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编的国际人权公约,仅是中国参加的诸多国际人权法律文书中著名的六个公约,另包括两个有关《儿童权利关系》的任择义定书,法律界称为“人权核心六公约”,是规范普遍的人的基本权利的国际法律文件。由于篇幅有限,有关消除歧视、禁止奴隶制和强迫劳动、劳工权利、难民问题等的其他人权公约均未收入。 本书编者对有关人权法律问题的了解和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与联合国各组织机构长期合作及英文方面的优势,将有关公约的中、英文编在一起,以方便读者在学习与研究,特别是有助于政府官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司法工作人员、教师、学生查阅、了解、对比中译文和英文原文的使用。为使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些公约产生的背景以及目前的发展情况,本书附录中收集了一些相关的国际人权文件,比如有关人权核心公约的宣言和相关的任择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