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则是在数据保护方面的另一重要立法。这部条例是在欧盟之前的立法基础上(尤其是1995年的《数据保护指令》及相关成员国国内法)历经4年多的协商和辩论后于2016年4月27日通过,并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超过两年的准备期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GDPR本身的重要性和对相关方可能造成的影响。 GDPR创设和引入了若干重要性的理念,值得数据保护领域的相关方认真研究和应对。比如: 1.强化对数据主体的保护。GDPR要求数据主体的同意必须是具体的、清晰的,而且是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由作出的。如果是涉及儿童的个人数据,必须获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更重要的是,数据主体可以随时撤回同意,数据控制者应为此提供便利。虽然GDPR允许在特定场合数据控制者出于其合法利益可
本书主编王铁崖先生是我国已故著名国际法学家,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海牙国际法研究院院士。本书由王铁崖先生会同邵津教授、饶戈平教授、王贵国教授等多位国际法学界名家共同撰写,是国际法学教科书经典之作,也是国内公认权威、使用广泛的国际法学教材。 全书共分18章,涵盖国际法主要理论范畴。从国际法基本概念入手,循序阐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主体、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责任等基础理论,渐次深入到领土、海洋、空间、外交领事、条约、国际环境保护、国际经济、国际组织、国际争端解决以及战争法等具体法律制度。 本书不仅系统阐述了国际法的一般理论和制度,更奠定了中国国际法学教科书从体系到内容的基本模式,对中国国际法学教学影响深远。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部分含*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后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国际法》是梅因在剑桥大学的十二篇讲稿的基础上写成的。 《国际法》成书于英国在国际上的霸主地位受到挑战、国际政治形势发生重要变化的年代。 全书涉及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权威与同意、国家主权、主权的国际法地位、海军与海上交战状态、巴黎声明、战争的缓解、战争的当代法、关于囚犯和军官的法律、陆上交战、陆上被俘的权利以及议和等内容。当时,英国在国际上的霸主地位受到挑战,国际政治形势发生了重要变化。这部《国际法》反映了梅因在布丹、斯宾诺莎之后进一步对国际形势的反思,对国际形势、国家主权、战争与和平等重大问题的思考的作品,尤其是就主权、战争与和平等重要议题,在国际法领域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书的导论部分系统讲解国际法的性质和历史发展、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主体、管辖与豁免、条约、承认与继承、国际责任等国际法基本理论和问题,分论部分涉及人权、国家领土、海洋法、国际环境法、国际组织、国际人道法等国际法分支。本书自出版以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学界及本科教学的肯定,本次改版在保留前版的基本框架情形下,对整体书稿作了调整和删节,更加突出案例分析和应用。本书每章均为读者提供进一步阅读的书目,书后附有索引,以便读者查找在目录中无法列出的概念、案例、事件等,更利于教学使用。
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并在实践上获得一定的发展。全球治理指的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共同管理。 本书将从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两个方面着眼。分为三部分: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中国在国际法治中的作用。
本书选取 网络空间国际软法 这一选题着眼于从实证的角度对网络空间国际软法的形成与发展的现状予以描述,以此为基础,总结出国际软法在网络空间国际治理中的作用与局限性,同时运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对网络空间与其他领域的国际软法进行对比。接着,分别从网络空间国际软法未来发展的制约因素和前进动力两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并据此提出网络空间国际软法未来发展的路径和走向,就中国在未来网络空间国际软法制定中的应对提出若干建议。
倪征日奥,新中国**位国际大法官,我国著名的国际法学家、海洋法学家。倪老可以说是与中国二十世纪法制史同行一生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的一生没有离开过一个‘法’字。”他在92岁高龄撰写了回忆录《淡泊从容莅海牙》一书。本书曾在1999年首次出版,本次再版对内容略有修订,并作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献礼图书推出。本书在新中国外交史及国际法史领域,也占有重要的地位。钱其琛、史久镛、王铁崖、赵理海几位大家为本书撰写序言。
《国际法学(第2版)》由徐乃斌主编,本书共三编十五章。编总论部分从国际法的历史变迁中阐述了国际法的概念、特征、渊源和基本原则,国际法的编纂与发展,以及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并注意到国家、国际组织和自然人等国际法主体的国际法律责任问题。第二编国际法的主体制度,深入透彻地阐述了国家的含义、类型、构成要素及其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编国际法的客体制度,从界定国家领土的概念、构成、取得、变更方式与领土主权及其限制入手,在区分国际空间法、国际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的基础上,多层次、多角度地比较分析了国际海洋法中内水、运河、海湾、海峡、群岛水域、领海与毗邻区、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公海特别是国际海底区域等领域的国际法律制度,并反思了国际法的其他客体诸如人权保护、环境保护、犯罪与刑罚等法律制度。
自然法的五项基本原则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从而构成了一个辩证的体系。五项基本原则可以分为两个层级,层级为价值判断理性,包括存在派生关系的正义、公平、平等三原则;第二层级为实践理性,第二层级原则以层级原则为基础,其中善意原则主要源自正义原则,和谐原则主要源自公平原则。一般来说,对于不同的情势,需要适用不同的基本原则;当数项基本原则共同作用于某种情势的时候,各原则的侧重会有所不同。当五项原则发生冲突之时,前一项原则优于后一项原则。自然法正是从这五项基本原则展开,发展到一般法律原则,再具体化为强行法的。 自然国际法基本原则并非孤立,而是与实在国际法存在着互动关系的。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也决定着实在国际法,实在国际法也对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起着反作用。 就自然法的基本原则的
《中国政法大学案例研习系列教材:国际法案例研习》共分为12章,每章包括经过精心挑选的若干案例。这些案例具有如下一些特点:1.来源丰富。除常设国际法院和国际法院的案例之外,其余案例来自国际仲裁法庭、欧洲国际军事法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国际刑事法院、欧洲人权法院等国际法庭,此外,还有一部分来自国内法庭的判决。2.内容丰富。按照国际法教材的内容,所选案例涉及国际法总则、分则,包括战争法的各个领域。3.时间跨度大。从1872年的“阿拉巴马号仲裁案”到2012年的“卢班加案”,所选案例囊括了近代和现代国际法发展各个时期的重要案件。
《红十字国际评论》是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出版的期刊。本评论的宗旨是,在发生武装冲突和其他集体武装暴力事件的局势下,促进人们对人道法、人道政策与行动的思考。作为人道法的专门刊物,它致力于传播人道法知识和要以并推动人道法的发展,同时有助于防止有违基本权利与价值保护规则的行为发生。本评论为讨论当代人道行动以及分析冲突原因和特性提供了一个平台,从而就冲突所引发的人道问题提出了更清晰的见解。后,本评论可以使读者了解有关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特别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行动和政策方面的问题。
国际法能否被强制执行?如果能,是怎样被强制执行的?这是本书研究的两个核心问题。强制执行作为国际法强制性的外在表现,其存在不仅是逻辑上的必然结果,而且是有具体法律制度加以证实的。现代国际法通过单独、集体和司法三类措施得以强制执行。单独强制执行即为国家自助;集体强制执行是多个国家采取的措施,特别是国际组织的制裁;司法强制执行体现在国际司法机关适用国际法的活动中。未来国际法的强制执行将继续实行单独与集体、分散与集中、行政与司法的双轨制。 本书共分五章。 章为国际法强制执行的法理基础。国际法的强制执行是由国家或国际组织依据国际法,针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采取的、迫使违法者承担国际法律责任的强制性手段。这些强制性手段包括武力或非武力、单独或集体、分散或集中、国际或国内等类别的措施。国际
虽然国家对国内战争罪的普遍管辖在整个国际法体系中是一个比较偏的问题,但是在国际人道法中却是一个非常热门的问题,受到当今国际人道法学界的高度关注。而且,这个问题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牵涉国际法的多个分支。除国际人道法之外,还牵涉国际刑法、国际人权法以及国家的基本权利等。它还与国内法有关,尤其牵涉比较刑法和比较刑事诉讼法。另外,这个问题还具有高度的政治性,也引起了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学领域一些学者的关注。
全球化时代的全球治理与国际法的政治基础、基本价值、法律性质、管辖权和发展趋势等基础性问题;全球化时代联合国的改革困境与面临的严峻挑战;全球化时代的非政府组织及市民社会与国际法治;全球化时代海洋法、战争与武装冲突法、外交法、国际刑法、国际环境法等国际法分支发展中的新问题;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多边主义与区域主义、贸易与环境、贸易与劳工权益、国际货币规则、国际商事仲裁等凸显的新问题;等等。
海洋战略,是当代民族国家通过海洋富国、强国的路径选择,也就是国家用于筹划和指导海洋开发、利用和管理,海洋安全和保卫,总揽海上方向建设与斗争全局的总方针。 而海洋战略空间,除了是指海洋战略实践的具体位置与基本方面,也指对现有海洋战略发展趋势的预测以及对未来海洋空间的谋篇规划。 它产生于现代海洋物质文化的基础上,包括公平分享海洋利益、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人与海洋和谐共处等具有普世价值方面的内容,既可以对海洋物质文化的发展方向给予人文的指导,又能够对21世纪的社会发展和全面进步施加影响。 因此,中国海洋战略空间的构想与布局,不仅仅关系到当下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更是未来中华民族实现伟大 中国梦 的强劲助力。 本书希冀通过对中国海洋战略空间走向进行分析与推演,具体包括:解析海洋战略空间
在国际治理领域一个重要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国际法的不同分支和规则如何相互作用,在发生冲突的时候怎么处理。在没有单独的“国际立法机关”及众多国家、国际组织与法庭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情况下,国际法律体系处于分散状态。这种状态导致了国际法规则,即从国际习惯法与一般法律原则,到有关贸易、环境、人权、海洋法等领域的双边与多边条约间的极大差异。鲍威林为这些不同规则如何相互作用提供了一个框架,并集中于WTO法与其他国际法规则的关系上。他还就WTO条约内各种规则之间的等级进行了探讨,他反复研究的主题是如何将贸易和非贸易规则,或经济与非绎济目标在国际法的层面上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