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中国现行的主要法律制度及相关理论进行了深入浅出、言简意赅、全面而又不失细致的阐述。主要内容包括:法的一般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继承法、经济法、诉讼法、法律职业、中国与国际法。 本书在努力保持知识阐述准确性的同时,力图反映*法律动态和法学研究进展;强调活学活用,在每章后面都附有相关案例;注重对相关法律制度的背景知识的介绍,在每章之后附以 拓展和链接 资料。书后还分门别类地列举了相关法律网站,以使读者在网络时代快捷有效地获取法律知识。 本书不仅可以作为高等院校开设 法律基础 课的教材,也是法律爱好者了解中国法律基本概况以及相关法律应试的参考读本。
作为法学领域的基础性学科,法理学实际上是庞大的法学大厦的基石。虽然中是法学的分支学科之一,但它是以整个法律现象及其发展的共同性问题和共同性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其他的法学学科,如宪法学、民法学等,分别研究法律现象某一方面的特殊问题和特殊规律,而法理学则是从宏观上对法律现象进行总体研究。可见,从研究对象上看,法理学和其他的法学学科之间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正因如此,在法理学的教材中,会对法律制度、法律体系、法律部门等综合性的宏观问题进行研究。同时,作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法理学的重点又是围绕关于法的各种一般的问题进行研究。
人们常常会问:法是什么?法为什么有效?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法代表着公平与正义吗?法可以干预一切不道德的行为吗?法是如何制定又是如何实现的?适用法律有哪些方法?法官的恰当角色和实际的角色是什么?……所有这些问题都是法理学所要研究和回答的问题。法理学不仅承载着法学入门与向导的功能,更承载着法律精神的启蒙与传承以及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与训练的功能。 美国已故前总统尼克松在他的回忆录《六次危机》中曾谈到他对学习法理学这门课的体会。他说:“回顾我自己在法律学院(在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的杜克大学)的岁月,从准备参加政治生活的观点来看,我所选修的有价值的一门课程就是朗·富勒博士讲授的法理学即法律哲学……这不是一门要考学位的必修课,但是在我看来,对于任何一个有志于从事公众生活的法律系学生来说,它是一门基础
《法理学》一书论述了法的一般原理(包括法的质、作用历史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及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关系,社会主义治)和法律调整(包括法的制定和实施)等一系列法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本书注意用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分析中国法制建设的实际问题,吸收国外法理学教学与研究的新经验。本书适用于大学本科法律专业学生使用。
本书把法律方法涉及的问题分为三个部分:基本原理部分、制度路径部分和思维方式部分。在基本原理部分,作者通过对法律与方法之间的关联,法律职业者的产生、发展与作用,法律与语言的关系、法律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论述,集中深入地说明法律不仅是纸上的文字规定,而且是需要特定人员在特定的国家制度中按照特定的方式实现的规则体系。在法律与方法的制度路径部分,作者通过对法律与制度的关系、法律与设施的关系、法律渊源与法律形式的关系的论述,集中说明法律人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如何以“看得见”的公开方式,追求达到特定法律问题解决目的的正确的法律决定。在思维方式部分,作者通过法律与分析的关系、法律与推理的关系、法律与解释的关系、法律与论证的关系、法律与修辞的关系的论述,集中说明法律人解决法律问题过程中,是
这是一部酝酿理论创新、呼唤理论创新的法理学教材。它试图重新强调法学研究的科学主义方向,沟通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沟通社会科学内部的有机联系,通过反映全球化背景及各国法律变革的时代趋势,回答中国法治化进程提出的重大实践问题,回应马克思主义法学面临的时代挑战,让学生、学员初步领略法理学学件在中国的基本面貌和前沿问题。 在内容上,本书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法律与人类文明的关系为主线,以“法律是人类文明秩序的体现”为核心思想,在法律变革、法的本质、法律历史演进、法的运行、法律与中国社会转型、法律与可持续发展、法律代现化与法律全球化等问题上做了创新性尝试。
由石文龙编著的《法伦理学》的学科内容定格为现在的样式或者体系,就是围绕法治与人,法治与人性,法治与善恶、法律与道德,法与情、理等相互关系以及良法与法律职业道德等问题,对法律与伦理间的关系问题进行研究。这一样式或者体系无疑拓宽了法伦理学的研究领域,其中心思想就是探讨如何在法治的氛围中重新寻找人的价值,重新思考法治与人以及人性的关系问题,以在目前法治研究似乎出现“瓶颈”现象的时候,打开法治的另一个视角,开辟法治研究的另一片天地。
为了更好地适应高等校法律基础课的教学需要,根据2003年*颁布的《法律基础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编写了这本法律基础教材。 新编写的这本教材努力反映我国*的立法成就和科研成果,力求使教材的内容达到通俗性、实用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的要求。特别是在教材体例安排上,根据非法律专业学生学习法律的特点以及教学规律的要求,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我们还结合法律基础教学已经实施多年的现实以及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新的需求,适度增加了教材内容的深度和难度。本教材可作为高校法律公共课教材使用,也可以作为一般的法律基础课教材使用。
本书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对传统法理学作系统梳理的基础上,进行学科的自我反思,寻找与全球化趋势相契合的、为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服务的科学、理性的法理学。 为初学者计,本书在体例上作了新的尝试。放弃从抽象的法概念开始的体例,采用先形而下后形而上、先静后动的体例,从法存在论到法本体论,再到法的运作、后讲法律的宏观发展。 本书内容涵盖了国家*《法理学教学指导纲要》规定的知识点,同时增加了近年我国法理学研究的新成果以及西方法理学中的经典课题。本书对传统法理的内容是这样处理的:先予简要的概述,而后予以评价,并提出作者的结论。对于书中繁琐的逻辑推理的过程,初学者可以不予理睬,而留给有兴趣的研究者来批评。
本书研究西方国家20世纪,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迄今的法学基本理论——通称“法理学”或“法律哲学”,对这一期间它的各主要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的重要学说进行了论述、分析和批判。全书由导论、新自然法学和价值论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其他法学5编组成,共28章。
《法理学初阶》与《法理学进阶》是西南大学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组新编的一套供大学本科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法理学”使用的教学用书。《法理学初阶》适用于大学本科一年级学生;《法理学初阶》既适用于大学本科高年级学生,也可供法学各专业研究生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用。 通过对基本知识点的重点阐述,促证学生掌握基础理论;通过对学术前沿问题的介绍,拓展学生视野,启发学生思维;通过对基本技能训练的指导,提高学生处理法律事务和应对司法考试能力;通过课后作业的问题设计,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深入研究。
法律社会学是将法律置于其社会背景之中,研究法律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的相互关系的一门社会学和法学之间的边缘学科。本书的撰写有助于人们从社会整体观念出发,认识法律的社会基础和社会作用,从而更好地利用法律的控制作用解决社会问题。
《犯罪心理学(第三版)》在注重犯罪心理学教学体系化的同时,结合近年来靠前外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刑法学理论发展的全新动态,将一些相关的理论成果予以吸收,并于每章结尾新增了“思考与训练”部分,通过思考问题、阅读文献、分析案例等形式,让学生加深对犯罪心理学知识的理解。本版顺应犯罪心理学的全新发展势态,更新了前两版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便于教师和学生参阅学习。本书适用于普通教育高等院校法学等相关专业作为教材选用。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学好理学参考消息这好法学的其他课程具有重要的意义。本书阐述了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法学体系、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法学的历史发展、不救灾的研究方法以及法的概念、法的作用和价值、法的历史发展、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制定、法的实施等基本理论和问题;对法的价值、法的移植、法与人权、法律文化、法律监督等问题进行了解析和探索。本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注重理论的阐述和分析,又注重法律现实问题的解读。同时,本书还坚持内容和形式相结合,既注重教材内容的完整性、系统性,又注重教材结构的严谨、语言文字的简明和生动。 本书不仅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教科书,也可供其他专业选用和社会读者阅读。
合同,亦称契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主体之间设定、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基本方式。现代经济学实际上将所有的市场交易都看成一种契约关系[ 。市场经济是一种主体独立、 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经济,但同时又是讲求规则、推崇契约、秩序井然的经济。通过缔结契约,可以约定各方权利义务、规范人们交易行为;通过履约规则和违约制裁,可以促使各方信守和约、公平竞争,进而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人们依赖、借助、运用合同,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满足物质与文化需求。无数的合同关系,构成交易关系总汇, 因此, 市场经济也是契约经济。 合同法,是规范与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合同法以社会公正为价值目标,以一般基本原则为指导思想, 以合约规则为核心内容,以责任体系为
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以阐述西方历史上各个历史时期不同思想家的法律思想为内容的学科。 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有助于更为深刻地了解西方法律制度发展和运作的理论基础,也有助于充分了解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编写以体系简洁、内容扼要、论述通畅、语言朴素为宗旨,以方便学习者的学习并掌握所学内容为目标,对从古希腊、古罗马到当代的西方法律思想进行了分析介绍。
本教科书由导论和五编构成,即导论、法的本体、法的结构、法的运行、法律方法、法治国家。导论部分主要介绍关于法学、特别是法理学的基本知识;编法的本体,以法律的性质和定义为中心,阐述法律的“元”问题或根本问题;第二编法的结构,主要讨论法的现象及其技术性构成;第三编法的运行,主要讨论现实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的机制和原理;第四编法律方法,着重分析介绍法律职业者思考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思维方式;第五编法治国家,主要介绍法律制度的演进和发展过程中的一般规律,特别是与我国法治建设相关的制度变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这本《法理学》教科书的结构安排,一方面是为了增强法理学教科书的实用性,使学生能够通过法理学的学习,提高自己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另一方面,则试图强调理论问题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地位
《法理学》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20余年的教学、研究过程中,已形成了自己较为稳定的内容框架与知识体系。本教材的编写在充分考虑法理学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补充了法理学的时代性课题,吸纳了法理学的*研究成果。 本教材由徐显明任主编,葛洪义、孙笑侠任副主编。
法理学乃法律思想之凝结,殊难以教材形式编写之。从根本上讲,法理学思想散见于历代思想家们的论著之中,而一切所谓法理学教材只不过是对这些论著之思想的复述和整理。自然,《法理学(第3版)》也是这样一种复述和整理的产物。为引领学生进入法理学思维之门径,本教材在结构安排上进行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尝试。每章正文前列名言、警句若干,意在让学生借助智者们的微言大义把握所涉主题之要旨。正文内时而插入一些“案例”,欲帮助读者直接感受生动的社会生活事实之中所蕴涵的法学道理。每章学习完毕设计多少不等的“研习活动”,旨在激活学生对法理学理论和问题讨论的兴趣,试图使参与思考、分析和讨论的每个人都能够共享法理学智慧、方法和技术所带来的精神愉悦。但愿这样的方式逐渐为学习者适应,并产生编者无心插柳而柳成荫的
《法理学教程》1999年出版至今,受到读者好评。2006年又被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质。本教材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吸收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成果,面向21世纪的法学教育,正确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