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辛格和汤姆·雷根是世界动物保护运动的旗手,是他们两个人在理论上的卓越贡献,使动物保护主义不再只是一种情感、一种姿态、一种口号,而是使其具有了深刻的哲学根据,雄辩的逻辑论证和迫切的当代意义。 该书是两个人共同编选的一本文选,为动物权利的辩论提供了一个从古到今的历史视角,让我们了解从圣经时代、古希腊、中世纪、启蒙时代直到今天出色的哲人和思想家们如何看待动物的本性,如何论述我们人类对它们的责任。 辛格和雷根对于他们的主张充满自信,所以这本文选中收录的文章决不仅仅是拥护动物权利者的附和,而是将自古以来人们对动物权利的争论客观地展现出来,让激烈的动物歧视主义者和动物保护主义者进行激烈的交锋,因为动物权利是人类诞生至今所面对的艰巨的道德挑战,不仅仅依靠我们的感情和爱心,更需要所
遵循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的环境刑法研究,可以有效解决环境刑法在环境保护实践中并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的难题。环境刑法立法作为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环境刑法研究的起点,对环境犯罪罪名的体系、犯罪构成,以及相应的刑罚配置进行科学设置,并且作为静态的环境刑法规范文本而存在。环境刑法适用是环境刑法规范体系实际运用于现实生活,将环境犯罪和环境刑罚的抽象规范与具体的环境犯罪现象进行对应,并形成相应的司法结果。环境刑法行刑则是将环境刑法适用的终结果付诸相应的刑事执行机关,即对环境刑法适用中形成的结果进行实际执行,达到惩罚环境犯罪人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通过环境刑事一体化把环境刑法立法的实体性、程序性、执行性内容统一起来,促进立法与司法、执行的紧密结合,强化和提高环境犯罪惩治的效果。
本书是中国部全面介绍野生动物和驯养动物保护法律制度的教科书。其不仅立足于我国动物保护的现实状况,并且充分体现了与国际动物福利法律制度发展趋势相接轨的特色。 本书首先从动物范畴的界定、动物的作用出发对动物福利、动物权利以及动物保护法的内涵和立法原则等进行了细致的法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动物保护法的历史溯源、古今中外动物保护立法的产生、发展、演变及世界动物保护立法及实践等予以了实证梳理。尤其是系统介绍了动物保护立法先进国家和地区的野生动物和驯养动物保护的法律制度。后,结合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动物保护思想和现阶段动物保护实践,深入探讨了我国的动物保护组织、动物保护法的研究和教学及现有的动物保护立法的阙如,并进一步思考了和谐文化视野下我国动物保护法律制度完善的路径。 本书吸收和借
当今社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各个领域,以及涉及到全球、区域、国家和地方等各个层面。环境法对于 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调整、控制和引导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合理性的来源如何?社会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集体行动的内在法律逻辑如 何?如何利用法治手段合理、有效地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实现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代内、代际公平?回答诸如此 类的法律问题,都需要深入到环境法的法理与法哲学层面,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剖析和透视。《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由柯坚所著,本书以生 态实践理性为核心内容,旨在通过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话语表达,分析和揭示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及其对于环境法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和作用的外 在机制和内在规律。在总体论述部分,本书首先
为了提升综合性大学的办学内涵,进一步加强与积极提升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建设,西南交通大学于1996年正式申办首届法学(重点)本科专业,同时开始了学校法学学科的建设。法学门类也是学校以交通为特色、以工为主,理工管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明确的六大学科门类之一。到2010年初,学校已经毕业10届法学本科学生、7届法学硕士研究生,成为全国115所有法律硕士(法学本科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这一年,学校法学学科获得一级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法学理论、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四个二级法学硕士点;这一年,承载法学学科建设的组织机构从教研室发展到法学系,成为学校学科调整后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法学系、经济学系两个系之一;这一年,学校次以学科方式下达团队科研项目,法学学科也在调整后次获得
为避免空泛地在法条、法律规范层面运用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方法,侯佳儒编著的这本《中国环境侵权责任法基本问题研究》突出了对当下中国环境侵权法制实践的考察,突出了对当下法学研究和侵权责任法研究*成果的运用;本书力图让环境侵权责任法研究在中国当下实践背景、在当代知识背景下展开,力图在中国当下语境中梳理和建构中国的环境侵权责任法学理论。
本书包括了环境司法专门化的调研报告、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基础理论和环境司法专门化的程序设计。真实描绘环境司法专门化的貌相,厘清其可能存在的问题、发现蕴含的大致规律,系统地阐释了环境司法专门化的理论基础,从而为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完善提供有针对性的制度和政策建议。
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办的《中国环境法治(2011年卷·上)》对我国2011年上半年环境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实施的监督和公众参与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和深层次的阐述,涵盖了中国环境法治的主要领域。全书分为环境法前沿问题研究、调查研究与案件判解、环境公益诉讼研究、域外环境学术成果、环境学术研讨5个栏目,书后还附录了中国环境法治引证体例。
本书从目前我国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出发,通过分析环境侵权的特征以及我国现有救济制度的局限性,得出环境责任保险是解决环境污染及其损害赔偿的好途径。对环境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分析,为我国开展环境责任保险提供了理论依据。在总结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得出了对我国开展环境责任保险的启示。在此基础上,引出本文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如何设计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责任保险险种、投保方式、承保范围、保险费率;以及现有环境立法如何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
环境资源问题是关乎中国乃至世界发展的前途与命运的重要问题。陈德敏、秦鹏编著的《规则创新——环境资源法制与小康社会建设》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景下对我国环境资源立法与实施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前瞻性的研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进程中,系统地探究环境资源法制变革与创新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导向,构建小康社会发展视角下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结构。在多元化的视角下,对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关怀、规范理性、制度因应、立法程序与法律实施进行剖析,探求环境资源立法理论的新趋向与新观念,并从理论与实践上为环境资源法的实施困境寻找解决的对策。 陈德敏、秦鹏编著的《规则创新——环境资源法制与小康社会建设》适合于高等院校师生、法律职业者、政府机构人员、从事环境资源法律方面的实际工
环境法不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法律部门,它的年龄只有大约半个世纪。这个判断既适用于我国,也适用于世界。然而,在环境法这仅历的半个世纪的旅程中,它却每每都是先把足迹留在西方世界,然后才光顾我国和世界的其他角落。这种状况要求急于让我国不完备的环境法趋于完备、迫切希望不成熟的环境法学理论走向成熟的我国立法者和环境法学者向西方学习,学习人家先进的环境立法和相对发达的环境法学理论。 作者本人和《中国环境资源法学评论》(以下简称《评论》)编辑部的同仁都十分重视对先进国家的学习和研究。在卷发表陈冬的《美国联邦环境法律层面的公民诉讼——一种静态的考察》、柯坚的《日本循环型社会立法的历史源流与理性架构》、徐伟敏的《德国废物管理法律制度研究》等几篇研究外国环境法律制度的论文的基础上,本卷又收录了罗
本书是作为法学核心课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配套教材编写而成的。全书根据环境资源法学*的理论成果,结合我国环境立法的*进展,系统阐述了本学科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在结构上,本书注重体系的科学系统性,博采众长、兼收并蓄,以环境法学总论、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与国际环境法这四个已经趋于成熟的环境法知识板块构成。在编写中,作者立足于本科生学历层次的教学要求,严格以现行有效的环境法律法规为范本来组织内容的编写,对环境法基础理论部分有所压缩,学术争鸣不占过多篇幅,环境行政法单独设章。 本书除了供法学专业本科生学习环境法使用之外,也可作为环境科学、经济管理、人文科学等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学习环境法的教材,环境执法、司法、行政管理等环保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可参考使用。
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和能源短缺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为了应对上述人类共同面临的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人们正在积极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经济激励手段之一,财政补贴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温慧卿编著的《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研究》正是一本从法学视角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加以探讨的著作。遵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路径,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内涵起步,探讨可再生能源补贴存在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结合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中出现的问题,对国内现行可再生能源补贴立法进行总结分析,并以类型化的方法对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做WTO合规性研究,加之在比较法上的考察,终为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在程序和实体法上的完善提出建议。
本书是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我国环境法典立法研究:理念与方法》的终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内环境法典立法及其方法论问题研究的薄弱环节。本书首次提出并论证了 环境立法方法论 、 法典化方法论和认识论 等范畴。站在哲学和方法论的角度和高度来审视和研究环境法典立法问题,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和亮点。 本书重点对环境法典立法方法论、环境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目的、环境法典的体例与内容、环境法典的立法模式与路径、域外环境法的法典化运动、环境法典中的人文主义与物文主义、环境政策与环境法典的互动关系、环境基本国策、环境法典的立法评估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主要提出了如下一些创新性观点:一是主张根据 环境 内涵及其扩张趋势,建议将 山区 纳入环境法典保护对象。二是主张以新人文主义来指导环境法典立法,促进我国
本书精选了61个实践中关于水、大气、噪声、辐射、装修等环境污染致害以及高空、高压、高速等危险作业的典型案倒,从新法的视角重新解读法院判决。同时,例举并比较相关法律依据,对侵权责任法的理解适用和赔偿责任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 侵权责任法是民事权利保护法,是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救济法。它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对侵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确认为侵权责任,强制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使被侵权人的民事权利得到保护,本书精选了61个环境污染致害以及高空、高压、高速等危险作业的典型案倒,从新法的视角重新解读法院判决。
《滨海湿地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内容介绍:滨海 湿地既是生物多样性富集的自然区域,也是海岸带生 态敏感区域。只有认识并遵循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性 质、特点和规律,才能制定出具有正当性、实效性的 政策与法制。 基于生态系统管理的法理创新与制度构建,是滨 海湿地保护法制建设的有效途径。为克服滨海湿地保 护向传统法理提出的难题,梅宏编著的《滨海湿地保 护法律问题研究》展开法理探索,对“法益”、“损 害”、“立法模式”、“法律责任”、“法律调整机 制”等法的核心范畴的内容予以更新,完善生态系统 管理的法律保障,加强海陆过渡地带生态保护的法律 统筹,建立滨海湿地生态治理体制,推动滨海湿地保 护主流化进程。在立法设计中,以“生态系统方法” 为指导,构建滨海湿地保护法律制度,并起草《青岛 市湿地保护条例(草
本书以人对环境的需求作为逻辑起点,以正义论为理论工具,运用逻辑演绎的方法将法律解决利益冲突的作用机理运用于环境资源领域来论证环境法的正当性。其论证思路大体是:环境资源被划分为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和不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环境法将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转化为自然资源权和排污权等权利形式并为权利人施加义务来对其加以保护,不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的保护则主要以国家为中介通过对环境使用者课以义务来实现。
本书是“环境公共信托理论”的开创者,该理论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环境法学者普遍接受的一个基础性共识。《保卫环境(公民诉讼战略)》主要内容为狩猎小河寨的惨败,狩猎小河案的教训,为什么我们会失败,法院的角色,法律的心灵枷锁,法院的催化剂作用,公共信托:环境权的新宪章等。
《私法上的环境权及其救济问题研究》试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探寻环境权在环境法中的应有地位,并在区分作为人权的环境权、宪法上的环境权和私法上的环境权的基础上,确立私法—亡环境权的概念,建立其制度框架,进而寻求私法上环境权的法律救济途径。 《私法上的环境权及其救济问题研究》以环境权的演变为切入点,论证了在法律上确立环境权概念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对环境权概念法律属性的学说比较,针对学界有关环境权法律属性认识较为混乱的局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主张环境权的法律属性应在区分人权法上的环境权、宪法上的环境权和私法上的环境权的基础上方能确定;从体系构建和构成要素两个层面论述了私法上环境权的构建问题;后论述了私法上环境权的救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