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机动车的普及,道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为了强化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实行无过错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以下简称“机动车事故无过错责任”),同时,该法还规定以此种无过错侵权责任为保险标的,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并配之以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笔者将之统一称为“交强险”制度。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机动车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保险金赔付和医疗救治;有利于减轻机动车事故责任人的经济负担,化解事故责任纠纷;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还有利于促进机动车一方增强安全意识。
本书旨在帮助广大读者学习和掌握《侵权责任法》中雇主责任与工伤保险部分的基本原理和具体规则,学习和掌握一旦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当如何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本书根据*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针对其中的雇主责任与工伤保险部分,作出详细解释,并附加问答、案例、新旧法对照、关联法规等实用内容。
本系列丛书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提纲挈领的专家导读——每一分册在每一主题分类下均配有法律权威人士撰写的导读,为您概括介绍该大类下法律法规的体系与框架。让您轻松把握该部分法规的整体面貌,目标更明确,检索更快捷。 深入浅出的专业提示——每大类下的重点法律文件还附有精炼实用的专业提示,为您介绍该法规的难点要点,使您轻松掌握法律条文的内容精髓。 科学合理的编排体例——依据各个法律部门的特点精心梳理相关的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科学编排,合理分类,兼顾法律体系与司法实践的需要。真正做到简明易用、一目了然。 本分册为《物权法律小全书》,收录了与*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配套的法律规定,内容分为综合,所有权,土地,房产,土地、房产税费,自然资源上的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七个方面,
本书由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法条和注释构成。 正文是该法的法条。重点是注释,即关联法规,这些法规涵盖了该领域全部重要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指导性案例、法院批复等。 本书编写体例: 正文为每部法律的法条。 脚注为注释每个条款的文件。注释文件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两高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 每个脚注中注释文件的编排顺序如下: (1)总体顺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两高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排列。 (2)在每一类相同性质的文件中,按照发布的时间顺序,从老到新排列。但是在排列时,考虑与所释条款的相关性、对条款解释的全面性等因素,按照重要在先的原则排列。 (3)用
保险是建立在社会互助基础之上的一种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经济补偿制度。虽然防灾减患,*可能地减少各种风险带来的损害是人类社会的本能,无论中外,人们都探索出了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这些方式方法中都蕴含着现代保险制度的胚胎。但是,建立在数理基础上的现代保险制度却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终在西方形成的。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一直没有形成商业保险的客观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原始的保险形态一直无法演变为现代形式的保险制度。在西方,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保险制度在近代得以蓬勃发展,保险立法也日益完善。 19世纪随着近代外国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扩张,现代保险制度被带到了中国,于是保险业开始在中国逐步发展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作为一个新兴的具有很强的技术性规范的行业,我国近代保险业发展的每一步都是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体系的不断规范,保险业获得了飞速地发展,商业保险案件也更趋复杂,各种纠纷案例层出不穷。一宗宗疑难案、错赔案、惜赔案、诈骗案的发生,不仅使保险经营者的理赔工作开展不畅,亦造成了消费者对保险的许多误解。2009年2月28日,*修订的保险法公布,这是自改革开放后的l995年诞生中国的部保险法以来我国对保险法的第二次修订。新保险法在借鉴际保险业发展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总结保险业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反映保险理论和实践的*诉求,在改变旧法不适应保险业发展的部分条款的同时,增加了很多新的规定,特别是加大了对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可以预见,在新《保险法》实施之后,保险市场将更加有序,保险业发展基础将更加坚实,保险消费者将得到更大的实惠。为了推动新《保险法》的普及,帮
本书以合同法、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详细介绍了非人寿保险合同和人寿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纠纷处理等实务问题,附录了相关法律法规,实用性强。 读者对象:各类保险合同当事人,律师,保险业从业人员,合同管理人员,法律院校师生等。
本书是以保险实务、保险立法和保险司法相结合的视角,对深受社会垢病的“保险空白期”问题,以投保人投保后至保险人承保前期问内发生的保险事故的处理问题为核心,在借鉴国外保险法理论研究、立法和司法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通过对一营业中的保险单销售的阐述,展现保险人在营业中是如何通过保险一单销售业务流程完成保险合同的订立,研究了“保险空白期”的实践成囚;二是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的生效和保险责任的开始等制度和理论的研究,探究“保险空自期”的理论成囚;三是通过对保证续保、暂保单、追溯保险和预约保险等制度和理沦的比较、研究,探究在意思自治原则下对“保险空自期”内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障方式;四是通过对保险合同推定成立和强制临时保险和被
本书目的在于帮助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学习、了解社会保险相关法律知识,利用社会保险制度规避单位用工风险,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条文为主线,结合相关配套规章,对条文应如何适用做了详细而又深度的释解,并结合社会生活中的典型案例,介绍了法条适用中的常见情形。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可以了解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规定和注意事项,按照法律的规定做好社会保险相关工作,*程度地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
本书是高职高专工学结合课程改革规划教材,是在各高等职业院校积极践行和创新先进职业教育思想和理念,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背景下,由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指导委员会根据新的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组织编写而成。 本教材以汽车保险理赔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为主线,内容主要包括保险法、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合同法条款、民法通则条款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款等,共6个学习单元。 本书主要供高职高专院校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营销、汽车保险专业教学使用。
保险法,旨在规范保险关系中彼此双方当事人之权利及义务内容,其立法基础除了传统民法上契约乍 由之原则及兼顾其社会性之精神外,亦须衡量当事人地位之消长及强弱;其解释不仅尽量保护被保者个人之权益,亦不可偏废承保者之危险共同团体性,唯执两而用中,方达真正公平正义及实质契约自由之法谛。 本书是基于1997掂保险法修正后的改版。本书该次主要之修正,仍以本书原来之基础及架构上做修订之工作。主要有对于新修正通过之“保险法”第33条,第34条、第54条等,新修正通过条文问题作修正或增删。其次,有关人身保险是否有保险利益之适用,为避免读者之误解,特别补充说明之。“保险法”第64条解除权及“民法”第92条之撤销权在适用上之关系,以及“保险法”第64条解释权行使之对象问题,本文亦提出与“法院”民事庭决议,及“法院”判决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保险市场亦随之日益扩展,相关的经济、法律、社会问题也越业越多。如何加强对保险市场的法律规制,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书从经济法的视角去剖析保险市场的法律规制问题,视角较为独特。此外,本书较好地解决了理论研究与制度实践脱节的问题,抓住了保险市场之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和局部领域的市场失衡现象,运用经济法理论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本书内容新颖,视觉独特,分析透彻,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2010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后又一部关系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参保人的权利义务,确立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保险的基本制度,并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基金经办、监督等环节作了专章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配合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帮助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征缴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广大劳动者准确理解立法的原意和各项规定,保证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参与本法
保险代位权制度是一个致力于贯彻彻保险法损失补偿原则的制度,根据这一原则,被保险人应当获得充分的补偿,但绝不应获得超额补偿。这一目标指引意味着保险代位权制度的规范机制从本质上而言将是一个以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为核心的救济制度。然而,在这一统的主旨之下,大陆与英美两大法系却呈现出法定的债权移转与权利法定代位两种相对迥异的安排格局。基于我国以法定的债权移转来安排保险代位权制度的现状,有必要充分了解英美法系所采用的权利法定代位的制度安排,通过对两种制度从理论到规则层面的全面比较,从中寻找出一个相对理想的规范机制,并将之作为构建保险代位权制度的基础,以促进这制度实现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这一核心价值。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保体系,必将对百姓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对酱及社会保险法的知识意义重大。 本书对新近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进行解读,作者岳宗福和张彦丽长期从事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根据法律条文,联系实际,进行解答,同时对社会生活中常发生的事例进行总结,给广大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提供指引。 本书按照《社会保险法》的体例逐条编排,每条由“法条解析”、“相关政策”和“实务指南”三部分组成。
《*社会保险法律政策全书(第3版)》选取热点法律问题,全面准确收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以及中央和地方的政策性文件,并进行合理分类,是广大公众及相关实务人士查阅、解决有关法律问题不可多得的参考书。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后的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为了配合修订后的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帮助读者理解这部重要法律的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参与保险法立法工作的同志编写了本书,供学习参考。
本书主要内容简介:社会保险法是一部事关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和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极为重要的法律。《社会保险法》早在1994年就列入国家立法规划,至颁布历经16年。期间共经历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终于在2010年10月28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在此之前,尽管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已在中国实施多年,但没有一部专门的综合性法律加以规范。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对于健全和完善中国社会领域的立法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保险法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的支架性法律,制定社会保险法,对于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保障全体公民共享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险是社会运转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它陪伴人的一生,是社会正常运转和稳定的基石。可以说,从
本书共90个问题,以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为主、保险监管法律关系为辅,以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宗旨,以期能够真正帮助法律从业人员、保险从业人员、投保人员等解疑答惑。 保险法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既涉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规范,也涉及实体和程序法律规范,以保险经济关系为主线,将各类法律制度结合在一起加以阐述。本书的写作以《保险法》的各部分章节为纲,以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为主、保险监管法律关系为辅,以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宗旨,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寻找思路、给出答案,以期能够真正帮助法律从业人员、保险从业人员、投保人等解决实际问题,也可以供保险法的研究者参考。
《社会保险法》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保险领域部综合性的基本法律,对全体公民社会保险权益的实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农业生产社会化、国民经济体系化条件下,开展农业保险、利用农业保险机制集中和分散农业自然风险已不再仅仅是农业生产者私人的事情。它不但关系到农业生产者生产和生活的持续稳定,而且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社会安定,关系到国家对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的落实,关系到农业基础地位的巩固乃至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运行,影响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垄断和国家垄断条件下,政策性农业保险关系属于他律性经济关系,仅依靠传统保险法的调整已无法有效地建立起农业保险法律关系,也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领域对农业风险保障的需要。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要求国家承担起组织农业风险管理、提供农业保险保障和保证农业生产持续稳定进行的职责,以将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所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 在传统的保险法之外,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政策性农业
本书梳理并分析商业银行存款保险的基本理论,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加以探讨和比较,再结合我国实际,论证我国设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从而对相关立法的框架和所涉法律问题提出制度设计和建言。 本书可供法学、经济学专业学习者、研究者参考使用。
安凤德主编的《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的写作目的就在于指导保险消费者了解保险法的内容。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仅对投保方,对保险公司,本书同样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保险公司可以从本书了解法院审理保险案件的思路、观点,从而为保险公司合理设置保险条款提供参考。本书的内容着眼于实用性,不仅从程序上指导当事人如何打保险官司,而且提供了保险合同纠纷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程度地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本书的案例是法院在实际审理保险案件中遇到的典型真实案例,通过以案析法,使读者尽快掌握基本的保险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