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围绕域外环境法典编纂的经验探讨在我国进行环境立法法典化路径的学术著作。选取了德国、法国、俄罗斯等 和地区的生态环境立法文本进行整理,共分为绪论、统一环境法典编、统一生态法典编、生态示范法典编、综合编和尾论六个部分。本书在对域外环境法典的立法文本及内容进行介绍的基础之上,深入剖析相关法典的特点、制度成因及其存在的问题,从而结合我国环境立法现状,指明我国未来环境立法体系化建构方向,回应我国环境立法法典化的需求。
《跨界环境损害国家责任研究》一书运用大量国内外著作、论文、国际法院的案例以及联合国赔偿委 员会、世界银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机构的官方文件等素材,从国际法视角,围绕跨界环境损害的法律 定义、特征、赔偿范围,通过归纳、比较、分析等方法对国家在跨界环境损害方面承担的国际法权利与义 务等问题展开讨论。在指出国家责任对处理跨界环境损害赔偿所存在的局限后,对国际法委员会2006年通 过的《关于危险活动造成跨界损害中的损失分配原则草案案文》中的重要概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完 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是解决跨界环境损害争端、确保跨界损害的受害者获得及时与充分赔偿的主要法律救 济手段。 《跨界环境损害国家责任研究》由李伟芳编著。
章 跨国污染转移与国家环境安全法律理论问题研究 本章突出特色及学术创新主要表现在:(1)对“跨国污染转移”这一概念的解释,重点从主体、主观、客体、客观等方面对其进行界定,从而使这一概念更加明晰。(2)结合我国跨国污染转移的现状及其成因进行分析,并借用大量的表格数据说明问题,说服力较强。(3)以国家生态安全、国家环境正义两个角度为控制外国污染转移的合法性基础提供合理合法依据。 第二章 控制污染转移的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研究 本章突出特色及学术创新主要表现在:(1)根据跨国污染转移 的特性,我们从对污染物的控制(具体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生物技术污染等方面控制)和对污染转移的途径(具体包括借助自然界实现污染转移的控制、借助经济活动形式实现污染转移的控制)两个角度对相
由于工作变动和在上海筹备、操办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学院成立典礼暨首届学术年会的等原因,《评论》的第2卷拖至今日才得以问世,实是愧对期待着的读者和热心的投稿者。 同第1卷一样,第2卷收录了不少精彩的文章和有较大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鉴于环境法学的应用性较强的特点,第2卷增设了—个新的栏目“应用成果编”,专门用来发表环境法学的应用性研究成果。下面对本卷内容作一个简要介绍。 国际环境法编收录了8篇文章。 汉斯·布利克斯的“《斯德哥尔摩宣言》的历史”一文,被置于本卷之首。个中原因,首推其重要的史料价值;其次在于我与作者在联合国总部的巧遇。大家知道,《斯德哥尔摩宣言》是国际环境法的历史上座光辉的里程碑。正如布利克斯先生所言,“《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的意图是给各国政府、组织和公
从排放权交易的整个过程看来,该行为体系主要包括四个环节:、买卖行为。排放权交易是交易主体基于意思自治而进行的买卖富余排放权指标的行为,是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主要法律行为,它决定排放权交易的法律性质;第二、市场中介行为。排放权交易的中介机构是为交易双方提供排放权指标的供需信息、为交易创造和提供便利条件的辅助机构,是保证排放权交易成功的必不可少的环节;第三、核证行为。由独立的核证主体对排放主体减排后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的定期的独立审评和事后确定,使减排量获得公信力;第四、行政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为保证交易符合国际和国内的法律规定,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所进行的行政指导和监测监督行为,是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书以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以上四个环节相关法律制度为主线,从
本书选取当今具有全球性影响的多边环境条约,分析各项多边环境条约确立的或者正在形成中的实施机制,探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多边环境条约的实施、问题与趋势,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提出实施多边环境条约、参与国际环境治理的相应对策。
本书为“绿典之路”之子系列“各国环境法典译丛”之一,是独联体生态示范法典中译本以及爱沙尼亚环境法典(总则)的中译本,由 法学所具有环境法学背景的教授和博士翻译及审校,旨在借鉴他国立法经验,为中国立法规划和起草提供对策,为我国学者及立法机关等提供资料,推动中国环境法典的研究与编撰工作。独联体作为区域性 间组织,其生态示范法典具有法律术语精准、逻辑体系严密、立法理念 、体例结构系统、注重 接轨等特点;爱沙尼亚环境法典的总则部分较为凝练,较好地实现立法机关预定的统一法律概念、整合环境法律制度、优化环境法律体系、降低环境守法和执法成本和难度等立法预期。这两部法典内容可以为我国制定环境法典以及构建系统完整、体系优化的环境法律制度体系提供重要启发。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成立于1948年。该组织致力于将国家、政府机构以及各种非政府组织联合成为一个独特的世界合作伙伴。目前该组织共有1000多个成员,遍布于140多个国家。 作为一个联盟,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致力于影响、鼓励和支持世界各地保护自然的整体性和多样性,确保自然资源利用的平等性和生态可持续性。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致力于各成员的力量、网络以及合作伙伴关系建设,增进其能力并支持全球联合,在地方、区域以及全球层面上护卫自然资源。
王晓丽编著的《多边环境协定的遵守与实施机制研究》的研究内容包括多边环境协定的特殊表现形式、多边环境协定遵守和实施机制的基本理论、从经济学和国际关系学等角度对遵守机制进行的分析、遵守机制的原则、主要内容、运行程序和几个典型遵守机制在国际环境保护实践中的应用。书的后分析了我国在多边环境协定遵约方面的基本概况、现存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和完善建议。
本书系围绕域外环境法典编纂的经验探讨在我国进行环境立法法典化路径的学术著作。选取了德国、法国、俄罗斯等 和地区的生态环境立法文本进行整理,共分为绪论、统一环境法典编、统一生态法典编、生态示范法典编、综合编和尾论六个部分。本书在对域外环境法典的立法文本及内容进行介绍的基础之上,深入剖析相关法典的特点、制度成因及其存在的问题,从而结合我国环境立法现状,指明我国未来环境立法体系化建构方向,回应我国环境立法法典化的需求。
本书是在国际环境法本科以及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完成的,一些对案例或事件的评析也是多次的课堂讨论和交流的结果,感谢外交学院选修国际环境法课程的各位同学们,是你们的真知灼见启发了思维、活跃了思想,使《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得以成形。感谢《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后附的各类参考文献、网站以及各类署名或未署名的事件报道和分析,你们的观点和看法也可能成为了《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的重要参考。 在《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编写过程中,我的研究生李娟娟、戈丽静、王建刚、杨茜雯、刘凤艳等人做了资料的收集、整理乃至几个案例的初评析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从环境问题进入国际社会关注视野的初,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就存在着不同的认识。这些差异也表现在气候变化国际法中,体现为有关其结构、性质、发展等诸多方面的争论,主要且集中体现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合作中各个国家谁应承担义务、采取怎样的措施和方式来承担义务。关注发展中国家发展权的规则、制度及基本原则在联合国主持的一系列会议的大量决议中得到确立。虽然发展权的发展过程经历了许多变化、波折和挑战,但是国际社会对发展权规则、制度及原则的认识在不断深入,国际法律文件也逐步生效,包含了具体的内容,并产生了法律约束力,成功地实现了从“应有法”向“实在法”的转变。从20世纪70年代的人类环境会议,国际社会达成了初步的共识;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被通过,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
本书对于国际海洋法中海盗这个热点、难点和非常棘手的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探讨和论述。对国际海洋法中有关海盗与海盗行为的理论与实践、海盗的历史与现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总结现代海盗的特点,并通过探讨相关案例,缕析了有关海盗问题的立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涉及海盗问题的条款,进而分析在各种模式中解决海盗问题的机制与方式,后针对中国应如何应对海盗问题提出了建议。同时本书还以较大的篇幅,对国际法中的普遍管辖权问题、打击海盗方面的国际合作及区域合作问题、反恐和国际刑事犯罪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和阐述。当然,这些问题涉及面宽广,不可能在一本书中全面论及。 全书分五章,分别从国际海洋法中海盗问题的由来、海盗问题的*发展、国际海洋法对海盗问题的法律规制、国际合作制止海盗与海
《国际环境法视野下的北极环境法律遵守研究》以北极地区的环境法律遵守为例,研究分析了国际环境法中有关遵守的几个重要方面。《国际环境法视野下的北极环境法律遵守研究》源于“国家为什么遵守国际法”的初疑问,通过对北极环境法律遵守的研究,分析了国际环境法在应对环境问题上对传统国际法的变革;通过对遵守动机、遵守的法律渊源、遵守的参与主体三个方面的分析研究,从实证分析中抽象出国际环境法研究未来需要注意的趋势和特点,丰富了国际环境法对遵守这一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