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辛格和汤姆·雷根是世界动物保护运动的旗手,是他们两个人在理论上的卓越贡献,使动物保护主义不再只是一种情感、一种姿态、一种口号,而是使其具有了深刻的哲学根据,雄辩的逻辑论证和迫切的当代意义。 该书是两个人共同编选的一本文选,为动物权利的辩论提供了一个从古到今的历史视角,让我们了解从圣经时代、古希腊、中世纪、启蒙时代直到今天出色的哲人和思想家们如何看待动物的本性,如何论述我们人类对它们的责任。 辛格和雷根对于他们的主张充满自信,所以这本文选中收录的文章决不仅仅是拥护动物权利者的附和,而是将自古以来人们对动物权利的争论客观地展现出来,让激烈的动物歧视主义者和动物保护主义者进行激烈的交锋,因为动物权利是人类诞生至今所面对的艰巨的道德挑战,不仅仅依靠我们的感情和爱心,更需要所
善待动物是人类文明进化的表现,虐待动物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接受不了的社会丑恶现象,危害极大,而且道德谴责在阻止虐待动物方面苍白无力。研究小组顺应世界文明发展的潮流,开展反虐待动物立法研究和立法推动工作,既是发展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怜悯生命的良好传统的需要,也是坚持现代生态文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设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共处社会的需要。
李永宁等著的《生态保护与利益补偿法律机制问题研究》主要采用了经济学、环境科学和法学的研究方法。在研究的思路上,先是对环境科学关于生态补偿的一般含义进行分析,明晰各学科对生态补偿不同的理解;在运用经济学分析生态补偿社会关系的基础上,找到与法学的连结点,进而对生态补偿的法学含义及其社会关系的本质进行了深入探讨。用一章的篇幅专门探讨了目前立法倾向包含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导向性谬误,提出制度性外部经济。*后,用三章的篇幅对前述理论和实证的分析进行法学上的抽象,归纳出解决生态利益的法律补偿制度与机制。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新水污染防治法主要涉及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关于河长制;二是关于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三是关于饮用水保护。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新法强化了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责任。
本书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组织编写,根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撰写释义,详细讲解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相关问题,并附有该法修订草案、历次修改审议报告、立法调研报告等立法资料和新旧条文对照表,是国家立法机关法律释义的标准、权威文本。
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公认的优先行动领域是能源活动。各国能源领域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行动差异与其国内能源法律政策密切相关。 本书将当前理论研究的二大热点“气候变化”与“能源法律政策”联结起来,基于对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和改变能源利用方式之社会需求与发展走向的考量,系统比较主要国家或地区能源领域推行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的能源法律政策安排,特别关注现行能源法律政策在防止全球危险气候变化方面的成效如何及其未来走向的影响,理性地思考如何才能实现能源供应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之双赢。
环境权是环境法核心的权利,也是当代社会一项新兴的宪法基本权利,环境权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环境权理论的新展开》是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环境权理论的新展开”(09CFX051)的成果,该课题已于2016年顺利结项,鉴定等级为良好。本书系统运用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全面分析了我国三十年来环境权理论研究的概况和存在的问题,从环境公共性原理出发,结合英美法系国家公共信托理论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公物理论论证了环境权的法理基础。进而对一百九十多个联合国会员国的宪法文本进行梳理和分析,对各国宪法环境权条款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在宪法文本分析的基础上转而就环境权司法救济的法理与实践作了论述,尤其是对环境权的可诉性、审查标准和公益诉讼制度作了比较深入的分析。本书全面回应了对环境权的各种质
本书先介绍海陆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接着提出海陆环境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问题,然后论述海陆环境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接下去是探讨具体问题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等。 本书将海陆环境资源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具体包括海陆资源开发利用的结合、海陆环境保护的结合、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的结合等方面。
2014年4月24日,《环境保护法》完成全面修订,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环境保护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基础性法律,新《环境保护法》回应了社会各界的呼声,在理念、制度、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和创新,对环境执法和守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帮助环保工作者、企业事业单位、司法人员、环境公益组织以及热心环保事业的各界人士准确把握《环境保护法》的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环境保护部直接参与修订工作的同志合作编写了本书,对新《环境保护法》的每一条的条文主旨、立法背景、条文解读和相关规定都做出了详细介绍和专业解读。
本书从理论基础、制度构建、法制实施等三个方面,就生态文明语境下的环境资源法制前沿问题展开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在理论基础篇,本书以 后《环境保护法》时代的环境法学新课题 为起点,就生态环境生产力、环境治理与规则、环境法范畴、环境国家理论等环境资源法领域的基础理论问题展开探讨。在制度构建篇,本书从污染防控、生态保护、资源能源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提出了构建生态文明在各个领域的具体路径。在法制实施篇,本书从环境行政和环境司法的角度就环境资源法制的实施展开研究。
本书主要包括上、中、下三篇12章。上篇是农村环境 法制体系协调 的基础理论,中篇是农村环境 法制体系协调 的正向构建,下篇是农村环境 法制体系协调 的负向构建。首先从有利于法制体系化建设角度出发,对资源开发引发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类型化分析。再次,以经济学中的外部性理论为主要理论工具,主张在加强 负向构建 的同时,创立与完善 正向构建 。后,明确提出了应该更为重视资源开发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的 正外部性 ,并针对 正外部性 引发的法律问题提出了农村环境法制的 正向构建 。
任顺平、李春明、姬志宏、黎明哲、何化平等编著的《水法规知识简明读本》主要通过对法学基础知识和我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内容的介绍,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水法规规定的制度内容进行了解读,探讨了水利立法技术、水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利行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实践,同时对当前水利工作中的水污染事故处置及应急监测的有关规定进行解读。 《水法规知识简明读本》内容全面、丰富、系统,实用性强,可供水法规建设者、水行政执法人员和水利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者阅读参考。
污染环境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一个罪名,是一种违反国家环保管理规定实施排污行为并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 《污染环境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研究》是研究此的专著,书中除绪论与结语外,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章,污染环境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概述;第二章, 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的界定;第三章, 违反国家规定 的解读;第四章, 严重污染环境 的分类解读;第五章,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的认定。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是中国环境法、民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共同关注的学科前沿问题。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在民法法典化的过程中,我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物权化”,即民事权利化,已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观念,并在《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立法中得到了体现。本书以可持续发展为研究视角,跳出单一的民法思维,对中外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多部门法的比较研究。本书认为:保障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代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基本功能之一;片面强调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物权化”或“泛民法化”不利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解决之道,是厘清宪法和民法在规范与保护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上的不同功能,区分公共、自然资源与国有自然资源,通过公法与私法相结合的多元化法律体系
从2014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生效以来,这部法律被宣传贯彻的情况怎样、各项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真正的实施、企事业单位对有关规定是否予以遵守了、立法规定本身和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挑战、是否达到了立法目标所追求的效果,都是社会各界所十分关心的问题。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组织专家,对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一年来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评估:①评估对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宣传情况;②评估重点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③评估重点环境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④评估企业环境守法情况;⑤新《环境保护法》实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本书论述了环境法治的要素和方法,探讨了环境法治思维的价值及建立途径,明确了我国地方环境法治的现状及其完善途径,回顾了北京市环境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总结了北京市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在此基础上,本书系统、全面地研究了北京市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法律监督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并对排污收费制度在地方层面的实施以及上海市、深圳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环境法治状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本书适合于从事环境法和环境管理与政策研究或实务工作的人员阅读。
为了帮助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从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深入学习、理解、把握、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特组织编写了这本实务教材。 本书内容分为三部分:部分(章)介绍了我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情况;第二部分(第二章至第六章)与《条例》章节内容相应,全面深入地阐述了《条例》各章节的内容和要求;第三部分(第七章)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涉及的一些文书和证表。 本书可作为从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学习的教材,同时也是水利工作者及广大取用水户了解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务的参考读本,亦可作为大专院校师生的教学参考书。
本书所研究的许多问题都是环境犯罪学界和环境刑法学界探索不多但又非常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例如,作者认为, 由于在我国的司法资源还非常有限的现实背景下,环境刑法采取何种环境观,直接关涉环境犯罪防控工作的效率和成败,而学界虽然已经认识到环境刑法所采环境观对于刑事司法过程有着极大而深远的影响,但是,相关的深入研究仍然不够;学界还存在着照搬环境伦理学基本观点的问题,认为环境伦理学的基本观点当然适用于环境刑事法学领域,这实际上是一种值得商榷的做法。作者主张在刑事法中应当提倡共进的生态人类中心主义。这种环境观认可人类价值和环境价值的双重优先性,主张通过合规律的实践活动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共同持续发展。再如,作者认为,我国刑法通说观点一般将我国刑法的目的概括为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
邹首民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典型案例解析》为新环保法出台后管野环境保护监察方面四个配套办法的经典案列分析,本读本详细地介绍了相关新环保法出台后的一些法律解析,对各大企业和相关的环保人士都具有很实用的学习意义。本书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新环保法修改和出台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书在吸收传统法学主客体理论的基础上,革新环境法学研究范式,拓展传统法学中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内涵,将环境法主客体研究置于人际同构的视野之下,通过调整人的行为来维护非人物种种群的生存权利,终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