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先从“自由贸易港”概念入手,阐释其在中国与国外两种截然不同的境遇,由此引入自由贸易港概念的要素框架及其国际法治的实质构成,并归纳其国际法治的四种规则表现。其次,将国外自由贸易港历史演化分为三个阶段,提出自由贸易港形成的四个要素,并以美国与欧盟为例讨论了自由贸易港国际法治的两种不同路径。再次,从中国近代对外贸易二元维度背景出发,总结旧中国自由贸易港的实践与反思,对比新中国自由贸易港类区域的探索与法治贡献。最后,按照“规则—机制—秩序”三个维度,提出如何建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国际法治的初步设想。
本书选译了具有代表性或 特色的部分 的语言文字立法文件,这些语言文字立法文件主要包括:法国关于丰富法语或法语使用的法律、法规或规章,韩国关于国语(韩语)的基本法、实施令及实施规则,美国联邦语言服务立法、判例以及部分州的地方立法,日本的文字·活字法,新西兰的毛利语法和手语法,俄罗斯联邦官方语言法和联邦民族语言法,以及关于双语地位与使用的加拿大官方语言法。另外,还附录了有关语言文字权利的 条约与倡议。
本书从刑法解释学、刑事政策学以及刑事诉讼法学三个维度对于如何建构刑事合规制度做了详细的阐释。除此之外,对于国内现有的合规制度研究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反思,从反方向为刑事合规制度的建构划定了边界。 本书zui大的理论意义在于,其对于刑事合规制度进行了类型化、规范化处理。刑事合规制度的研究在国内已经广泛展开,但现有的研究具有片段性,即更多地以美国法为参照,从经验的层面展开研究,这种研究方法具有重大的缺陷。本书的规范化处理可以弥补现有理论研究的缺陷,从而为未来的立法和司法提供参考借鉴。 实践意义在于,本书在进行制度抽象的同时,充分考虑了我们的制度现实,对于合规制度的中国化问题进行了较为充分的阐释。例如,早在2018年,由作者率先提出的,以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为切入口,引入刑事合规制度的理念,已经
强制性规则的适用对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具有重要影响。 强制性规则的适用已经成为国际商事仲裁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虽然国际范围内没有形成确定、统一的实践,但是国际商事仲裁实践应当考虑相关国家的强制性规则对仲裁结果的影响。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在我国立法中已经确立,但是我国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的内涵过于狭窄,司法实践对强制性规则和公共利益的逻辑关系存在模糊认识,这是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应当予以完善的地方,同时,我国立法和司法应当促进以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为平台构建与外国公法合作的机制。
“ 权力”理论出现于西方中世纪晚期,13世纪以降,该理论逐渐成为“政治权力”理论领域的核心概念,并直接推动了现代 主权理论的产生。本书以涉及该理论的主要思想人物为脉络,考察了中世纪晚期(12—15世纪)“ 权力”理论的发展和嬗变历程,及时人对该理论的批评等,并对安德里亚的约翰、巴尔杜斯、纪尧姆·德·皮埃尔戈丹等教会法学家和评注法学家的理论观点做了深入剖析,较为清晰揭示了该理论的发展脉络、代表人物及相关影响。
随着我国在 治理体系中的 影响不断提升,中国在世界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与此同时,我国涉外法治建设面临诸多挑战,在此背景下,培养合格的涉外法治人才以维护 利益,是中国法学教育的使命担当。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院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涉外课程教学始终是本学院的教学特色。经过多年的培育,学院涉外法治课程体系成熟,教学团队完整。 本卷设两个板块:1.有关 争端解决机制,包括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ADR)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探讨。本主题范围广泛,既涉及公法领域的 争端,也涉及涉外民商事争议等领域,鼓励导师指导研究生合作研究发表;2. 模拟法庭竞赛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功能与模式教研探讨。
本书稿以 法视域下海洋科学研究的规制为研究核心。首先,书稿通过探讨海洋科学研究的缘起,从四个层面对其概念进行阐释。其次,明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洋科学研究在领海海域、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管辖范围外海域的规制。 ,分别对争议海域海洋科学研究、北极地区海洋科学研究及海洋科学研究的环境保护的规制问题进行探讨。就争议海域而言,各相关 应当“尽一切努力达成临时安排”,并适当顾及他国利益;就北极地区而言,各国应当构建完善的规制体系,加强合作与交流,并发挥非 行为体的作用;就海洋科学研究的环境保护规制问题而言,应当运用外交途径解决争端,发挥 组织参与保护的优势,倡导多元化保护与治理路径,并构建主观与客观层面的保护与治理体系。
自1890年罗德斯的英国南非公司在津巴布韦建立殖民统治以来,土地一直是影响津巴布韦政治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土地占有的不平等是导致津巴布韦民族解放斗争的重要原因,1980年津巴布韦独立后,穆加贝政府虽施行了土地重新安置计划,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广大黑人土地很少或没有土地的现状,并由此而导致了2000年的“快车道”土地改革计划,白人的大型商业农场被黑人占领和瓜分。此次土地改革导致津巴布韦短期内农业生产甚至整个经济的严重下滑,以及与西方关系的严重恶化。从2000年到2010年, 社会出版了大量关于津巴布韦土地改革的著作,基本都是对其加以批评与谴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改革后以小农为基础的农业生产方式开始奏效,津巴布韦的农业生产慢慢恢复到2000年以前的水平。正是在这一背景下,Joseph Hanlon、Jeanette Manjengwa和Teresa Smart
商事仲裁裁决的效力理论既复杂又庞杂,我们不仅需要注意仲裁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协调,而且姚注意区分不同法系在此问题上的异同。本书较为细致地比较了两大法系在仲裁裁决效力规定上的异同,系统梳理了 商事仲裁裁决效力理论,较为全面地划分了裁决效力的内容,且进行了一定深度的研究。
本书是对2002年版的《澳大利亚犯罪收益追缴法》的翻译,该法旨在规定犯罪收益的罚没。在财产权保护日益受到刑事法学界关注的背景下,本译稿有利于为我国相应制度的构建及完善提供新的视角。
保护文化遗产,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 社会的关注。保护文化遗产的 法律文书和政策倡议正在 范围内成倍增加。我们正在经历“遗产热”。本书是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ICH)的机制探讨,着重强调 法。本书主要讲述法律如何运作,以及法律该如何保护社区,因为社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源头,也是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得利益的回归之所。作者针对当前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借鉴各国成功经验,提出了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制度构想,提出了法律保护措施,其前瞻性的学术创见和实际经验总结,可以弥补当前文化遗产保护法律规范的不足。
田海著的《 惠国条款适用于 投资争端解决程序问题研究》讲述了 惠国条款能否适用于 投资争端解决程序在当前的 投资法领域存在着巨大的争议,这种争议不但导致了 投资仲裁实践的紊乱,也冲击着 惠国条款适用的法理基础。从法律实然的角度来看,由于“同类规则”和“ 优惠待遇”规则的条件不能满足,故 惠国条款不应适用于 投资争端解决程序。从法律应然的角度来看,将 惠国条款适用于 投资争端解决程序的实践对平等理论和 主权理论造成了冲击,也对投资者母国、东道国、 仲裁程序带来了巨大的危害,这严重背离了缔约国的缔约目的,也严重损害了 惠国条款的健康发展。因此,除非得到缔约国的明确认可,否则不应将 惠国条款适用于 投资争端解决程序。
由“横平竖直”的直线及各种不可思议的线条构成的非洲 间边界,是非洲区别于世界其他地区的 典型特征之一。欧洲殖民者在瓜分非洲狂潮中人为划分的“势力范围”界线,在蛮横颠覆非洲原有的自然发展演进轨道的同时,也为殖民统治和资本主义入侵下的非洲走向所谓“现代化”“文明化”强行划定了全新的场域,给民族 的非洲发展埋下祸端。在非洲现代民族 建构进程中,脱胎于殖民地边界的非洲主权 间边界,成为前殖民时代的发展惯性与殖民统治遗留下的既有秩序间相互博弈的焦点,见证了非洲人用自己的智慧奋力实现联合自强目标的探索。 从某种意义上看,一部非洲 间边界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完整的非洲近现代历史,本书将对非洲国家间边界的起源、产生方式及意义和影响进行系统梳理,为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系统研究当代非洲 的现代化、
在我国法律发展 ,外国法典的中译不仅开启了我国法律制度的现代化转型,而且,自清末法律制度改制以来,外国法典的翻译一直与我国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密切联系在一起,并在实质意义上深刻地影响着我国法律现代化的方向与进程。 本书为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法典译著,法典内容截至2019年 版本,本书内分通则、审前程序、法院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特别程序、诉讼文书表格等十九编。该书可供各大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书使用。
沈涓主编的《 私法学的新发展》以2000年以来中国 私法学术发展状况为主要内容。近十余年间,中国 私法在学术方面的发展表现在多方面。 在法律选择和法律适用的方法和理念上,中国 私法研究既关注了 社会 私法发展的 趋势,又注重中国 私法的特殊性,创立了具有特色的中国 私法学术体系。在调整具体各种涉外民商关系方面,中国 私法提出了全面和成熟的法律适用规则和原则。在涉外民商争议的解决方面, 私法学界在诉讼和仲裁两个领域都作出了广泛研究。在参与 社会 私法统一化运动方面,中国 私法也有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作为中国 私法学术成就集大成者,中国 私法学界拟制了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私法示范法》和201O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建议稿》,这是中国 私法 发展的集中体现。
涉海商事推动 贸易的发展,而海上货物运输是促成 贸易的重要环节。通过海上货物运输,大宗货物以相对高效实惠的方式漂洋过海,实现大宗货物的 流通。在长期的海上贸易实践过程中,海运提单作为货物的装船证明、运输合同的证明和收货人的身份证明,成为海上货物运输中的重要运输单据。海运提单的记载内容涉及货物信息、航线信息及涉事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等信息,为货物运输及风险划分提供关键依据。因此,海运提单中记载的内容直接影响涉事各方的权益,是海商货物运输中的重要单据,对促成涉海商事贸易起到重要作用。 涉海商事仲裁的兴起源于 商事仲裁的发展。 商事仲裁规则的发展与完善,使仲裁的专业性、高效性及保密性等优势愈加凸显,成为从事 贸易的商人所青睐的争议解决方式。在涉海商事领域,商人通过援引的方式在海运提单中增加
吕志奎所著的《区域治理中政府间协作的法律制度--美国州际协议研究》基于协作性公共管理理论视角,研究美国联邦制环境中 重要的州际区域合作机制——州际协议,以及这种区域合作机制对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借鉴。本书的内容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创新性,目前 专门研究美国州际区域合作治理的专著处于空白。本书应用公共管理基础理论,从政府间协作管理视角研究州际区域合作协议,有助于拓展公共管理和政府间关系研究的内容。二是实践性,本书既关注美国联邦制下宏观层面的跨州区域合作问题, 注重分析微观层面的具体区域治理问题,并以跨州流域水资源管理合作协议为案例进行实证研究,分析州际协议的运行过程。三是应用性。结合中美两国区域公共事务治理面临的共同问题,比较分析美国州际合作协议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态,同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