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辛格和汤姆·雷根是世界动物保护运动的旗手,是他们两个人在理论上的卓越贡献,使动物保护主义不再只是一种情感、一种姿态、一种口号,而是使其具有了深刻的哲学根据,雄辩的逻辑论证和迫切的当代意义。 该书是两个人共同编选的一本文选,为动物权利的辩论提供了一个从古到今的历史视角,让我们了解从圣经时代、古希腊、中世纪、启蒙时代直到今天出色的哲人和思想家们如何看待动物的本性,如何论述我们人类对它们的责任。 辛格和雷根对于他们的主张充满自信,所以这本文选中收录的文章决不仅仅是拥护动物权利者的附和,而是将自古以来人们对动物权利的争论客观地展现出来,让激烈的动物歧视主义者和动物保护主义者进行激烈的交锋,因为动物权利是人类诞生至今所面对的艰巨的道德挑战,不仅仅依靠我们的感情和爱心,更需要所
*人民法院矿业权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秉承体系化的思维方式,侧重于对如何在实践中正确适用《解释》进行解读,结构上采取[条文主旨][问题解答]和[法条链接]的模式,以全面展示《解释》起草制定过程中的思考、探索和*终选择的论证,尤其注重加强横向的比较研究,借鉴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以便于读者深入理解相关理论背景和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本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相关裁判文书为对象做案例分析和统计研究,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司法政策和司法现象为对象做规范分析和学理探究,保持对中国环境司法近距离、全方位和连续性的观察,对其进行全面回顾、客观评估和可能预判。
国际社会一直在努力探索更有效的减排模式,基于市场的碳交易体系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青睐,我国也已明确将其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配额分配是总量控制型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这一制度工具的实施效果,并最终影响减缓气候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作为重要的社会益品,碳配额的初始分配在价值层面应当追求分配正义。分配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律制度,而法律调整讲求具体,对其理解和处理便不能停留在形而上的层面。分配正义的实质是分配中的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得到合理解决的理想状态,不同学派的歧见大多是围绕 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如何解决方为合理 而展开。基于这一判断本书着重论述了我国碳配额分配正义的基本内涵、社会需求、具体原则、实现原理、制度构建和司法保障六个方面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2014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这部法律是对1989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的修订,这次修订在许多方面都有所创新和发展。 为了配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它的内容和精髓,我们邀请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等院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同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释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前世今生”进行了权威的解读。
遵循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的环境刑法研究,可以有效解决环境刑法在环境保护实践中并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的难题。环境刑法立法作为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环境刑法研究的起点,对环境犯罪罪名的体系、犯罪构成,以及相应的刑罚配置进行科学设置,并且作为静态的环境刑法规范文本而存在。环境刑法适用是环境刑法规范体系实际运用于现实生活,将环境犯罪和环境刑罚的抽象规范与具体的环境犯罪现象进行对应,并形成相应的司法结果。环境刑法行刑则是将环境刑法适用的终结果付诸相应的刑事执行机关,即对环境刑法适用中形成的结果进行实际执行,达到惩罚环境犯罪人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通过环境刑事一体化把环境刑法立法的实体性、程序性、执行性内容统一起来,促进立法与司法、执行的紧密结合,强化和提高环境犯罪惩治的效果。
本书笔者几经斡旋,终于取得国际法学界著名出版商Matinus Nijlaoff Publishers公司的授权,将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海洋法律与政策中心过去30年来的会议论文原文,完整交付给厦门大学海洋政策与法律中心,由其自由挑选其中的重点,翻译成为中文精选集刊,在中国正式出版。这一套论文精选集,因此得以呈现在国内读者的眼前。相信它对于中国海洋法律与政策未来的研究发展,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环境风险是人类社会发展到风险社会阶段后环境问题的必然表现。环境风险可以分为因污染物质的排放而导致的生态环境风险和因环境法律制度的实施而引发的制度风险。对环境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是法律规制的任务之一。环境问题法律规制的重点已逐渐由事后的排放控制前移至针对基于人类活动引起环境质量变化而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可能性的防范控制,对环境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前的法律控制。基于此认识,《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研究》具体包括环境风险规制的现实困境的分析、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理论扩展的讨论、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的研究等内容。
善待动物是人类文明进化的表现,虐待动物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接受不了的社会丑恶现象,危害极大,而且道德谴责在阻止虐待动物方面苍白无力。研究小组顺应世界文明发展的潮流,开展反虐待动物立法研究和立法推动工作,既是发展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怜悯生命的良好传统的需要,也是坚持现代生态文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设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共处社会的需要。
面对我国碳市场法律治理现状与问题,《我国碳市场法律治理研究》一书从私法、公法、社会法角度,全面梳理了碳市场法律基本关系,明确了我国碳市场的私法自治 信义义务为特征的私力协调,碳市场的公法规制 公共性和金融性为主的监管路径完善,碳市场的社会法治理 碳排放权交易所为中心的自律管理,明确了我国碳市场法律治理的内在逻辑并提出制度完善的建议。
气候正义是对气候变化法律领域内多元价值冲突的正当性选择和协调。从气候正义的视角观察,目前气候变化法律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于:形式上将安全价值置于首要地位以避免道义谴责,而实质上各主体仍通过对自由、效率价值的过度推崇以实现自身利益*化。气候正义的实现需要真正落实安全价值在正义价值综合体中的首要的、底线性的地位,并据此推动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完善:在实体气候正义方面,在分配环节应确立以安全为导向的总量控制目标,再根据人均累积排放、人类发展指数等综合性指标设计对所有主体一致适用的机会均等分配方案;在交换环节应以安全、平等以及自由、效率等价值的平衡为目标,构建交易指标分配、交易市场体系、交易核证和监管等制度;在矫正环节则应改变遵约机制独立性和强制性弱化、责任手段缺乏等现状,建立停止
本书以能源安全的界定为起点,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在深入剖析中国能源安全现状的基础上,提出维护中国能源安全的法律保障措施。即:以多边合作为依托,重点加入国际能源机构;以区域合作为基础,借鉴欧盟能源法律政策的成功经验,推动建立“东北亚能源共同体”;以双边合作为纽带,扩大与能源生产国与能源消费国的合作领域:后指出完善中国能源安全法律制度的具体步骤,并从学理上探讨“国际能源法”的性质定位及其意义。
为了及时总结和评估环境立法成果,全面推进环境行政执法,进一步强化环境司法,切实促进环境守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策法规司组织编撰了“中国环境法系列丛书”: ——《中国环境法规全书(1982—2005)》 ——《中国环境法规全书(2004—2005)》 ——《中国环境执法解释全书》(2005年版) ——《中国环境政策全书》(2005年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2年通过《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扩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宪法的规定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环境立法。《中国环境法规全书(1982—2005)》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策法规司组织编撰的“中国环境法系列丛书”之一,它总结了1982年以来国家环境立法的主要成果,选编了现行有效同时又是经常查阅的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 《中国环境法规全书(1982—2005)》共分为十
本书尝试在厘定能源法律制度的概念、能源法律关系等能源法律制度基本问题基础上,讨论了能源法的部门法定位,探讨了传统能源安全概念的拓展及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能源生态系统的生态文明建设,尝试确立了体现环境法基本精神的、生态化语境下的能源法基本原则,对生态化语境下的能源伦理学基础、能源法哲学理论基础和能源外部性理论进行了讨论,以期进一步丰富环境资源法学相关理论,尝试实现理论创新。
《海洋法学教程》以这几本教材为基础,结合近20多年来国际海洋法的新发展和中国海洋法制建设的新进展,并吸收中国海洋大学海洋法学教育的基本经验和海洋法问题研究的基本成果,优化结构,充实内容,力求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完整、准确地阐述海洋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规范,努力实现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和应用性的统一。 本书分为海洋法的概念和历史、国际海洋法和中国海洋法三编,共30章137节,构成一部内在统一、比较完整的海洋法学教程,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编,在阐明海洋法的概念的基础上,着力按照历史发展的主线论述海洋法的形成、发展和编纂,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产生、修正和生效,是全书的绪论,对于正确领会第二、三编的内涵和外延具有纲领性、指导性意义。 第二编,以《联合国海洋法
营造良好的城市法治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内容涉及整个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以及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建设好这项工程,需要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来完成。 建设城市法治环境的综合性决定其评价指标具有多层次、多界面、多角度特点。对于这些纷繁复杂、性质和权重迥异的指标不能简单相加,必须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同时还要遵循简便易行的原则,吸收工具性学科发展的*成果,运用计算机技术,构建城市法治环境评价体系模型,为各级党政部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提供一个有参考价值的模型,为中国法治建设和研究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此后相关部门发布了四个实施新环保法的配套法规。2015 2017年,环保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团队对上述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与适用情况展开调研与评估,本书就是这三个报告的总成果。报告对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与适用情况进行了多向度分析,展现了科学的调查与研究过程,主要内容包含对四个配套办法法律文字的准确性、明确性、规范性进行文义评估,对适用难点、条款使用率、疑难典型案例等的实施和适用情况进行评估等,旨在为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与司法实践以及相关学术研究提供具有借鉴与参考价值的数据和资料,推进中国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环境法树在昼夜了无痕迹的交替中渐渐生长,静坐在时光的怀里,感觉着根须前行时不屈的努力,觊觎着新枝抽出时专注的神情,触摸着树干伸展时细微的叹息。风吹过,留下一片絮语;雨打来,带走一点落寂。每当我走进课堂,站在讲台上,望着眼前一张张充满着朝气的脸,骄傲与自豪油然而起:因为有你们,环境法才长成了一棵树,一棵有枝枝蔓蔓、有生生不息的活力与动力的树,而不是一根无本之木的电线杆,一根没有枝叶、没有生长的活力与动力的电线杆。于是,总在讲述环境法树的故事,告诉大家,在我的心中,每一个人、每一点进步、每一份成绩都可能成为这棵树上的一片叶子、一朵小花、一个果实。其实,自从有了环境法,什么也不缺,包括快乐、喜悦和欣慰,也没有少了烦恼、皱纹和白发。
《私法上的环境权及其救济问题研究》试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探寻环境权在环境法中的应有地位,并在区分作为人权的环境权、宪法上的环境权和私法上的环境权的基础上,确立私法—亡环境权的概念,建立其制度框架,进而寻求私法上环境权的法律救济途径。 《私法上的环境权及其救济问题研究》以环境权的演变为切入点,论证了在法律上确立环境权概念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对环境权概念法律属性的学说比较,针对学界有关环境权法律属性认识较为混乱的局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主张环境权的法律属性应在区分人权法上的环境权、宪法上的环境权和私法上的环境权的基础上方能确定;从体系构建和构成要素两个层面论述了私法上环境权的构建问题;后论述了私法上环境权的救济问题。
为了提升综合性大学的办学内涵,进一步加强与积极提升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建设,西南交通大学于1996年正式申办首届法学(重点)本科专业,同时开始了学校法学学科的建设。法学门类也是学校以交通为特色、以工为主,理工管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明确的六大学科门类之一。到2010年初,学校已经毕业10届法学本科学生、7届法学硕士研究生,成为全国115所有法律硕士(法学本科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这一年,学校法学学科获得一级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法学理论、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四个二级法学硕士点;这一年,承载法学学科建设的组织机构从教研室发展到法学系,成为学校学科调整后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法学系、经济学系两个系之一;这一年,学校次以学科方式下达团队科研项目,法学学科也在调整后次获得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和消费国,但还缺少全面体现能源战略和政策导向、总体调整能源关系和活动的能源基本法。本书以现行能源法律法规为蓝本,以《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为主线,在广泛吸收近年来能源法领域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和能源法制建设新经验的基础上,系统阐述了能源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基本法律制度、法律责任等内容。 本书注重对能源法律现象进行抽象与概括,系统归纳了能源基本法律制度,注重培养学生运用能源法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书在系统分析现行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的理念,提出了健全和完善能源法律规范体系的设想,并对能源基本法的制定提出了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