斯银行抢劫案等。这些案件大多因凶手复杂的作案手法、动机成为经典案例。 本书系统介绍这些犯罪现场,不是为了让读者猎奇,而是传授读者像刑侦人员那样思维缜密的推理方式。在犯罪现场,刑侦人员如何从尸体特征上着手寻找蛛丝马迹?如何根据现场环境推断罪犯的作案时间?如何识破罪犯的谎言,寻找真正的犯罪细节? 如果你对案件推理感兴趣,那么不妨从本书入手,相信你会从中得到满意的答案。
《新犯罪论纲要》由刘立慧编著。《新犯罪论纲要》共分为了五个章节,各个章节讲述的具体内容分别是:章基础性认识;第二章对我国传统犯罪论、德日犯罪论通说的批判与继承;第三章犯罪设定论;第四章犯罪成立论;第五章犯罪论的其他理论。
《高等政法院校系列教材:刑事侦查学(第4版)》主要内容包括:刑事侦查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刑事侦查学的学科定位和特点、研究刑事侦查学的指导思想和方法、刑事侦查学的学科体系、刑事侦查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侦查的性质和任务、侦查的基本形式、侦查的基本原则、侦查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侦查破案的知与行统一、侦查认识的有限性和相对性等。
想象竞合犯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犯罪形态之一,是大陆法系刑法学界为了追求定罪量刑精致化所创设出的一个理论概念。这一概念已经得到许多国家立法上的确认和实务界的普遍适用。但是,自从这一概念出现以来,中外刑法学
《侦查学》共分十章对侦查学研究领域中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内容包括侦查基本理论、侦查程序、侦查措施、现场勘查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等。
《澳门贿赂犯罪研究》根据不同的主体并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澳门的贿赂犯罪的各种表现方式。澳门的贿赂犯罪构成方式也较为独特,只要求行为人有要求或者许诺利益,即已构成是一个量刑的情节。澳门的贿赂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犯罪体系,既包括以公务员为主体的普通贿赂犯罪,也包括非公务员的贿赂犯罪,还包括选举中的贿赂犯罪。此外,在不同的种类的贿赂犯罪中,行贿和受贿有的分立罪名,各自处罚,有的则规定在同一罪名之中,是同一罪名的两个不同方面,体现出一些古老的盛行之地,回归之后,成立了廉政育四管齐下的方针,使澳门的清廉程度在国际上的排名迅速提升,其中的经验值得镜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