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的欧罗巴文明,孕育出海洋法(即普通法)与大陆法这两颗镶嵌在欧洲版图上的璀璨明珠,它们是环肥燕瘦,各擅其美。本书作者正是为这一迷人的法律风景线所吸引,以一个法律史学家所独有之敏锐目光与厚实功底,带领大家透视美丽面纱背后的庐山真面目,并采用比较与历史的研究方法,将笔锋游刃于英伦诸岛、美利坚与欧陆之间。故,本书虽小,却融会贯通了法律、历史、政治、民族、语言、宗教等学识,不失为欧洲法律史之微型画卷。 这不是一本诘屈聱牙的学术专著,它是作者执鞭剑桥时,面向学子传道授业谆言之集结。既无缘于蒙沐教泽,且通过这方小小的扩音筒,去聆听那来自康桥遥远的回响!
乔治·奥威尔(1903—1950)是英国伟大的人道主义作家、新闻记者和社会评论家,的英语文体家。《动物农场》是奥威尔的作品之一,是一则入骨三分的反乌托邦的政治讽喻寓言。农场的一群动物成功地进行了一场“革命”,将压榨他们的人类东家赶出农场,建立起一个平等的动物社会。然而,动物,那些聪明的猪们终却篡夺了革命的果实,成为比人类东家独裁和极权的统治者。“多一个人看奥威尔,就多了一分自由的保障”,有论家如是说。
《地下室手记》是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由主角地下室人以*人称的方式叙述,地下室人是名年约四十岁左右的退休公务员,他的内心充满了病态的自卑,但又常剖析自己。全书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前面部分是地下室人的长篇独白,内容探讨了自由意志、人的非理性、历史的非理性等哲学议题。后面部分是地下室人追溯自己的一段往事,以及他与一名 丽莎相识的经过。 《地下室手记》不仅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也预视了他后来5本重要的长篇小说:《罪与罚》、《白痴》、《群魔》、《少年》、《卡拉马佐夫兄弟》。该书也被认为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过程中的一个转折点。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纪德认为:\\\"\\\"这部小说是他的扛鼎之作,或者,如果你们愿意,可以说是打开他思想的钥匙。
《天方夜谭》是古代阿拉伯的一部民间故事集。 故事的起因是一位国王因王后与人私通,便每夜都要娶一个女人,翌晨便杀死,以此消除心中愤恨。而宰相的女儿为解救国中女子便自愿嫁给国王,每日给国王讲一个故事,例如“渔夫与魔鬼”“与四十大盗”“辛巴达航海历险记”……共讲了一千零一夜,*终感化了国王。 本书内容包括万象,大故事套小故事,情节奇幻诡异,节奏感鲜明。书中常将威严的帝王与平凡的百姓,将常见的花鸟鱼虫与想象中的神魔鬼怪,巧妙地融合在一篇篇富有哲理、耐人寻味的故事中,将主人公与命运抗争、与大自然周旋、与成功路途中的种种艰难险阻做斗争的勇敢表现展现在读者面前。读来犹如身临其境,令人不忍释卷。
克里斯托夫·默勒斯在《德国基本法--历史与内 容》中首先简明扼要地描绘 了德国基本法的前史与产生,然后以初次阅渎者的视 角介绍了 基本法的结构和一些重要表述,接着勾勒了基本法在 德国政治 和社会现实中的运行,后讨论了基本法当前所面临 的挑战, 如公共安全与自由的冲突、德国法秩序的欧洲化和国 际化等。 每种文化都需要自己的解决方案。但是,好的解 决方案一 定需要想象力,与其他文化的比较会激发这种想象力 。以这种 间接的方式,《德国基本法--历史与内容》或许会有 助于中国的讨论。
对所有的作者来说,都有这么一个时刻——因为他自己会感到这个必要性——用来整理、了结自己的工作,并且把有生之年的剩余时间腾出来给其他任务。这本书就是笔者对法哲学方面工作的一个总结。 这本书是《法哲学大纲》的第三版。第二版仅仅是1922年对版的重印,所以第二版上的出版年份写的还是版的年份,1914年。当时需要一个新版本,而要彻底改写又是不可能的,但在战争和革命这样划时代的重大事件之后,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做全面修改的必要性。在新版上仍然标注原版的年份也可以说明,这种形式下的新版并不要求把笔者出版此书时的思想状态体现出来。 现在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个新版是以对全书重新阅读的记录为基础的。与其说这是一个新版本,不如说它是本新书,比如总论11章一15章)和个论(16章一29章)的一些章节就是新收录进来的。在
蒂堡的论文不仅仅具有历史文献的价值。由于汉语学界在此前没有出现一个全译本,也没有出现足够开阔和深刻的研究立场。这篇论文的意义被大大低估了。蒂堡论文全译本的出版,为学界同仁提供了与萨维尼对质的材料。人们将有条件对法律观与政治立场之间相互勾连的方式,以及法律与法学、实践与理论、历史与理性之间的联系和冲突,作出有趣的考查。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蒂堡在论文中为德意志提出了一个政治分裂、法律统一的方案,而萨维尼则提出了一种政治统一但法律独立于政治的方案,两者看似针锋相对,实际上却共同分享着一种具有专断意味的“政治”概念。仔细观察蒂堡与萨维尼的争论,人们可以看出在蒂堡与萨维尼之间走一条中间道路的必要性。
耶林一生的思想正如他的作品一样可以分成几个阶段:从历史法学派的捍卫者,到概念法学的追随者,再到利益法学的开拓者。耶林的法学作品中有三部特别引人注目:《罗马法的精神》、《为权利而斗争》和《法律目的论》,虽然它们并不一定称的上耶林著名的作品,但却标志着耶林不同发展阶段的思想。 《为权利而斗争》是耶林在1872年春天在维也纳那场获得满堂喝彩的告别常说而出现的。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内容上,这部作品都介于《罗马法精神》和此后的《法律目的论》之间。在从概念法学到利益法学之路上,《为权利而斗争》在耶林法律理论发展过程中处于中间位置。该书一经出版,立即被译成英、法、意、俄、日、匈牙利、希腊、荷兰、罗马尼亚、丹麦、捷克、波兰、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迄今已有五十多个译本,这部作品获得的国际承认非
《伤心之家》(Heartbreak House)是爱尔兰戏剧家萧伯纳1919年创作的三幕喜剧,剧情发生在 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的英格兰乡村。《伤心之家》刻意用契诃夫《樱桃园》营造氛围的笔法写成,剧本有个副标题:“俄国风格的英国主题狂想曲”。剧作通过女青年艾丽?邓的视角,描写88岁的老船长邵特非和他一家房客。这是一出典型的“客厅剧” 剧情发生在客厅聚会中,聚集于客厅内的多是来自上层社会的有闲之士,他们有不凡的文化素养,所以可引经据典,出口成章,使用着漂亮锐利的语言,但因为不必为生计操劳而有太多闲暇,常常感到无聊与倦怠。这些剧中人,在爱情与其他事上,却多是无心的。 终,由这些琐碎的心不在焉所堆叠出的剧本,除了长串令人爱不释手且可大被引述的聪明对白之,并没有重要的情节线索。《伤心之家》被认为是萧伯纳 秀的剧作之一。
本书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克罗地亚共和国刑法典》总则对犯罪和刑法的一般原理、制度予以规定,具体包括基本规定、刑事立法的适用、犯罪行为、罪责、刑罚和量刑、非监禁措施、保安处分、没收财产利益等9章。分则对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及法定刑予以规定,具体包括侵害生命和身体的犯罪、侵害人类和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犯罪、危害克罗地亚共和国的犯罪、侵犯国际法所保护的价值的犯罪、侵害性自由和性道德的犯罪、侵害荣誉和名誉的犯罪等等17章。附则是刑法典的过渡及结束条款,对相关刑事法律条款的终止以及本法典的生效时间等事项予以规定。
英国法律文化的风格和纠纷解决的方式具有高度实用主义的特色。与欧洲大陆的同行们相比,英国法官在裁判中更信任经验和先例,而非逻辑与原理。作者以“逻辑与经验、权利与救济、原理与先例、学术与实践”四对核心范畴为观察视角和论述理路,为我们呈现了实用主义传统的一个较为全面的法律影像。在此基础之上,阿蒂亚也将传统英国法的精神归结为:对实用主义的偏爱与坚守、对理论的反感与排斥。当然,对于英国法的实用主义精神传统,阿蒂亚在赞扬和褒奖之余,也进行了反思与重估。“实用主义传统的弱点”和“幕后的理论”两章便是作为学术法律人的阿蒂亚“反思与重估传统”的产物。 本书是一部“比较法理学”的杰作,视野开阔、论理充分、言之有物。适合对英国法、比较法、法理学和部门法哲学感兴趣的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阅读。
1940年2月12日冰岛制定了新的刑法典(1940年第19号法案),自1940年8月12日起施行。该部刑法典经过70余次的修正,至今仍在施行。现行的《冰岛刑法典》虽然在形式上未设置总则与分则这一体系层次,但在具体内容上仍是泾渭分明。总共包括二十九章,前十章是总则性内容,后十九章是分则性内容。
德国刑事诉讼法典有很悠久的传统。它可追溯于1877年,那时发现和侦查犯罪的方式和手段与现代相比有天壤之别,并且那时政治制度和德国社会的道德观念仍被深植于传统的价值观念中。然而在19世纪后半期得以发展的刑事诉讼法对许多问题提出了现代、自由和理智的解决方法,这些问题至今仍困扰着刑事诉讼法学家。重要的是,德国设法提供了一种制度,它建立在法院负有“发现事实真相”的责任,并有当事人很强的介入到诉讼程序中。因此,德国的制度力争取得英美和大陆传统构筑刑事诉讼程序的*混合,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自1877年后,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了许多修改,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很大的加强。然而刑事诉讼的基本框架没有变,这可能是德国法学家结构保守主义的表现,但也可能是原始立法高质量的实证。 我
本书出版于19世纪,至今在法国法律史学界和民事诉讼法学界都有着重要影响力。在法国,该书至今仍是一本研究法国司法制度史、民事诉讼程序史和民事诉讼法史的专著。本书根据翔实的历史文献,还原了法国民事诉讼程序现代化的整个历史过程。 我国对法国法尤其是对法国诉讼法的译介十分稀少,这本书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这个空白,满足国内民诉法研究的急切需要,对于推进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有重要意义。
本书并不准备对欧洲法律史做一个概括性的考察,只是提出几个能吸引我的学生们的专题而已,也希望能够引起那些认为未来欧洲的事实上也是世界性的法律具有重要意义的更广泛的公众的兴趣。其中的一些专题实质上是历史性的——比如19世纪德国民法典的发端;一些专题同时也是比较性的——比如普通法与民法的对照;其他一些专题针对的则是目前人们关注的问题——比如美国宪法的解释问题(这是法律经典文献(legal *ure)问题上的一个突出的例子)。后,欧洲法的未来已经得到了广泛的研究,并且一种真正一般性的法律科学在统一的21世纪的欧洲是否可能这样一个问题一旦提出来,就让我们回到了从前的日子,当时共同法(ius commune)是各地法律家共同的科学和语言,从阿伯登(Aberdeen)到那不勒斯,从克拉科夫波兰南部城市,克拉科夫省的省会。
本书的主要是对英国及世界近代自由主义的源头即洛克、边泌和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作一系统的和历史的考察。作者在批判了当代西方自由主义研究中的非历史主义倾向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历史上的自由主义体系须作三维的把握、具体的范畴化、描述性的分析以及历史的评价的研究方法论。本书运用这种方法论探讨了洛克、边泌和密尔关于自由的障碍、自由的目标艰及自由的主体的理论表述和思想特征。在分析了这些思想体系的逻辑联系及其历史背景之后,对历史上自由主义思潮中所呈现出来的思想精华和历史局限作出了自己的评价和判断。
本书以欧洲法院的司法能动性为研究对象。欧洲法院的司法能动性是指,欧洲法院在审理有关欧共体案的具体过程中,不因循先例和成文法的字面含义,对欧共体法律进行司法解释的一种司法理念以及基于此种理念的行动。在法律的解释和适用过程中,欧洲法院并不限于对具体纠纷做出裁决,而是通过发挥其司法能动性,对欧共体法律进行创造和补充,形成新的法律原则,填补欧共体基础条约的漏洞并补充二次立法的不足,为欧共体法和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深化欧共体及其法律的研究过程中,深入研究欧洲法院的司法能动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本书是一部研究讨论欧洲宪法的政治和法律思想的论文集,关注的重点是欧洲宪法内容及其法理依据、现实意义。部分是中外学者欧洲中外学者就制宪或《欧洲宪法条约草案》所作的各种不同的论述,有从法学的角度,有从文化理论角度,也有从现实政治的角度,见仁见智,第二部分是《欧洲宪法条约草案》的中文译本,这是汉语世界早的关于《欧洲宪法条约草案》的完整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