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国家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对于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刑法的海外宣传介绍工作,将中国刑法介绍给世界,是增进中国同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间交流的重要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度重视刑法的翻译和对外宣介工作,根据2021年出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刑法特刊)和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对刑法历次修改的情况进行梳理,并对刑法文本进行编排,成立专门的英文翻译工作组,对刑法文本进行翻译。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以宪法为核心,法律为主干的多层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随着中国对外合作交流活动的进一步深化,一方面,为了让国外的各界人士了解中国的法律体系和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熟悉中国投资的法律环境;另一方面,也为了满足国内从事涉外工作的专业人士对外宣传和使用中国法律的需要,我们编辑出版了这套法律法规中英文对照版本的工具书。 本书共收录现行有效的常用法律58件,行政法规45件。涵盖七个法律部门(宪法类、民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刑法类、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类),尤其注重涉外领域法律文件的收录。 本书的英文译本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组织翻译审定。
本书是已出版的1949-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法规汇编》(中英文对照本)的续编,是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涉外法规正式版本,收集了1994年国家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其内容依性质分为宪法类、民法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和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类等7类,以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和国内外人士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国法律法规的需要。全书选材科学、译文准确、具有权威性。
本书选取了欧盟证券监管领域9项重要法律文件进行翻译。这9项法律文件是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根据欧盟委员会《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inancialServices Action Plan, FSAP)和《莱姆法路西计划》(LamfalussyProcess),于2003年至2009年间针对欧盟内证券市场“招募说明书”、“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发行人透明度”、“评级机构监管”四大问题所发布的指令及修订。这些指令是当前欧洲证券监管在相关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旨在协调欧盟各国的有关监管制度,推进欧洲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总体而言,这些指令使欧盟证券市场的运行和监管达到了全新的水平。
本书选取了欧盟证券监管领域9项重要法律文件进行翻译。这9项法律文件是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根据欧盟委员会《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inancial Services Action Plan, FSAP)和《莱姆法路西计划》(Lamfalussy Process),于2003年至2009年间针对欧盟内证券市场“招募说明书”、“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发行人透明度”、“评级机构监管”四大问题所发布的指令及修订。这些指令是当前欧洲证券监管在相关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旨在协调欧盟各国的有关监管制度,推进欧洲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总体而言,这些指令使欧盟证券市场的运行和监管达到了全新的水平。
本书选取了欧盟证券监管领域9项重要法律文件进行翻译。这9项法律文件是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根据欧盟委员会《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inancial Services Action Plan, FSAP)和《莱姆法路西计划》(Lamfalussy Process),于2003年至2009年间针对欧盟内证券市场“招募说明书”、“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发行人透明度”、“评级机构监管”四大问题所发布的指令及修订。这些指令是当前欧洲证券监管在相关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旨在协调欧盟各国的有关监管制度,推进欧洲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总体而言,这些指令使欧盟证券市场的运行和监管达到了全新的水平。
联合国有关海洋法的三个公约,分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94年《第十一部分协议》以及1995年《鱼类种群协议》。虽然这些公约的文本都可以在联合国的网站上取得,但是,由于篇幅较大,文字浩繁,原文艰涩难懂,查阅起来,很是困难。这本工具书填补了这一困难,不但将这三项联合国有关海洋法的基本公约中英文条文,分页逐条对照刊出,并且针对这三项公约,编制了详尽的中英文索引。读者只要按照书中的“索引使用法”,核对相关的关键词,无论依据中文或英文,都可以迅速找到所有相关的法律条文。相信对于研究、应用联合国三项海洋法公约的读者们,会有一定的协助。
本书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08年*调整的进出口关税税率编制而成。出于海关监管工作的需要,2008年对进出口商品监管证件进行了重大调整,因此本书2008年商品监管条件也相应进行了重大调整,并且本书添加了报关时报关单上必须填写的申报要素调整后的*内容。
这部汇编共收入265个以其典型含义在国内或国际立法文件、著作权或邻拉权转让或许可合同、论文或一般言谈中出现的法律术语或词句。每个术语均附带对其含义作出的简短解释。 全部术语按英语字母顺序排列。每个英语术语及其释义的前面均有一个顺序号,后面则是相应的法语和西班牙语术语及释义。某些术语的后面还提到该术语在下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文件中首先使用。其中,《伯尔尼公约》(1971年巴黎文本)简写为“伯尔尼”;《世界版权公约》(1971年修订)简写为“世界”;1961年《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简写为“罗马”;1971年《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简写为“录音制品”;1974年《关于分布卫星传送的承载节目信号的公约》简写为“卫星”;1976年《突尼斯示范法》简写为“突尼斯示范”
《英汉法律用语大辞典》以英美法为主,共收录法律及其相关领域的用语10万余条(包括缩略语等),并在辞典正文之后附有拉丁语、法语等外来语附录,全书320余万字,为目前国内规模*,内容完整的英汉法律用语辞典。该辞典具有以下七大特点: 一 收词全面完整。本辞典博采目前国外和国内各种权威法律辞典(如Black’s Law Dictionary,MerriamWebstrer’sDictionaryOftheLaw,The Oxford Comlmnionto Law等,详见主要参考书目)之所长,充分利用前人的文化积累,尽量将常用的法律用语收录入典,以满足读者的需要。其内容涉及民法、刑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理、宪法、法制史等法律部门及多种相关学科知识。自加入WTO之后,我国日益增加的对外经贸活动都应在WTO法律框架中进行,为满足从事这方面活动的读者
本书选取了欧盟证券监管领域9项重要法律文件进行翻译。这9项法律文件是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根据欧盟委员会《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inancialServices Action Plan, FSAP)和《莱姆法路西计划》(LamfalussyProcess),于2003年至2009年间针对欧盟内证券市场“招募说明书”、“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发行人透明度”、“评级机构监管”问题所发布的指令及修订。这些指令是当前欧洲证券监管在相关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旨在协调欧盟各国的有关监管制度,推进欧洲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总体而言,这些指令使欧盟证券市场的运行和监管达到了全新的水平。
2011年3月,*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标志着我国法律环境和法治建设达到了新的高度,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良好的法律环境不仅是国内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国际交往不可或缺的部分。本出版物可以让国外的各界人士了解*国的法律体系,熟悉*国的法律环境,对我国招商引资、旅游开发、文化交流等都能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2011年3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标志着我国法律环境和法治建设达到了新的高度,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良好的法律环境不仅是国内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国际交往不可或缺的部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文法规大系(法律编宪法卷)(精)》可以让国外的各界人士了解中国的法律体系,熟悉中国的法律环境,对我国招商引资、旅游开发、文化交流等都能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2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公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商品交易法》(Commodity ExchangeAct,CEA)是美国期货市场基本的法律规范,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制定相关规章(CFTCRegulations)的法律基础。CEA规范了期货市场包括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交易设施、结算系统、市场参与者和市场专业人士在内的所有主体的行为,以及相关的投资工具,其目的是通过建立高效的法律体系,威慑和防范市场价格操纵或任何扰乱市场诚信的行为,确保财务完整性并避免系统性风险,保护所有市场参与者免受欺诈或其他不良行为或滥用客户资产行为的影响,促进负责任的创新和交易所之间、其他市场之间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公平竞争,维护公共利益。
《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由10章71条和4个附录组成,分别是章“总则”、第二章“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核准”、第三章“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条件”、第四章“透明度要求”、第五章“管理特定类型另类投资基金的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第六章“欧盟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在欧盟境内销售和管理欧盟另类投资基金的权利”、第七章“与第三国相关的特别规定”、第八章“向零售投资者销售”、第九章“主管部门”、第十章“过渡条款和终条款”、附录一、附录二“薪酬政策”、附录三“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计划在其母国境内开展销售时应提交的文件和信息”、附录四“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计划在其母国以外的成员国境内开展销售时应提交的文件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