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历经数次常委会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通过。此次修正是对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所做的全面修正,内容丰富,涉及面大,回应社会关注焦点。 主要修订热点如下: 1.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纳入行政诉讼主体,作为可诉的对象。政府向公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如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救助等新型权利,属于可诉的范围。 2. 迫使“民告官”撤诉 严重可追究刑责。针对行政机关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迫使原告撤诉的,法院可追究其责任。 3. 让“民告官”审判打破地方保护。经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怏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于近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在市县,难点也在市县。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 “行政执法指导”书系自2007年初出版以来,得到了广大读者的支持与肯定,考虑到当前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书系结合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行政法理论实践的*发展,进行了再版修订。 本书系作者来自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民法院和高校法学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写作内容紧扣法条,结合实践,着力于解决具体问题。本书系旨在帮助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对依法行政全面深入的认识、理解和应用。
本书集中探讨了行政处罚诉讼中的两个重大问题,行政处罚的程序诉讼、行政处罚证据诉讼的问题两大方面,之后结合出现的现状分析与问题进行探讨,对解决问题的路径提出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精品系列教材: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的编写人员在专业领域中具有较高学术水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从而确保了每种教材在本学科领域中具备权威影响力。本套教材体现“三基”,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体系,保证传授知识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本套教材体现“三新”,即知识点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新、体例新,给读者呈现出一道全新而前沿的知识盛宴。
向忠诚编著的《行政诉讼执行程序制度研究》遵循从实践到理论、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的思路展开研究。在查找国内外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调研、丰富感性认识、为本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实现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及《行政诉讼法》修改对行政诉讼执行程序制度改革的要求,对我国行政诉讼执行程序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同时进行补充调研,根据补充调研的结果和体会来检验、修正理论观点和立法修改建议。
《行政诉讼法学》是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编写的公法系列教材之一。全书系统介绍了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与理论,比较科学地处理了教材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关系,使读者能够准确把握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全书正确处理了行政诉讼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内容的关系,突出了行政诉讼制度的特殊性,重点阐述了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和原理,使读者能够迅速掌握行政诉讼法的精髓。另外,全书提供了大量的案例和思考题,这些内容对理解和深化已学知识有一定的启发性。全书后附有目前有效的有关行政诉讼的法律文件,方便读者结合法条学习与研究。
本书以*修正的《行政诉讼法》条文解读为主线,在重点法条下增加相对应的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解读,以加深读者对主体法的理解。关联法规做索引,并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以案说法、以案析法。
行政程序证据规则概述 行政程序证据种类与证据排除规则 行政程序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 行政程序证明标准 行政程序证据调查、提供、保全和保存规则 行政程序证据审查与采证规则
本书从诉讼类型化这一新的视角,对各种具体时效制度在解决实际行政争议规则体系中的地位、功能做出恰当的界定,对我国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理论探索,具有一定的推进作用。
法学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时属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1978年改属中国社会科学院。五十年来、尤其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法学研究所高度重视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倡导法学研究与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实践 紧密结合,积极参与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决策研究,服务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改革开放初期,法学研究所发起或参与探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人治与法治、人权与公民权、无罪推定、法律体系协调发展等重要法学理论问题,为推动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后,伴随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法学研究所率先开展人权理论与对策研究,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斗争和人权对话,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积极参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和依法治
现代行政法的一个发展趋势是行政行为和行政救济途径的多元化。行政救济途径虽有我种,但主要的有两种,一是由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即行政复议制度;二是由司法机关即法院解决行政争议,即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都是解决行政争议的规定,因而对行政机关的行为不服的,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使这种争议得到及时解决。行政诉讼即用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这一制度的建立无疑将提供一种终的和有效的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 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程序问题,对于行政复议及其他解决行政纠纷的途径,本书不作专门论述,仅在讨论行政诉讼的有关问题时,为了更好地说明行政诉讼中的问题而有所涉及。
行政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的司法审查标准是“合法性审查”,这种认识是对《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的肤浅理解。仔细考察可以发现,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的司法审查标准实际上是“正确性审查”,这是一个极为严格的审查标准,其弊端非常明显。为适应加入WTO的要求并为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起见,现行司法审查标准应当进行调整。司法审查标准的调整方向,是在区分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法律问题和程序问题的基础上,实行不同的审查标准,即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确立合理性审查标准,并引入正当程序审查标准,以顺应世界范围内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体系的三元化发展趋势。
行政诉讼本质体现的是国家权力结构的设计,其存在和运作无不关涉权力的配置、冲突和协调。行政诉讼制度的变革,既需要从宏观上考察、反思甚至调整国家权力结构的整体配置,又要细致入微地分析行政诉讼运作中的国家权力关系。本书旨在基本脱离行政诉讼具体制度的框架下,以比较的学术视野,尝试透过权力结构这一视角对我国行政诉讼展开一次整体性观察。全书具体探讨了政治性宪法向法律性宪法流变中的行政诉讼定位、行政诉讼的宪政基础、行政诉讼模式、司法审查权力的横向范围与行政的疆域、审查强度基本框架界定等问题。
行政诉讼法是我国的三大诉讼法之一,行政诉讼法学则是以行政诉讼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法律学科。本书是一本新颖的行政诉讼法学教材,它沿着“行政诉讼法学”的逻辑体系,以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与国家有关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特别是结合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等为依据,系统地介绍了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审判组织、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诉讼中的其他参加人、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行政诉讼审程序、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行政诉讼执行程序、其他特殊的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行政诉讼中的期间、送达和费用等基本理论与制度。全书内容丰富,使用材料新颖,逻辑清晰,论述充分,既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律、行政管理等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教材,也是各级行政、
本书虽以2002年人民法院公布施行的《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为规范分析对象,逐条梳理解说个中规则,但此书并不囿固于此。在以法适用为目的的释义中,著者悄然导入规则背后所隐藏的基本学理,架构其规范解释的内在骨骼。同时,在每个条文解说之后,紧凑链接上与之相关的*的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并对条文所涉及到的一些基本问题给予单独的回应。本书理论架构坚实、体系新颖、笔锋朴实,是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研究领域内较为出色的著作之一。 得闻国贤与玉成选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做一次中观行政法上的学术之旅,笔者非常欣慰,乐为其序。
《行政公益诉讼》是司法部项目的终研究成果。公益诉讼是近些年为公众和学界热议的一个话题,但立法的局限和现实生活的强烈诉求形成巨大反差,使我国公益诉讼的发展举步维艰。从理论上对公益诉讼进行梳理拓展乃是当务之急。本书以行政公益诉讼为视角,在体系结构和内容安排上精简得当、分析透彻,对理论和实践中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开拓性的阐述,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本书将是公益诉讼研究领域的一大巨献。
行政诉讼是以民主政治为基础、以司法审查为手段、以保护公民权益和制约行政权滥用为己任的一种法律制度。中国近代仿效大陆法系国家建立了行政诉讼与普通诉讼并行的二元司法体制,在行政诉讼上经历了从“行政裁判院”到“平政院”再到“行政法院”的变迁过程。宋智敏编著的《从行政裁判院到行政法院——近代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研究》利用政治权力结构这一观察窗口,以行政审判组织为中心,在宏观上,以行政诉讼制度在中国的引入、发展和定型为线索,分析了不同政治结构中行政诉讼制度的变迁。在微观上,从理念、制度、运行、历史评价四个层面展开对每一阶段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的研究。《从行政裁判院到行政法院——近代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研究》分为五个部分。章为“行政法治思想传人的中国语境”。首先,论述了中国传统官民纠纷
行政复议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对于指导办案实践、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本书通过搜集、整理、评析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例,总结行政复议工作经验,加强对北京市海淀区复议工作的指导,促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北京市海淀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本书由北京市海淀区政府法制办协同相关行政法专家共同编写,收录了若干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进行专业分析,对于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对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要完成宪法所赋予的职责,除了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外,还必须有一个完善的行政诉讼制度。尽管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相对于我国特殊的历史条件而言,不失为一部良法,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依法治国进程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诸多方面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所幸的是十届人大常委会已经修改行政诉讼法列入议事日程 。我国15年前颁布实施的《行政诉讼法》,其制度安排难以完全适应现在的实际需要,迫切需求进一步加以修改与完善。本书就是立足于行政诉讼实际,结合行政诉讼中经常遇到的前沿问题进行探讨。本书是长期工作在行政审判一线的法官通过自己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思考面形成的,希望通过本
《行政复议制度新论》立足于我国现有行政复议法制,并参酌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类似制度,深入系统地阐述了行政复议的基本原理、基本程序和基本制度,全面客观地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制存在的各种矛盾、问题和困境,以期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并符合中国需要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樊华辉的《行政复议制度新论》对我国现有行政复议学说框架作了较大突破,具体分为基础论、程序论和救济论三方面内容,着重介绍与评析了行政复议之立法及学说,做到理论与实务兼筹,现状与愿景并顾,以补现行法制与学说论述之不足,极适合从事行政复议学理研究与实务工作之参考。
本书是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全书包括行政法概述,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立法,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与行政裁决,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判决、裁定与决定,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共18章内容。本书反映了我国行政领域*的立法动态和成果,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实用性。每章以“导例”开篇,以丰富的典型案例贯穿于正文之中,以案释法、以法析案,可读性强,同时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本书可作为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应用型本科院校、五年制高职法律类专业课程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