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程序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审判前程序。该程序对于推动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诉讼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主要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中均规定了较为完善的预审程序,然而,我国刑事诉讼法中预审程序却呈现出“整体缺失”的状态。随着刑事司法改革不断深入,预审程序的整体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刑事审判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程序有效运作的“瓶颈”,给刑事司法活动带来了严重的消极效应。我国应当抓住刑事诉讼法即将进行再修正的契机,进一步深入系统地展开对预审程序的研究,从而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正时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预审程序。故此,本书对刑事预审程序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以资有益于立法及实践。全书共分为六章。
《民事诉讼法(第3版)》有以下特点:首先,它有大量的援引、脚注、有关民事诉讼的论文以及许多判例都是阅读、研究不可或缺或非常有用的法律资源。从该书本文的内容来看,比耶鲁大学民事诉讼法教授JamesHazard1985年著的《民事诉讼法》多两章,约30万字。正如《民事诉讼法(第3版)》作者在序文中所说:“第三版的目的是使这一卷本包括重大变动和发展的内容都能跟上形势,确定内容丰富、翔实”。 其次,书内有附录《西方法律出版公司民事诉讼法检索》,共有八章,导言除外。告诉读者Westlaw有关民诉的联邦和州的规则、法令、法规、判例法、判例和论著、评论等等数据库以及多种检索方法。只要我们有Westlaw联网关系,就可随时检索你需要的详细资料。同时还让你可把握新的动态,给你提供新的数据库,仅用你的指端就可拥有法律文献检索资源,这是
民事诉讼管辖制度虽然是民事诉讼法一个举足轻重的制度,但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研究却是一个相对受冷落的领域,对于如何构建我国的民事诉讼管辖制度,通过管辖制度的完善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贯彻公正与效率等问题则缺乏系统化、体系化的研究,偶有价值的论著,也只是从某一个角度探讨管辖制度的改进,未从根本上全面探究管辖制度的价值理念与具体制度设计。理论研究的滞后导致了我国管辖制度的立法设计以及实务运作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持。鉴于此,本书作者通过体系化的研究,梳理司法实践中各种凌乱的管辖规则,从整体上分析、反思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管辖制度,融合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研究,探究我国法制背景下管辖制度的完善。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系统化研究不仅能够在程度上填补研究的空白,引发学界同仁展开对民事诉讼
本书的基本观点如下: 首先,刑事案件形态多种多样,既有杀人这种重大案件,也有轻微的盗窃和交通违音。既有否认案件,也有自首案件。因此对应上述多种多样的刑事案件特点,必须建立多样化的刑事司法体系。必须以这种多样的刑事司法体系的总体作为研究的对象。此为观点之一。 其次,为了使这个多样的体系有效地发挥作用,不应将刑事司法的权力集中在特定的机关,而是应将其分散。这样一来,刑事司法便有了掌管各自权限的众多程序参与者协同作业的性质。这个体系的基本原理是当事人主义,我们必须进一步发展当事人主义的刑事诉讼法。此为观点之二。 再次,刑事审必须以真实事实为基础。真实主义是刑事诉讼法的根本要求。如果“精密司法”能够圆满发挥作用,可以避免程序造成人的异化。程度偏颇,容易导致侵犯人权。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