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国际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国际司法机构,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外,国际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非常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庭,等等。国际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在惩治国际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国际罪行?其刑事责
本书紧密结合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与理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刑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反映了现代国际刑法规则的内容及其特点。全书共15章,主要涉及的内容是:国际刑法导论,国际罪行,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司法公正,国际刑法中的人权保障,国际刑事诉讼程序规则,以及国家与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合作。本书的编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生动的案例让读者进一步了解国际罪行,甚至国际刑法。
《国际刑事条约在中国的适用》从国际刑事条约与国内法关系的角度出发,以我国参加的24项多边国际刑事公约和29项包含有附属刑事规范的多边公约以及90项双边刑事条约为研究对象,根据我国关于条约在刑事司法领域适用的18部法律、法规和其他文件中的具体规定,结合国际刑事条约自身的内容和特点,理清了在中国适用的国际刑事条约的范围,阐明了国际刑事条约在中国的接受方式为纳入式而非转化式,国际刑事条约在中国的适用方式既有直接适用方式也有间接适用方式,而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领域和涉外刑事案件中以直接适用为主。当刑事条约与国内法相冲突时,“条约优先原则”主要也适用于这两个领域。 《国际刑事条约在中国的适用》由高秀东编写。
《当代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研究》是我国有关国际刑法基本原则问题的专著。该书通过对国际刑法的历史发展、法律渊源及国际刑事审判实践等内容进行考察,在综合分析当前国内外学者于相关问题所做研究的基础上,对当代国际刑法基本原则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书中不仅分析、确立了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内涵、判断标准和考察依据,而且据此提出当代国际刑法所包含的六项基本原则,并对每项基本原则逐一加以阐释。 本书论述全面、分析透彻,观点鲜明、新颖。书中大部分篇章采用了推理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在学理分析之余注意通过案例对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适用加以研讨,不仅大大丰富了研究成果,同时增强了本书的实效性和生动性。
《国际刑法通论》(第三版)在翔实地介绍了现有国际刑法规范的基础上,系统地论述了国际刑法的基本原理,全面地反映了国际刑法的新发展和国际刑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内容涉及国际刑法的渊源,国际刑事管辖的各项原则,国际犯罪的构成及其分类,国际犯罪刑事责任的一般原理,国际刑法的适用模式,国际刑事合作的基本途径,中国与国际刑法等。 本书在、二版的基础上,根据近十年来出现的国际刑法公约和国际刑法适用的实践,对国际犯罪特别是新类型的国际犯罪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事执法合作、没收、技术援助等国际刑法领域的新动向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对中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的衔接及其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中国参与国际刑事立法以及完善与国际刑法有关的国内立法问题提出了系统的建议。 本书体系完整,结构
《国际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研究》进一步阐述了国际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发展趋势,并联系我国证据法的发展方向和某些具体问题,提出了对我国证据立法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全书始终注意采用历史研究的方法,既不割裂各阶段之间证据规则的内在联系,同时又揭示了国际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发展趋势。
本书将刑法学各个重要问题的有关内容分别编辑成册,系集专题述评、代表性论文精选、研究论著索引为一体的大型学术工具书。它既是全面展示新中国刑法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窗口,也是刑法学研究者、学习者从事刑法学研究和学习的捷径,还将为刑事法实务工作者集中提供权威或有价值的指导或参考。
本书是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法学研究总整理文库中的一本。文库将刑法学各个重要问题的有关内容分别编辑成册,系集专题述评、代表性论文精选、研究论著索引为一体的大型学术工具书。本书首先对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引渡、调查取证、诉讼移管和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评述,然后精选了一些关于司法协助的代表性论文,对我国刑法系统理论研究极具指导意义。
《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研究》立足于中国-东盟现有打击跨国境犯罪合作现状,从区域一体化的视角分析研究了中国-东盟构建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的动因、条件以及存在的困难:比较研究了欧盟区域刑事一体化、上海合作组织以及东盟自身打击跨国犯罪开展刑事合作的成功经验,前瞻性地提出了构建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应当坚持的原则、区域刑事合作的层次和内容。在上述总体研究基础上,《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研究》详细探讨了中国-东盟在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海上犯罪、毒品犯罪和贩运人口犯罪等具体犯罪过程中开展区域刑事合作的相关问题。本书后提出了中国在构建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过程中应当采取的措施。本书由王君祥著。
本书的分析大多建立在对法国刑事司法首次进行的实证研究基础上,这是比较刑事司法领域的重大突破。本书不是对司法监督之下的侦查作理想化的描述。而是对这一植根于审问式的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运作以及影响其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因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法国刑事司法的结构与运作处于广阔的背景中,包括政治、职业和法律文化等因素,由此其侦查监督与问责模式与更具对抗性的程序形成了鲜明对比,特别是在确保证据可靠性与保障被追诉人权利等方面。 杰奎琳·霍奇森编著的《法国刑事司法--侦查与起诉的比较研究》通过多地点、多阶段对警察、宪兵、检察官与预审法官的日常工作进行系统观察,对法国刑事诉讼的实际运作进行了独特而细致的描述。由实证资料获得的认知还被置于广泛的法律和政治分析之中,涉及诸多问题,如政府对司法事务的影响
这部《国际刑法学原理》(Principles of Intemational criminal Law)是目前一部由德国学者用英文撰写的国际刑法学著作,作者是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律系教授格哈德·韦勒先生(Author Prof.Dr.Gerhard werle),译者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先生(Translator Prof.shizhou wang)。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根据作者用德文写成的VolkerStrafreeht一书的版对有关的专业词汇做了校订,又在出版前根据该书的第二版对内容做了补充,并且,在本书中对有关的变化做了标记和说明。因此,本书实际上就完整地反映了作者在英文和德文各个版本中的观点和思想发展历程。本书以中国法学界比较习惯的体系性叙述方法,说明了现代德国法学界在国际刑法学方面的基本立场与观点,是一部完整、精准、易懂的国际刑法学理论名著。
本书是以中国为视角对国际刑事法院展开研究的刑法学著作。书中以国际刑事法院概况、实体和程序规则,以及国际刑事法院对我国的影响为内容架构,重点研讨《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对我国刑事立法的影响、国际刑事法院对我国提出的挑战以及我国应做出的抉择,从文化和现实角度对我国现阶段拒绝加入的理由进行了解读并对我国目前应当采取的措施提出了建议,实现了理论深度与实践广度的深入结合,同时也是域外介绍与本土实际的完美展现。
本书在翔实地介绍现有国际刑法规范的基础上系统地论述了国际刑法的基本理论。内容涉及国际刑事管辖的各项原则(特别是作为国际刑法特有原则的普遍管辖问题),国际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一般原理、国际犯罪的分类等内容;对各类国际犯罪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对国际刑法的适用模式和国际刑事合作的基本途径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对中国参与国际刑事立法以及中国与外国签订的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条约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并提出了很有见地的立法建议。
腐败问题现已成为当今社会生活中的毒瘤,现今,全球腐败犯罪呈现出行为跨国化、主体多元化、手段多样化等特征,各主权国家仅凭其本国力量已不足以遏制腐败犯罪的滋生和蔓延。面对日益猖獗的跨国腐败犯罪,通过国际合作来打击此类犯罪必然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趋势。 本书以反腐败国际合作为视角,将主要国际组织、区域组织成员国所签订的涉及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内容的国际公约、区域公约作为研究基础,对国际反腐败刑事合作的各项原则和诸项具体机制进行研究。本书立足于反腐败国际刑事合作的实践,探讨反腐败国际刑事合作机制的现状和应然完善,不仅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各项具体合作机制进行了梳理,还为我国的反腐败国际合作立法以及机构设置提供有益借鉴。
这本《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研究》由黄伯青著。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过程中,一事不再理原则主要体现的是对合作方刑事司法管辖权的限制,而这种限制是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基础和相互信任的体现。 《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研究》侧重从刑事管辖权冲突与协调的角度,研究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国与国之间、国家与国际刑事审判机构之间、国际刑事审判机构之间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的体现和作用,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发现并总结一般规律和规则,研究可能的变通和例外情形。对实践中发生的诸多案例,结合国际刑法理论,进行了透彻剖析,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全书既有对实践的反思和总结,又不乏理论上的创新和突破。
《国际刑事法院法官裁量权研究》选择国际刑事法院对三个实质问题,即“可受理性、证据和犯罪指控”问题裁量的方法、规则和趋势进行系统研究。一方面有助于探索国际刑事法院法官裁量案件的整体思路和微观考量因素,从而对有权国家或者当事方应诉起到积极的指引和预见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对具体问题的裁量尺度和趋势的把握窥探国际刑事法院对于某些“敏感”而“关键”问题的执法态度,进而探寻法院“如此裁量”的“内部动因”,某种程度上也可以为对这些问题有所顾虑或者严重关注的国家当局起到“建言献策”的作用;另外,法院自成立至今已经运作12年,系统研究法院司法裁量权的运行及其对国际刑法发展所起到的作用也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