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的《世界投资报告》中,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争端解决(Investor-StateDispute Settlement,ISDS)机制的改革被列为国际投资体制改革的五大关键领域之一。与现有的ICSID机制相比,欧盟倡导的国际投资法庭制度表现出更强的确定性和更高的效率,对于ISDS所涉及的核心问题 平衡投资者和东道国权利 也有较为深入的考量,不失为ISDS改革中一个较有前景的讨论对象。鉴于此,本书拟对欧盟倡导的国际投资法庭制度进行专题研究,对其不足之处进行剖析,并由此对或然中的中国ISDS方案略作探讨。
为了应对跨境逃避税现象,多国通过建立和完善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以求消除税务机关在获取域外涉税信息时的系统性盲点。但同时该制度的深度发展为纳税人的保护问题带来了新的情境,致使既有立足于国内税收征管环境下的纳税人保护制度设计难以有效应对新的挑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全书分别围绕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中纳税人保护的正当性论证、主要诉求廓清和完善对策展开研究。
本书是针对《世界银行自然人破产问题处理报告》的翻译作品,全书由前言、章 概述 、第二章 自然人破产体制的核心法律属性 、第三章 总结和结论 四部分组成。全书分别就自然人破产的方法论、自然人破产的术语、自然人破产的基础、对抗因素、制度框架、债权人的参与、免责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国际贸易法》主要包括国际商事交易、国际贸易管理和争端解决制度三部分内容,既适合将国际贸易法理解为涵盖私法和公法的广义国际贸易法使用,也适合将国际贸易法理解为私法或公法的狭义国际贸易法使用,可以满足不同课时、不同专题安排的需要。 本书的主要特点是全面、新颖、结构合理、篇幅适中。整个内容既涵盖了国际贸易法的主要知识点,又代表了截至修订时的*发展。合理的编排结构有助于全面理解这一领域的整个内容,合适的篇幅既浓缩精要又适当展开,不显烦琐。 在商事交易方面,突出体现交易内容和过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包括合同、买卖、运输保险、支付和贸易融资;在贸易管理方面,则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入世”承诺为核心,包括货物贸易管理、服务贸易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在争端解决部分,对应性地提供
本书收录了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现存的实证研究经典文献,同时还包含几篇首次发表的原创性论文。《国际仲裁科学探索:实证研究精选集》首次采用定量研究的方法对国际商事仲裁进行系统研究,通过大量翔实的数据,从当事人为什么同意仲裁、仲裁条款、仲裁程序、仲裁员选定、作出决定的规贝0与准据法、仲裁裁决等方面对仲裁程序进行了实证分析。每一部分都添加有介绍性评论,对该领域的法律和实践进行综述,概括和评价现有的实证研究成果,并指出未来研究的可能方向。《国际仲裁科学探索:实证研究精选集》不仅对关心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学者和实务人员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对其他领域从事实证研究的人员也能提供方法论方面的有益启示。
本研究报告所涉及的命题要素主要有两种,即立法主体和立法模式在立法主体上,不仅包括单边国家,而且包括对国际投资立法具有代表性影响的欧盟(EU)、东盟(ASEAN)、亚太经合组织(APEC)、北美自由贸易区(NASA)等地区性组织和联合国(UN)、世界银行(WB)、世界贸易组织(GATWWTO)、经合组织(OECD)等各类全球性国际组织。通过对各类国际投资立法主体的立法现状的横向比较,从中发现国际投资立法发展中的力量对比关系,并能够系统分析相互之间的交叉影响。在立法模式上,首先介绍各类立法主体所采用的立法模式,如“套餐”模式、“分立”模式、“包容”模式等,特别是关于综合性多边投资框架(MFI)的立法模式——有“伞型”模式、“另起炉灶”模式、新“包容”模式、新“分立”模式等几种可以参考的立法模式,但这些立法模式都具有不
《国际劳工标准与认证/高等学校劳动经济学与劳动关系系列教材》共由十五章构成。 章介绍了国际劳工标准产生的时代背景,并结合当前劳动世界格局的转变,阐释其体面劳动愿景的内涵及其有待实现的战略目标。第二章介绍了国际劳工标准的制定者与推动者——国际劳工组织的产生与发展及其当前关注的工作重点。 随后的九章阐释了国际劳工标准中核心劳工标准与非核心劳工标准的主要构成体系,并对其中所涉及的重要公约与建议书进行了分类分析。具体内容包括:反就业歧视、童工问题、废除强迫劳动、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等核心劳工权利标准;社会保障、工资工时、职业安全保护等有关劳动条件的非核心劳工标准。在此基础上,第十二章阐述了国际劳工组织为推动国际劳工标准实施所构建的监督机制与促进措施。 第十三章以SA8000为例,分
江平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在他从事法学教育、科研工作和社会活动的半个世纪中,为培养各级法律人才,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改革和健全我国司法制度,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是法律界公认的荣誉海内外的一代名师,学界泰斗。 江平教授法学知识渊博,在培养学生的态度上又是那么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真可谓慈详之师、温和如友。不管学生们请教的问题有多么幼稚,也不管学生写的论文有多么拙劣,他总是指出缺点,同时也必说某些地方还有可取之处。每一次得到他的教导,学生们总觉得如坐春风,不但长许多知识,而且得到鼓舞。江老师指导学生,不仅竭尽学力,而且竭尽财力。
《商学院文库:国际商法新论(第4版)》共分十章分别是:商事组织法、合同法、买卖法、代理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破产法、反倾销法、国际商事仲裁。目前流行的国际商法教科书,有国外引进的以WTO规则为核心展开的模式,国内以传统货物贸易为主,延伸到国际支付、海洋运输以及海上保险的体例,和以介绍各国商法与国际贸易法为主要内容的体例同时并存。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上标的物皆为国际运输且以单证形式交付,物流和单证流的分离性使所有权移转方式存在特殊性,仅将 货交承运人 作为标准未必适应复杂的现实情况,故移转方式之确定须将合同约定之国际贸易术语、单证类型、交付方式和结算条件等要素类型化并置于合同系属的物权移转的不同立法模式中予以考察。国际货物所有权移转问题涉及不同国家的物权法、合同法、破产法、海商法和保险法等以及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由此这项研究颇具广度和深度。
在对印度的外资准入制度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印度外资准入制度研究——兼论外资法的建构》后从我国的制度出发,对比了中印两国外资准人制度的不同,并指出了我国的外资准入法律制度较为明确和稳定,要明显优于印度,这也是我国能比印度更多地吸引外资的重要原因之一。至于印度学者经常提及的印侨对印度的投资远不如华侨对中国的投资,几乎不是导致中印吸引外资差异的原因。在进行中印比较的研究之后,本书还从中印合作的角度,总结了印度对我国企业的一些歧视性立法和做法,并为我国企业和我国政府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本书由王宏军著。
《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9卷·第2期)(2012)》是全国性、开放性的国际经济法专业优秀学术著述的汇辑,是国际经济法理论界与实务界笔耕的园地、争鸣的论坛和“以文会友”的平台。其宗旨是:立足我国改革开放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和*研究成果,深入研究和探讨国际经济关系各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推动我国国际经济法教学与科研的发展,并为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法律实践以及我国的涉外经济立法、决策和实务操作,提供法理依据或业务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