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正式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行政诉讼为民众提供了争取权利、实现正义的平台。但行政诉讼作为控制国家权力的制度安排,被移植到中国之后,也存在着幅度巨大的重构、调整和变异。本书所研究的是中国行政诉讼的实践与功能。经过对行政诉讼的内部运作、外部机制、集团诉讼和乡土法律人四个方面的考察,作者集中阐述了中国行政诉讼的多中心主义司法的特征。 由于中国行政诉讼中充满着控制与自主、规训与自由、 “法律治理化”与“公民个体主义”的相互激荡,中国的法律现代性也因此呈现出多元而复杂的面貌。中国行政诉讼的规范性、治理化和官僚化三个层面并存于同一时空,相互交错,彼此影响。行政诉讼如何回归其规范性的本质将是中国社会长期面临的问题。
现代行政法的一个发展趋势是行政行为和行政救济途径的多元化。行政救济途径虽有我种,但主要的有两种,一是由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即行政复议制度;二是由司法机关即法院解决行政争议,即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都是解决行政争议的规定,因而对行政机关的行为不服的,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使这种争议得到及时解决。行政诉讼即用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这一制度的建立无疑将提供一种终的和有效的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 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程序问题,对于行政复议及其他解决行政纠纷的途径,本书不作专门论述,仅在讨论行政诉讼的有关问题时,为了更好地说明行政诉讼中的问题而有所涉及。
行政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的司法审查标准是“合法性审查”,这种认识是对《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的肤浅理解。仔细考察可以发现,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的司法审查标准实际上是“正确性审查”,这是一个极为严格的审查标准,其弊端非常明显。为适应加入WTO的要求并为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起见,现行司法审查标准应当进行调整。司法审查标准的调整方向,是在区分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法律问题和程序问题的基础上,实行不同的审查标准,即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确立合理性审查标准,并引入正当程序审查标准,以顺应世界范围内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体系的三元化发展趋势。
韩国法制研究院定期举办韩中行政法论坛,2014年5月的“韩中行政法论坛”由韩国法制研究院和中国法学会共同举办,本书即收集了这次行政法论坛中发表的论文,涉及论坛中提及的各种焦点问题,主要介绍了韩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裁判过程研究》主要依据司法推理的路径,首先对行政诉讼裁判过程相对于民事、刑事诉讼裁判过程的特性进行分析,然后按照司法三段论的框架结构,依次对行政诉讼裁判过程中的事实认定、规范适用以及如何对行政诉讼裁判过程体系进行重构三个方面进行研究。通过对具体过程的描述研究,提出在我国语境下建构适用的行政诉讼裁判过程体系,力图寻找到适合我国的理想行政诉讼裁判模式。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一本通(第3版)》以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条文为序号,逐条穿插关联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和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方便读者理解和使用其他的相关法律文件。尤其是请示答复,往往是针对个案而抽象出来的一般性规则,具有实践操作指导意义。而这些精选的法律文件均为*有效。本书紧扣教学和实践两个主题,在目录上标注了重点法条,并在某些重点法条的相关规定之前,对收录的相关文件进行分类,再按分类归纳核心要点,以便读者便捷地查找使用。
非诉行政执行,是对行政行为依法不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行为,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而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活动。
行政诉讼是以民主政治为基础、以司法审查为手段、以保护公民权益和制约行政权滥用为己任的一种法律制度。中国近代仿效大陆法系国家建立了行政诉讼与普通诉讼并行的二元司法体制,在行政诉讼上经历了从“行政裁判院”到“平政院”再到“行政法院”的变迁过程。宋智敏编著的《从行政裁判院到行政法院——近代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研究》利用政治权力结构这一观察窗口,以行政审判组织为中心,在宏观上,以行政诉讼制度在中国的引入、发展和定型为线索,分析了不同政治结构中行政诉讼制度的变迁。在微观上,从理念、制度、运行、历史评价四个层面展开对每一阶段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的研究。《从行政裁判院到行政法院——近代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研究》分为五个部分。章为“行政法治思想传人的中国语境”。首先,论述了中国传统官民纠纷
《中国政法大学精品系列教材: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的编写人员在专业领域中具有较高学术水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从而确保了每种教材在本学科领域中具备权威影响力。本套教材体现“三基”,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体系,保证传授知识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本套教材体现“三新”,即知识点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新、体例新,给读者呈现出一道全新而前沿的知识盛宴。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试点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的育人功能,持续深化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我们组织法学专家与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共同编写了高等学校法律实务系列教材。 本套系列教材共分为三辑:*辑包括《宪法案例教程》《行政法案例教程》《刑法案例教程》《民法案例教程》《经济法案例教程》《刑事诉讼实务教程》《民事诉讼实务教程》和《法律文书实务教程》等 8 部教材;第二辑包括《商法案例教程》《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刑事诉讼法案例教程》《环境保护法案例教程》《民事诉讼法案例教程》《刑法(总论)案例教程》《公证与律师制度实务教程》《行政诉讼
本书是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全书包括行政法概述,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立法,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与行政裁决,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判决、裁定与决定,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共18章内容。本书反映了我国行政领域*的立法动态和成果,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实用性。每章以“导例”开篇,以丰富的典型案例贯穿于正文之中,以案释法、以法析案,可读性强,同时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本书可作为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应用型本科院校、五年制高职法律类专业课程教材
本书从诉讼类型化这一新的视角,对各种具体时效制度在解决实际行政争议规则体系中的地位、功能做出恰当的界定,对我国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理论探索,具有一定的推进作用。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怏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于近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在市县,难点也在市县。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 “行政执法指导”书系自2007年初出版以来,得到了广大读者的支持与肯定,考虑到当前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书系结合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行政法理论实践的*发展,进行了再版修订。 本书系作者来自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民法院和高校法学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写作内容紧扣法条,结合实践,着力于解决具体问题。本书系旨在帮助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对依法行政全面深入的认识、理解和应用。
法学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时属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1978年改属中国社会科学院。五十年来、尤其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法学研究所高度重视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倡导法学研究与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实践 紧密结合,积极参与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决策研究,服务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改革开放初期,法学研究所发起或参与探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人治与法治、人权与公民权、无罪推定、法律体系协调发展等重要法学理论问题,为推动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后,伴随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法学研究所率先开展人权理论与对策研究,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斗争和人权对话,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积极参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和依法治
《行政诉讼法学》是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编写的公法系列教材之一。全书系统介绍了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与理论,比较科学地处理了教材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关系,使读者能够准确把握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全书正确处理了行政诉讼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内容的关系,突出了行政诉讼制度的特殊性,重点阐述了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和原理,使读者能够迅速掌握行政诉讼法的精髓。另外,全书提供了大量的案例和思考题,这些内容对理解和深化已学知识有一定的启发性。全书后附有目前有效的有关行政诉讼的法律文件,方便读者结合法条学习与研究。
这是一本从行政法院组织系统视角对世界上的各类行政诉讼制度进行研究的学术性理论著作,全书依次介绍了法国、德国、奥地利、瑞士、瑞典、意大利、波兰、芬兰、日本、印尼、巴拿马、哥伦比亚、希腊、葡萄牙、泰国、立陶宛、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行政法院制度。它是目前中国对世界行政法院制度研究*颖、完整的著作,可供从事行政法学教学与研究的人员以及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学习与参考。此书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胡建淼教授担任主编。全书共分18章,约60万字。
行政程序证据规则概述 行政程序证据种类与证据排除规则 行政程序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 行政程序证明标准 行政程序证据调查、提供、保全和保存规则 行政程序证据审查与采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