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法律评论.侵权法学卷》为著名《哈佛法律评论》侵权法学百年论文集粹。美国侵权法为美国普通法中庞大精深的部门,其论文也汗牛充栋,仅刊于《哈佛法律评论》的已属精品,要在精品之中再择佳篇更为挂一漏万之举,但也实是不得不为之举。侵权法为我国立法后觉的环节,对隐私权的保护现在还不得不借名誉权的壳,因此,远赴他山以求攻玉之石也就无可厚非了。本精选集目的有二:其一,我们要把注意力从英美侵权法的规则层面转移到侵权法的理论层面。国内研究英美侵权法,尚属起步,研究的水平基本上停留在规则的介绍和教材的引进上。从理论研究的角度上看,仅仅做到这一点是不够的。要进行理论的研究,就需要超越侵权法的具体制度,做一些侵权法的理论探讨。法律制度与法律学说的互动,是12世纪以来西方法律传统的一个特点。如果说,
德国侵权法的、重要的发展就是交往安全义务制度,这一制度已成为德国过错侵权责任理论的主要部分。我国侵权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就是借鉴德国交往安全义务理论创设的。本书以德国原始资料为基础,系统、全面地研究了德国法上的交往安全义务理论,包括其产生、意义及类型化、法定化的交往安全义务等。作者还着眼于中国问题,提出借鉴德国法的理论以完善我国安全保障义务、不作为侵权、间接侵权、特殊侵权、过错侵权的一般条款等。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研究》是“网络文化与网络社会丛书”中的一本,主要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及侵权行为概述、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司法认定等等。
《侵权法(上下)》由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法学院的丹·B.多布斯教授所著。多布斯教授在50年的著述、教学和执业生涯中,帮助塑造了美国侵权法。他是两部主要论著——《侵权法》(TheLawofTorts)和《救济法》(TheLawofRemedies)的作者。他还是另一部论著《普罗瑟与基顿论侵权》(Prosser&KeetononTorts)的共同作者。多布斯教授的著作在美国有广泛的影响。美国的法院在数以千计的案件中引用了他的论著和论文,这其中就包括将近一百个联邦法院的判决意见。本书是对当代侵权法和伤害法所作的介绍。这部由专家对侵权法所作的总结与其他著名学者对侵权法所作的论述一样,几乎覆盖了侵权法领域的所有内容。同时,本书又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
本书将注意力集中在客观证明责任方面,但是对与客观证明责任相邻和相关的现象,尤其是表见证明、推定、证明度以及自由证明评价,本书也进行了研究。本文在研究中主要涉及的是德国的法律规范和案例,但是读者可以发现,本书并非研究的是某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特殊现象。可以況,它的结论原则上对每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有效。
侵权法的变迁历程表明,通过过失责任的客观化、无过错责任的多元化扩展,加害人承受着越来越多的损害风险,因救济损害而生发、从侵权法外部导入的私人责任保险和公共赔偿制度实现着损害的社会化分散,亦产生了现代侵权法没落乃至消亡的危机景象。在工伤、交通、医疗等典型事故领域,因历史与现实的机缘发展出各种损害救济制度,通过深入分析其运行原理、相互关系以及制度利弊,本书提出事故损害的分担理念及基本框架。风险分配已成为现代侵权法的核心思想、安全替代自由成为可分配的利益。在损害分担框架内部,侵权法的作用有所抑制,其中心或基础地位仍在,发挥着将损害切割至加害人或受害人领域的功能,但在责任成立和效果认定方面应采用弹性化机制。以保险原理为中心的制度实现着为重要的损害分担、风险分配功能,亦使侵权法的补偿
《克拉克和林塞尔论侵权法(第20版)》在侵权法领域是一部权威著作。它为侵权法的各个方面提供了权威有效的指导,并且被从业者和法官广泛的参考和引用。《Clerk和Lindsell论侵权法》一书涵盖了侵权问题的各个方面,包括过失、诽谤、妨扰和非法侵入和法定的侵权行为等。《克拉克和林塞尔论侵权法(第20版)》分别逐章研究了普通法规则和法定的以及个人的和商业的侵权行为,就普遍规则提出了独特的见解,并且通过详细的案例分析展示了这些规则在不同的情况下如何适用。在救济方法上给出了详细的指导,比如赔偿和njunctions,还探究了可能用到的抗辩和论证。《克拉克和林塞尔论侵权法(第20版)》还包含了相关的人权问题。并且该书分析了联邦法律,使得该书与普通法密切相关。定期发行的增补版使你能够及时获得全面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