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决策机制”、“司法争端解决机制”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是WTO规则的三大支柱。本文的研究正是建立在“立法决策机制”和“司法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之上,充分考察中国在WTO中的参与实践,进而探讨WTO下中国参与法律机制的构建及价值。《WTO下参与法律机制研究:基于对中国的考察》所指的“参与法律机制”正是指国家(政府)和非国家行为体,在WTO立法决策和司法争端解决参与实践中,从法律层面,所形成的符合自身发展、有助提高自身参与能力的一套运作体制。
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剧,围绕资源、能源、市场、知识产权、人才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贸易壁垒和经济、贸易摩擦明显增多。各种热点问题所涉及的国际问题更加突出。一些发达国家在经济上、科技上占优势,在外交匕、法律上动辄采取强势做法的态势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存在。作为国际关系的产物,国际法面临严峻挑战和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下,中国坚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总书记近在一系列重大国际场合突出强调了国际法与构建和谐世界的关系,强调了国际法的作用。构建和谐世界思想的提出,既勾画了中国新世纪外交战略的总目标,充分展不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也指明了新世纪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发展的正确方向。
贸易与文化的辩论由来已久,但WTO规则在文化产品如电影、广播和书籍中的应用,仍然是世界组织中存在人分歧的问题。本书在对将文化产品与渚如小麦或钢铁之类的事物区别开来的经济和社会评论进行评价之后,它又解释了WTO成员在早期谈判时诸多不同的观点如何导致了令所有人都失望的结果。接着对各种町能的解决法给予了全面的评价,包括通过WTO争端解决的法律演变、WTO以外的新协议、改善贸易自由化和文化政策目标之间的平衡改革。由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影响,文化和贸易多样性的新公约生效于2007年,WTO多哈回合谈判成为绊脚石,故对这种评价的需求变得更为紧迫。
一本教材应当既传授知识,又传授知识的应用方法。如果两者不能兼顾,则宁愿选择后者。信息化时代,运用知识的能力远重于记忆知识的本领。法律或规则的效力,不在其存在,而在其正确应用。WTO规则体系,内容晦涩难懂,结构错综复杂,应用旨在解决具体贸易纠纷,专家组/上诉机构报告具有准先例效力。基于此,本书除了介绍WTO的规则和体系、历史和理论,还将专家组/上诉机构为解决具体纠纷而对具体规则应用的精辟洞见,作为学习WTO规则应用好的素材,以期实现作者“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写作目的。
本书介绍了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关联性。再从能够取得的客体、取得的方法与具体途径、知识产权如何进行保护等三个大的方面进行展开,用一种基于实用分析的、全新的视野来研究国际贸易中的相关知识产权问题。
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下,《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和农产品贸易息息相关,由《SPS协定》所产生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措施)与国际贸易之间具有特殊的联动影响——既相互抑制又相互促进,这使得SPS措施从初的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措施渐渐演变成为各国政府普遍倾向于采用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本书研究了《SPS协定》与SPS措施的理论问题,重点研究了《SPS协定》的“等效”条款、“风险评估”条款、“适用地区”条款和《SPS协定》对非政府机构的规制以及SPS领域私人标准的规制问题。通过具体分析我国水产品、肉产品和茶叶产品出口遭遇SPS措施的现状,提出了这些农产品应对SPS措施的建议和对策,同时结合形势,分析了上海自贸区检验检疫的改革新政。
本报告从多哈回合谈判的*进展人手,包括农业议题、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议题、规则议题、新加坡议题和服务贸易议题五部分内容。本书的写作工作得到了WTO学院2010级研究生同学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学习之余,他们承担了繁重的写作任务,他们是王璨、陈金换和蔺焕焕(章农业议题),孙镜程、俞劲鸥、陈旭和刘艳艳(第二章非农产品市场准人问题),徐呙颢和李晓宇(第三章规则议题),闫宏光和魏逍霄(第四章新加坡议题),张丽(第五章服务贸易议题)。其中每项议题基本按照如下框架展开:首先对各项议题的谈判背景进行梳理,然后对目前*的谈判情况和各成员方的立场进行回顾、总结,并分析谈判搁置的原因,后对未来的谈判前景进行展望。作为一份非官方的研究报告,本书主要是对各领域中的谈判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对未来的谈判前景进行展
《WTO框架下新型贸易壁垒法律问题研究》主要内容包括:贸易管制概述、WTO时代的贸易管制、WT0时代的新型贸易壁垒、WT0框架下约束贸易壁垒的基本原则及例外、与新型贸易壁垒相关的配套协议、碳壁垒的形成与表现形式、壁垒合法性的国际法分析、中国碳壁垒应对机制的建立、WTO协议在中国国内法的适用、中国外贸管制法与WTO协议的协调、中国国际贸易管制措施与国内法之协调。
为加快全球电磁场标准协调化的进程,促进向全人类提供相同或相似健康保护水平目标的实现,世界卫生组织于2006年向各成员国发布了《电磁场防护法律范本》,帮助尚无适宜法律的成员国制定电磁场防护法案及相应的法规、条例,以保护各国公众免受可能产生有害健康影响的电磁场曝露。 本书可供政府环保、卫生、工贸、发展、规划、建设、法律等部门的决策管理人员阅读使用;也可供电磁环境保护、疾病控制与预防、公共卫生领域内的研究人员,以及从事电力和通信工程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考。
本书力图澄清WTO法的国际公法性质,并对WTO法与国际公法的关系进行全面系统的探讨。全书的主旨在于点明正确界定WTO法的法律性质及其与国际公法的关系对WTO法和国际公法的发展及其学术研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在结构上,文章共分两大部分,六个章节。部分从宏观角度论述WTO法的国际公法性质。第二部分从微观角度,即国际法中与WTO法密切相关的三个部门法的角度来考察WTO法,并探讨了WTO法与这三个部门法的一般原理之间的关系。
本卷年度报告依然遵循了第1卷的编排体例。在“发展概况”板块中,“WTO争端解决机制运行情况综述(1995~2012年)”对整个WTO争端解决机制自1995年成立至2012年的发展概况进行了总结。文章的结论是: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是有效的、公正不偏的,促进了各成员对WTO规则的遵守。该文特别指出,这一机制取得了预期的效益。它通过成功地解决WTO成员之间的贸易纠纷,使有关WTO规则得到了澄清和解读,更使绝大多数违反WTO规则的成员的行为得到了纠正,从而使获胜的申诉方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 本卷年度报告还新增了一个“国际交流”板块。在这个板块中,编者向读者报道了2012年7月16日下午,“WTO争端解决机制之父”拉卡特(Julio LacarteMuró)大法官与WTO上诉机构现任主席张月姣大法官的专题报告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功举办的盛况。
本书从阐明自然资源的基本理论入手,澄清自然资源的概念、特征,揭示各国对自然资源实施政府管制的经济学与法学上的理论依据。其次在此基础上;本书对世界范围内各国采取的自然资源出口管制措施进行比较系统的流理和总结并阐明Wm对该措施的基本立场和相关的多边贸易谈判情况:再次,本书重点对“中国原材料案”中的三个关键的法律问题即出口税出口配额以及其他出口限制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在总结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法律解释、推理方法以及裁决结果的基础上,对这个核心法律争议问题进行了思考和评析。又次,本书提出了优化中国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的基本设想。后,本书还对对WTO框架下自然资源法律规制的模式提出了改革建议。
本书在剖析欧盟和台湾微软垄断案的基础上,分析了WTO基本原则和竞争政策及其关系,竞争政策国际协调的原因、基本途径以及WTO现有的竞争规则,WTO贸易与竞争政策谈判问题的提出背景、现状和前景,在WTO框架下反倾销制度与竞争政策的冲突和协调,并结合WTO现有竞争规则和未来竞争政策谈判,分析了完善我国竞争法的基本要求,重点探讨了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基本实体制度和基本实施制度。本书的基本观点是,竞争政策与WTO的基本原则具有一致性,我国应有条件地支持并参与WTO框架下的竞争政策谈判;现行的国际反倾销制度已在很大程度上被滥用来实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需要以竞争政策的精神加以调整;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制定反垄断法很有必要,在加入wTO后就显得更加迫切;我国在进行反垄断立法时,其基本实体制度和基本实施
本书对WTO报复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剖析了目前WTO报复制度在法律规定和实践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在作者看来,通过完善WTO报复制度进一步促进和提高WTO成员对报复制度的有效运用,终实现促使败诉方及时有效地执行WTO裁决的目的,增强WTO体制的可预见性和可靠性。
学界对WTO法的“自足性”问题并无定论,因此,WTO法与国际公法间的关系也并不十分清晰。WTO案例报告中,专家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2条规定的条约解释规则,试图来弥补、澄清、消弭《WTO协定》中的漏洞、模糊和冲突。然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第32条本身的规定也存在诸多模糊之处,因此,借助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报告中对第31条、第32条在诸多个案中的适用及其诠释,作者试图通过对这两条的含义、价值、适用、模糊性、冲突等问题的探究,以达到明晰条约解释诸要素间的联系、区别及作用机制。条约解释问题还涉及其他许多重大的国际法基本理论问题,包括条约对第三方的效力问题、条约解释对维护国际法体系的作用等。该研究对完善我国国内条约解释制度也具有积极意义。
本书汇编了作者有关WTO法与中国涉案WT0争端解决研究的20多篇论文,涵盖WTO的体制性问题与中国入世后国内法制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WT0争端解决机制与国际法的一般理论问题及中国涉案争端解决的具体问题研究。《WTO法与中国涉案争端解决》突出体现了作者善于从中国视角观察WTO及其法律制度,善于将国际法理论与WTO法及中国涉案争端解决实际紧密结合的特点。全书每一部分均有阅读提示,可供涉及WT0与争端解决的理论研究、教学及实务的专家学者和对此感兴趣的公众参考。
本书收录了参与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听证会的学者、律师、官员等的随笔,他们以各自的视角,向读者展示了在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听证会上次出庭或抗辩的经历、如何准备和应对磋商程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采用的工作模式及其特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成员的人格魅力与气场、律师出庭应该采取的抗辩和应对技巧、第三方和法庭之友在争端解决程序中的地位与表现、WTO为何没有将争端解决机构命名为“法庭”、WTO争端解决方式与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方式的差异、WTO案件有哪些幕后推手、启动WTO案件需要评估的因素、常驻日内瓦WTO使团外交官在前方的工作内容、WTO业务对律师体力的考验等。他们用生动的语言轻松漫谈在WTO打官司的感受,以求达到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向广大读者介绍WTO的目的。
“宪政”作为一个古老的政治学概念,虽然在历史上经历多次内涵上的变更,但在任一时期,它都不仅指向一套控制政府行为合法性的立法技术和制度,还体现为一种人文理念,反映人们对宪法应具有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的价值追求。 国际宪政治理的思潮历经两次世界大战的摧残,终在二战后迎来了复兴。当代国际宪政学者主张,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共有的不是宪法结构,而是核心的宪法价值;国际法体系中一些基础性的规范已经发挥着事实上的宪法功能;国内国际宪法共同构成一个松散网络式的多重宪法体系正在形成中。WTO这个现代富有创造力的新型国际组织,其宪政的实现似乎更具期待可能性。尽管WTO体现的贸易自由并不具有超越其他非贸易价值的法律价值上的高位阶,但在维护国家主权、个人权利的基础上,更大限度的实现正义、平等、秩序这些法的
本书是“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1年年会”的论文集,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研究了WTO争端解决与中国的实践、贸易救济法律问题、WTO框架下贸易与环境法律问题、WTO框架下服务与知识产权法问题,以及WTO其他议题等问题。本书反映了WTO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我国对外贸易及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本书旨在目前WTO体系下研究分析WTO规则之可持续发展性,及其应有的发展。章,说明国际法与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背景;第二章,探讨可持续发展的内涵与法律上的意义;第三章,直接切入贸易自由化公平的议题;第四章,以环境保护之贸易措施为题,探讨贸易规则如何支持可持续发展,而当环境规则与贸易规则冲突时,又如何处理以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第五章,总结如何迈向可持续发展的多边贸易制度。期盼本书的研究能为达到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丝微薄的助益。 本书不仅适合高等院校的教师、学生阅读,也适合各类法律工作者和对贸易自由化与可持续发展感兴趣的读者参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