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汽车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已经具备,从法学的角度,研究自动驾驶汽车保险之理论变革与制度构建,是一项十分迫切和有意义的工作。自动驾驶这一技术革新给交通领域带来的风险来源和风险类型的变化,也对既有车辆保险的规则提出了变革要求。因此,有必要在讨论自动驾驶汽车及其法律地位、自动驾驶汽车的风险类型、自动驾驶汽车侵权理论、自动驾驶汽车对传统车辆保险的冲击等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域外相关制度重构我国自动驾驶汽车的交强险法律制度以及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险法律制度。以期促进车辆保险制度在自动驾驶时代的正常运转,为确定自动驾驶汽车的保险方案奠定基础。具体内容包括:第一章 自动驾驶汽车及其法律地位;第二章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的归责理论;第三章 自动驾驶汽车对传统车辆保险的冲击;第四章 域外自动驾驶
我国的保险纠纷主要体现为保险合同纠纷,因此本书的内容主要涉及保险合同纠纷解决的法律指导,分为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和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根据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各自的特点分别专章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涉及死亡保险合同的限制、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等;财产保险合同涉及保险标的的转让、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代位求偿权、责任保险等。本书还针对2009年《保险法》修改的内容进行了案例探讨,主要涉及: 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规范保险格式条款;规范保险人理赔的程序和时限;确定保险标的转让时财产保险合同效力;对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利益予以特别保护。对于上述保险合同的主要法律问题,本书分为四章进行了阐释。
《人身保险法律实务解析》,本书从保险公司经营实践和司法审判两个角度对人身保险法律操作实务活动进行了论述,书各章节的编排以保险活动的内在逻辑为依据,将具体的保险问题、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科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体例比较新颖,论述深入浅出,既有益于保险业从业人员深入理解保险业务,也能够为处理保险案件的司法人员提供一种新的判案角度,还能为普通民众初步了解保险领域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
本书是作者在保险法领域从事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经验总结。全书共三编,即导论、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导论介绍了保险的意义、保险业的历史发展和保险的分类等问题,还介绍了保险法的渊源和历史发展。保险合同法部分首先概述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利益;其次介绍保险合同的性质、特征、当事人与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内容与条款,并介绍了保险合同的成立、变更、解除以及保险责任、索赔等内容;最后对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重复保险与再保险等内容展开分析和论述。保险业法部分则集中讨论了保险业的组织形式、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本书在内容上力求全面和简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凸显保险法及其制度的自身特点。本书适合高等院校的法学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使用,对于从事保险领域实务工
2009年《保险法》进行的系统性修订,对全面提升保险业法制水平、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了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为提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大员工对新保险法的认识、掌握水平,进一步普及保险业务法律知识,本书以新保险法为基础,综合其他涉及公司保险业务的重要法律文件,结合工作中的实际需求将现行有效的保险法律、司法解释、法规、规章及监管规定汇编整理成《保险法律法规汇编》一书,供公司广大干部员工学习、使用。 本书分为两大部分,部分为法律和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保险法》、《海商法》、《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及《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第二部分为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分为财产保险类、人
本书由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组织编写。由施文森、江朝国、王利明、张新宝等著名学者或专家担任顾问,由江平先生担任编委会主任,由尹田、担任主编。本书立足于保险法学、兼及侵权法、保险学等其它相关学科,旨在对保险法学领域的重大理论、实务前沿问题展开深入、及时、敏锐、多角度的分析,全面推进中国保险法制研究工作。其书分为以下几部分:年度法制报告、名家专论、专题研究、审判前沿聚焦、域外保险法、研究综述、保险法史话、保险法人物、公司聚焦等
保险是建立在社会互助基础之上的一种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经济补偿制度。虽然防灾减患,可能地减少各种风险带来的损害是人类社会的本能,无论中外,人们都探索出了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这些方式方法中都蕴含着现代保险制度的胚胎。但是,建立在数理基础上的现代保险制度却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终在西方形成的。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一直没有形成商业保险的客观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原始的保险形态一直无法演变为现代形式的保险制度。在西方,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保险制度在近代得以蓬勃发展,保险立法也日益完善。19世纪随着近代外国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扩张,现代保险制度被带到了中国,于是保险业开始在中国逐步发展并形成了的规模。作为一个新兴的具有很强的技术性规范的行业,我国近代保险业发展的每一步都是向西方学
本书针对中国企业在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投资的各类政治风险进行基础定性和定量分析,比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的中国企业在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的投资险别,聚焦中国企业在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投资引起的保险合同纠纷,通过实证研究结果探究对于 一带一路 下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改革的启示。 理论意义在于:诠释外交保护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关联性;剖析海外投资保险合同的有名性。 实际意义在于:中国制定一部 海外投资保护法 ,将海外投资保险的问题纳入其中一章;其次,签署或修订有与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相协调的BIT。全面实施准入前和准入时的国民待遇条款、明确间接征收的条款;明确充分的保护与安全条款涵盖恐怖主义风险。最后,提出完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单建议。
本书通过拣选、梳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典型裁判案例,从而类型化争议点,归纳其规律,找准解决争议的突破口,提炼争议解决的规律和措施,以此指导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需注意的环节和重视的焦点。本书所有章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载体",对案例引发原因、存在风险、购买客户防御能力建议等作透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