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当代美国国际私法领域代表性、影响的学术专着。该书博大精深,除国际私法外,还涉及法理学、法哲学、西方法制史等诸多领域。全书正文篇幅为265页,除导论和结语以外,正文内容分为5章。此次2005年新版(特别版)还在导论前面添加了12篇纪念荣格的文章和书评。荣格作为20世纪的美国冲突法学界巨擘,以其对美国冲突法革命进行反思后提出的解决法律冲突的实体法方法称道。在他的《法律选择与多国正义》一书中,他通过回顾和批判传统的法律选择方法,对以目的论为核心的实体法方法进行了清楚、翔实、雄辩的论证,即使是跟他持有学术异见的学者,也对该书的学术价值评价极高。该书在各国冲突法领域的著述中引用率极高,是研究当代美国冲突法的极好材料。
强制性规则的适用对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具有重要影响。 强制性规则的适用已经成为国际商事仲裁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虽然国际范围内没有形成确定、统一的实践,但是国际商事仲裁实践应当考虑相关国家的强制性规则对仲裁结果的影响。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在我国立法中已经确立,但是我国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的内涵过于狭窄,司法实践对强制性规则和公共利益的逻辑关系存在模糊认识,这是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应当予以完善的地方,同时,我国立法和司法应当促进以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为平台构建与外国公法合作的机制。
本书尝试从理念、逻辑与方法三个维度构建一个对 私法中各种代表性法律现象展开主题研讨的工具性框架,旨在透过 私法规则的表象,探究驱动 私法规则发生与发展的内在思想、理念与思维规律,从学理层面探索和提炼 私法法律选择规范的核心问题。本书吸纳了当代 私法的 立法、理论研究成果和典型司法案例,从 私法的哲理性、人本性、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私法规范的柔性化与刚性化、 私法法律选择方法的理论变迁与特征性履行方法、 私法学术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与案例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私法法典化的路径与理性以及中国 私法立法的理念与价值导向等十个侧面进行深度研究,揭示了 私法发展的新趋势,也为我国 私法学界探索中国和 私法的未来提供了新思维、新视野和新范式。
教材是在* 十一五 规划教材和原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审定的 高等学校法学规划教材 基础上修订的。根据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 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建设规划 ,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于1999年组织编写并审定了由我担任主编的《国际私法》。本教材主要适用于司法部直属的政法院校的法学本科教学,于2001年获得司法部 优秀法学科研成果及优秀教材 三等奖,于2008年被遴选为国家 十一五 规划教材。承蒙国内同行厚爱,本教材得到国内各高校法学院系的广泛使用。 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四十年以来,国际私法已经从象牙塔内的一门学问,逐步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对外开放中维护国际民商事活动当事人及国家的利益方面,其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已无可替代。当今交通工具更为便捷,现代科技尤其是互联网、移动通信和人工智能等日新月异,新一轮全球
李双元、欧福永主编的《国际私法教学案例(第2版)》篇幅有所压缩,内容更加简洁,能够更好地适合教学和实践的需要。本书讲述了案例教学是法学教育“实践性”之展开的一个当然的平台。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师引导下,学生通过对案例的思考、分析和讨论,就其中的问题作出判断,从而理解和掌握案例中的法律精神和法律规范,并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活动过程,也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桥梁。
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陌生的规范产生
根据国家*《关于“九五”期间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与改革的意见》和《普通高等教育“九五”*重点教材立项、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重新编写了这本《国际私法新论》;将它这样命名,表明它是与我过去主编的统编教材《国际私法》有区别的另一部新的教材。 本书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适应扩大对外开放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宗旨,以中国国际私法法制和晚近世界上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为依据,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力求准确地阐述国际私法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法则,并特别注意到国际私法这一学科内容和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新颖性。
《现代法学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国际私法(第4版)》是根据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建设规划”,并由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组织编写的。《现代法学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国际私法(第4版)》共分四编,主要介绍了国际私法的概念,冲突规范与准据法,国际私法的主体,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民事身份和能力的法律适用,物权的法律适用,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债权的法律适用,破产的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区际法律冲突与中国区际私法等二十二章内容。
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考虑到了近年来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国内学术界对外国*国际私法理论的引进和吸收已经相对成熟;二是国内国际私法学界通过多年的学术争鸣和交流,业已形成一些新的看法和观点;三是我国已于2010年通过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该法自2011年4月1曰起施行;四是我国涉外司法实践提供了大量新的涉外法律适用案例。因此,教材编写要力求反映新观点、新信息、新法规、新案例,使教材内容和使用能够在未来相当时期内具有稳定性。 总体来说,本教材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目前国内多数教材都存在“大而全”的现象,有些教材在编写时不仅作为本科生学习材料,而且还针对研究生。这样编写的教材虽然内容丰富,但没有考虑授课时数的限制,也没有考虑到没有接触过国际私法知识的本科生的接受能力。因此,
《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靠前私法学》在编写过程中考虑到了近年来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靠前学术界对外国近期新靠前私法理论的引进和吸收已经相对成熟;二是靠前靠前私法学界通过多年的学术争鸣和交流,业已形成一些新的看法和观点;三是我国已于2010年通过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该法自201 1年4月1曰起施行;四是我国涉外司法实践提供了大量新的涉外法律适用案例。因此,教材编写要力求反映新观点、新信息、新法规、新案例,使教材内容和使用能够在未来相当时期内具有稳定性。
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考虑到了近年来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国内学术界对外国*国际私法理论的引进和吸收已经相对成熟;二是国内国际私法学界通过多年的学术争鸣和交流,业已形成一些新的看法和观点;三是我国已于2010年通过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该法自2011年4月1曰起施行;四是我国涉外司法实践提供了大量新的涉外法律适用案例。因此,教材编写要力求反映新观点、新信息、新法规、新案例,使教材内容和使用能够在未来相当时期内具有稳定性。 总体来说,本教材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目前国内多数教材都存在“大而全”的现象,有些教材在编写时不仅作为本科生学习材料,而且还针对研究生。这样编写的教材虽然内容丰富,但没有考虑授课时数的限制,也没有考虑到没有接触过国际私法知识的本科生的接受能力。因此,本教
本书包括专题研究:民法法典化;论文;评论;书评等栏目,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财产社会关系论》、《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之理论上检讨》等。
本书包括专题研究:民法法典化;论文;评论;书评等栏目,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财产社会关系论》、《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之理论上检讨》等。
本书以中国入世起国际仲裁案——美国百事与四川百事的国际仲裁案为例,研讨了与跨国资本的合资、合作中的一些问题。内容包括:招商引资的策略、与外商有原则的和平共处、怎样与外商周旋、清醒地与外商打交道、怎样与外商打官司、与外商打交道的经验和教训六大章。 本书以被称为“中国‘入世’后国际仲裁案”——美国百事与四川百事的国际仲裁案为例,研讨了与跨国资本的合资、合作中的一些问题。如我们怎样应对跨国资本强大的合作与吞并?中国企业应该如何在与跨国公司、跨国品牌、跨国资本的共舞中既不失本国的经济主权,又做到双赢?等。书本重点分析了如何与外资的拥有者——外商的共舞共乐的技巧问题,阐述在这个大“舞池”中如何预防和应对黑洞与陷阱的方法。对“共舞”的每一个步骤应注意的事项进行理论分析、政策分析、实
本书是在1994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文版的基础上,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2004年出版的《通则》英文版编译而成。为方便读者阅读,本书采取了中英文对照形式。 2004年版《通则》的主要目的是,针对国际商业社会中出现的各种利益问题提出法律上的解决途径。与1994年的《通则》相比,增加了五章内容,分别规定代理权、第三方权利、抵消、权利转让、义务转移和合同转让以及时限。此外,第1章和第5章各新增1条,分别涉及不一致行为(第1.8条)和协议解除(第5.1.9条)。2004年版共计由185条构成(1994年版由120条构成)。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会确信:《通则》所涵盖的国际法律和商业社会将感谢它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并在使用中受益匪浅。事实上,在过去10年里,《通则》在实践中的成功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期。我们也期望2004年版《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