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信息披露导论》是证券法学专家郭锋教授长期致力于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研究的最新力作。该书全面构建了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理论框架,详细阐释了信息披露主要制度,包括信息披露价值功能、信息披露学说、信息披露规则、信息披露类型、自愿披露与安全港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违反信息披露规范的民事责任;同时,对信息披露主要文件类型和证监会制定的格式准则进行了介绍,对信息披露的政府监管、自律监管,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实践问题,从理论上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分析。
鉴于金融压抑与管制的普遍存在,在中国,风生水起的私募融资在过去十年里一直游走于事实与规范之间。法律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必须回应来自社会和市场的“呼唤”。就私募证券而言,则需在融资需求、市场效率和投资者保护之间找寻均衡点。本书是国内首次从制度背景、发行、转售、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中国私募证券法律规制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本书在对境内外市场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立场和政策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翻译汇总了美国、香港等成熟市场发展中司法介入交易所自律管理所形成的近二十起典型案例的司法判决书,并逐案评析了我国法院介入交易所自律管理中的十余件有代表性的诉讼,对完善我国的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响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召,以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为基本指导,以“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为主题,在浙江大学召开2016年年会,凝聚学界智慧,汲取实践真知,形成改革共识,助推我国证券市场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完善。郭锋主编的这本《证券法律评论(2016年卷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专辑)》所收录的论文主要为本次年会的**论文选集,集中反映了证券法学界的*新研究成果。内容涉及注册制改革理论与证券立法实践研究、注册制下的证券交易制度完善研究、注册制下的证券监管制度研究、金融创新的法律制度构建与完善、金融创新的法律制度构建与完善。本书的出版将有助于推动证券法理论与实务研究的互动,进而为证券法治的进步贡献绵薄之力。
本书不仅从经济学和法学视角分析了资产证券化的经济本质、风险特征及其法律关系构造原理,也分析了资产证券化与金融危机的关系,并对金融危机背景下资产证券化的功能定位进行了反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类法典”系列,是法律出版社应社会各界对权威法律法规汇编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需要,精心编纂的一套应用型法规工具书。本套图书兼具权威性和应用性两大特点,是超越目前市场上常规工具书的创新产品。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本次再版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分类法典的专题和种类,增补和修订了上一版出版后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并对导读、参见、条文注释、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释法典”丛书是我社集数年法规编撰经验,创新出版的大型实用法律工具书。本套工具书不仅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成果,而且秉承权威、实用的理念,相信能够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适用法律的*工具书。本套工具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主线,结合日常司法实践领域确定分册。本书为证券分册,收录我国证券方面常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文件。
《证券法苑》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法学学术集刊。本卷为总第九卷,包括如下栏目:「理论前沿」「热点追踪」「市场观察」「制度评析」「市场监管」「证券司法」「域外法制」。
股指期货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自美国堪萨斯市期货交易所1982年2月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合约即早的股指期货合约伊始,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股指期货以其自身显著特点,已经成为国际期货市场为成功的期货品种之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的经济发展亦不可能游离于经济全球化之外。国外成熟市场股指期货的发展可为我们提供有益镜鉴。
本书从综合类、公司管理类、业务类和其他类四个方面翔实的梳理了证券业从业人员涉及到的各方面法律法规,方便证券业从业人员查询,并规范自己的行为。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此次《证券法》修订工作历时近三年,涉及1998年《证券法》40%的条款。新《证券法》共12章240条,在98年《证券法》214条的基础上,新增53条(其中包括从公司法中并入的8条),删除27条,更多条款则作了文字修改。中国证监会主席对此次修订新《证券法》的意义作出了深刻的阐述:“证券法的修订,系统总结了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拓宽了证券市场创新的法律空间,为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供了坚实基础。” 为更好的理解、实施新《证券法》,我们拟对照新证券法各个章节,对新《证券法》的修订内容作书面解析。
本书从行业实务的角度,对上市程序和实质要件做了清晰的法律指引与充分的风险提示,对企业融资和经营发展都有帮助,可以说是实战的武器。本书的作者均是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实战专家,集思广益,集腋成裘,奉献此书。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市场经济的命脉。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其一是企业的成员及企业自身;其二是社会。如只靠企业成员和自身的资金,企业的发展非常有限,所以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而获取社会资金的渠道又分两种情况:一是企业通过如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获得资金;二是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企业从资金提供方直接获得资金。企业从种渠道获得资金的方式为间接融资,从第二种渠道获得资金的方式为直接融资。现代社会,融资方式的格局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其基本趋势是:直接融资不断发达、直接融资的比重在加强。 资产证券化,理论上又称为结构融资,是一种新型的直接融资,自20世纪60年代末产生于美国。1968年,由美国政府支持的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首次成功发行了抵押支持证券,揭开资产证券化的序幕,以后的几十
就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结构转型的特定时期来说,在企业的帮助下,进行实际业务的模拟实习,从中传授工作经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就显得更实际一些,使得学生在短期内就可以经历在实际中往往要持续很久的一项业务的全程。可以突破单一企业在业务范围方面的限制,可以为实习生们提供各种行业、各种职业、各种业务的模拟培训,大大拓宽学生们对于实践的视野,因而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模拟实习可以专门设计那些刚刚起步的、但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业务培训,从而储备一些符合发展需要的人才。 我们的讲授方式除了给学生们讲授业务流程、问题解决技巧之外,还用图片化的原始文件直接地指导他们如何处理这些文件:如何阅读、如何管理、如何发现问题和起草。这种培训方法使得学生们几乎是身临业务其境,直观地感受不同的法律业务。
《证券法苑》是上海证券交易研究所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连续出版的法学学术集刊。《证券法苑》致力于繁荣资本市场法治研究、弘扬资本市场法治理念,推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证券法苑》设置理论前沿、专题研究、名家论坛、热点追踪、制度研究、市场监管、域外法制、法学随笔、案例评析等栏目。
本书以金融危机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为背景,以融资融券交易监管为研究对象,以我国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路径选择与立法完善为落脚点,对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并从构建防范危机的长效机制出发,提出市场准入监管、断路器规则、严格的结算制度以及重大空头头寸的信息披露制度的组合可以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长效机制。
本书旨在研究 区分原则在股权转让中的适用 。其中,章论述了区分原则的法律内涵,指出其应有之义为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 ;第二章论述了区分原则在股权转让中适用的可行性,指出股权转让也存在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第三章至第五章研究了区分原则在股权转让中适用的三种情形,指出区分原则有助于解释公司法律制度中的 股权转让审批规定 、 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定 和 股份禁售期规定 。
《新基金法学习辅导读本》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参与《新基金法学习辅导读本》编写的同志具有较为丰富的基金监管工作经验,并且全程参与了基金法的修订工作。编写者大量参考立法文献和资料,结合实践做法和监管要求,对修订内容、背景情况、修改理由、争议焦点,以及具体理解和适用加以全面介绍和深度剖析,力争准确地反映立法原意、展现立法原味。 二是以专题的形式阐释新修订的相关基金法律制度,尽可能展示法律修订的系统性。《新基金法学习辅导读本》没有对新基金法的每个条款逐条进行解释,而是立足于对历史脉络、逻辑联系和总体安排进行深入分析。从编写体例来看,《新基金法学习辅导读本》针对基金法修订涉及的几个重点、热点问题分别进行了阐释和分析:首先全面介绍新基金法修订的背景、原则和重要意义,随后重点
本书涵盖了保荐业务的主要环节,通过对大量的成功经验或失败案例的分析探讨和总结提炼,综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投行相关分析人士对投行保荐业务实务和审核要求所进行的阶段性总结或分析,以求针对目前保荐业务制度框架下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为广大投资银行从业人员和拟上市企业股份制改制、规范动作直至发行上市提供翔实、有例可查、具有较高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的参考,本书可作为中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和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辅助教材。还可成为高等学校投资银行专业、MBA、EMBA课程的教学案例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