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市场行为的认定问题是证券法的基本理论问题,操纵市场违法性根源及认定规则不清,成为操纵市场执法实践的一大难题。且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交易方式的转型,新型操纵手段层出不穷,操纵市场行为的表现方式不断变化,对操纵市场的发现与认定更加棘手。面对这一理论与现实难题,本书着眼于操纵市场的理论基础及其违法性根源,提出以类型化为路径的操纵市场行为认定理论,并在分析国内外现阶段操纵市场规制理论与执法实践的基础上,就我国如何认定操纵市场行为提出建议。
《破产法信札》体例采用一封信的方式,收信主体涉及债权人、债务人、破产管理人、法官、政府官员等非具体的个人,也有身边具体的个人。全书分为初心、交流、业务、建言、普法、忆往、域外和艺文八部分,近70篇信件是一部中国破产法同行的口述史,更是一部中国破产界同行的心灵史。在这本书中,不同的作者站在各自的角度,通过信札这一载体,既分享了中国破产法从无到有的发展史,也为我们带来域外破产法领域的全新动态。
随着融资渠道的扩展,债券发行成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手段,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这一手段越来越重要。 我国的债券有很多种类型,不同类型债券的发行主管部门、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和发行文件也不尽相同,相关法律规定也十分繁杂,本书在作者多年从业经验基础上,精心梳理了不同类型债券的发 行规则与操作实务。
《中国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研究》比较研究了政府监管、民事诉讼、交易场所监管等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的一般性优劣、在中国实际环境下的表现,以及未来的改进之道。通过这一视角,诸多证券法中的精微理论与实务案例得到了细致分析与有机结合,为市场约束和国家权力如何在证券市场治理中实现适当的配置提出了新思考。 《中国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研究》并非关于特定的法律实施机制的专著,也并不试图在深度细致度上大幅超越对特定的法律实施机制的相关专著,而希望在一个较为宏观的证券市场法律环境改善的视角上对比探究不同的法律实施机制在中国具体环境下的成败利钝与发展空间。
本书以经济分析法为方法,以证券法律制度为主题,以世界各国证券法律制度为借鉴,以我国证券法律制度思考为归宿。 开篇先进行理论铺垫,接着对证券监管、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救济四个方面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经济分析,对证券法律制度的经济分析进行了法理思考,从不同的法学流派角度进行了概括和总结。
本书试图借助于比较的方法、法的经济分析方法、个案研究方法,重构公司股东出资形式之立法理念,并以此为基点,展开对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的研究。在将公司立法理念与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两者相互依托,有所穿插、有所侧得的论证中,本书检讨了公司的信用基础、重塑了公司的立法理念,并以此为纲,作出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的立法设计,在制度的安排上渗透着革新的公司立法理念,并隐含了对我们是否需要立法、需要立什么样的法、为何需要立这样的法等基本问题的阐释。资产与资本曾被长期混淆使用,就法律层面而言,它们是内涵与外延不同的概念。法定资本制、资本三原则、股东有限责任过多地赋予了公司注册资本债权担保的功能,注册资本制度也是这一臆想和虚构的产物。为此,立法规定了较为严苛的股东出资形式。本书剖析了净资产出资
随着融资渠道的扩展,债券发行成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手段,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这一手段越来越重要。 我国的债券有很多种类型,不同类型债券的发行主管部门、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和发行文件也不尽相同,相关法律规定也十分繁杂,本书在作者多年从业经验基础上,精心梳理了不同类型债券的发 行规则与操作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