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丛书是公司法相关实务类书籍,注重操作性和指导性,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设立、上市、并购、产权交易、清算等各项业务,从相关法律风险和防范、典型案例与评析、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文书范本四个方面进行介绍。本分册为公司上市相关法律实务与操作的全程指引。 本书为“公司法律实务与操作指南精品丛书”的《公司上市法务操作全程指引》分册,重点在于介绍公司上市在实践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随书附赠公司法律法规CD-ROM光盘价值38元。
本著作对我国公司法上的债权出资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在对公司资本制度及其现代化改革进行一般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出资制度及其改革上的不足,尤其是债权出资未得到公司法的接近确认。本著作分析了债权出资的理论依据与现实意义,对债权出资的客体、债权出资的程序性制度、债权出资的风险防范机制和利益保护机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构建,对完善我国债权出资制度提出了作者性观点。
本书努力探索、分析、归纳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理论基础,从比较法角度较为系统地考察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在两大法系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适用情况,深入分析公司司法解散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在回顾和评价我国相关立法、司法实践工作的基础上对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进行重新构建和完善,具有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王林清、杨心忠主编的《公司纠纷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对公司纠纷裁判精要与裁判规则进行了合理、务实、得当的分析!“裁判精要”,通过对诉讼中大量疑难问题的收集、研究成果的归纳和解决方法的分析,总结和提炼了解决纠纷的裁判思路。 “规则适用”,是对各级法院典型案例中提炼的裁判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其以“规则”为题,并在“规则”下设 规则解读 案件审理要览 规则适用 三个栏目。 “规则”部分集中体现了案例的核心内容,有助于准确把握案例的要义。 规则解读 是建立在提炼规则基础上的解读。 裁判规则一般是非特定、非个体的,对法官在同类案件中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具有启发、引导、规范和参考作用。这些内容不能直接援引,但完全可以在裁判文书的说理中展现,作为法官裁判、当事人或律师法庭辩论的理由。 案件审理
本书从国际商法学的理论视角,用比较法学的方法,通过对大法系和英美法系若干国家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商务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运用大量翔实的资料,详尽地阐述了商事法学 的基础理论和商事法建实务文献的理论问题。程度上讲,它对构建我国比较商法学学科体系具有奠基的意义。
法律与公司金融的关系如何? 公司金融理论试图解读的是,对于影响着公司制企业投资决定的种种财务约束条件,它们是如何解决的。这些财务约束条件运用了花样繁多的金融工具,这些金融工具的持有人对于公司资产享有不同的权利。该领域近期的研究文献一方面准确地揭示了法律机制是如何影响着公司金融,另一方面则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演变予以了的梳理。在解释公司作出的与资本结构相关的选择时,法律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本书研究了与英国的公司金融相关的法律环境的核心要素,后者历经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深刻的变革。这场变革的驱动力部分源于英国政府现代化其公司立法的愿望,部分则源于欧盟层面的诸多政策选择,后者深深地依赖于颁布新的法规以推动欧洲金融市场更为紧 密的一体化进程。
《新企业破产法理解与适用》是一部关于新企业破产法法律解释的实用专著,内容涉及申请和受理、管理人、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等,适合法律研究人员参考学习。
本文主要研究股东表决权与公司控制权争夺的关系,指出表决权是公司所有与公司控制的连接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升了表决权在公司法中的核心地位。 本文第一部分,分析了股东表决权的理念。文章以“两权分离”的现象为起点,在“两权分离”的缝隙中寻找表决权的真正意义。美国学者Berle和Means于1932年系统地分析了在公众公司中存在的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相分离的现象后,指出股东对经营层失去了控制,表决权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对此,基于所有权结构的有效性分析,本文认为股东对管理层并没有失去控制,而是由某一个或者几个大股东控制着公司。而且,在两权分离过程中,表决权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它是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的连接点。它不但维系和控制着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还是不同股东之间争夺公司控制权的工具,是控制股东对中小
本辑商法年刊由符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学术议题,即“商法的现代化与民法典的编撰”的参会论文汇编而成。全书共分为五个部分,部分“2014~2015年商法研究综述”;第二部分“民法典的制定与商事立法的统筹、协调”;第三部分“民法总则的体系、结构与商事规范的安排”;第四部分“民法总则中民事主体立法与商事主体制度”;第五部分“民法总则法律行为立法与商事行为制度”。
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立足于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市场竞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规则,相关规定内容更加明确、具体,并为实践发展留有空间,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现“竞争公平有序”,“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要求。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与反垄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相衔接,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二是针对实践需要,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规则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完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为了配合修改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习、宣传,帮助广大读者准确理解此次修改的立法原意,我们组织编写了《释义》。
《新企业破产法理解与适用》是一部关于新企业破产法法律解释的实用专著,内容涉及申请和受理、管理人、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等,适合法律研究人员参考学习。
《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以笔者在实践中提出的机构法务综合支持概念为核心构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将在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分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基本理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公司法律管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函八大板块。《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对每一专项法律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概念、具体操作模式进行了详尽的介绍,能够对律师和其他法律人士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和帮助。
现今,有限合伙已日渐成为诸多PE组织形态的重要选择,但是对于有限合伙制PE这一舶来品,当前理论界更多停留在探讨有限合伙作为PE组织形态的正当性及可行性上。然而,资本市场的有限合伙制PE风生水起,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把视角转向有限合伙制PE的商业模式的治理结构之中。而更为关键的则要从有限合伙制PE的两大主角即LP和GP的角度出发,全面考察当前LP与GP之间的博弈,并明晰其是如何体现在有限合伙制PE治理,主要是治理结构、权利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责任机制及治理的制约等因素中。基于此,剖析有限合伙制PE治理存在之缺陷及其成因,进而提出完善有限合伙制PE治理之具体对策。
本书是作者参与中国破产法制度建设二十余年思考的汇总,凝聚了作者参与立法实践、学术研究、个案分析时的创见。作者身为国有企业破产政策制定的参与者和2006年中国新破产法的主要起草人,直面立法与破产实践的相关问题,不断扩展破产法律制度边界,丰富破产法律制度内容。 本书收录的文章既有立法建言、新法阐释、制度研究,又有实施分析、案例意见和专家报告。同时,作者丰富的社会经历使得本书收录的文章以破产法为基点,辐射面很广,触及了中国社会经济转型与法律转型的诸多热点问题。
法律与公司金融的关系如何? 公司金融理论试图解读的是,对于影响着公司制企业投资决定的种种财务约束条件,它们是如何解决的。这些财务约束条件运用了花样繁多的金融工具,这些金融工具的持有人对于公司资产享有不同的权利。该领域近期的研究文献一方面准确地揭示了法律机制是如何影响着公司金融,另一方面则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演变予以了的梳理。在解释公司作出的与资本结构相关的选择时,法律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本书研究了与英国的公司金融相关的法律环境的核心要素,后者历经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深刻的变革。这场变革的驱动力部分源于英国政府现代化其公司立法的愿望,部分则源于欧盟层面的诸多政策选择,后者深深地依赖于颁布新的法规以推动欧洲金融市场更为紧 密的一体化进程。
本文主要研究股东表决权与公司控制权争夺的关系,指出表决权是公司所有与公司控制的连接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升了表决权在公司法中的核心地位。 本文部分,分析了股东表决权的理念。文章以“两权分离”的现象为起点,在“两权分离”的缝隙中寻找表决权的真正意义。美国学者Berle和Means于1932年系统地分析了在公众公司中存在的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相分离的现象后,指出股东对经营层失去了控制,表决权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对此,基于所有权结构的有效性分析,本文认为股东对管理层并没有失去控制,而是由某一个或者几个大股东控制着公司。而且,在两权分离过程中,表决权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它是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的连接点。它不但维系和控制着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还是不同股东之间争夺公司控制权的工具,是控制股东对中小股东进
本丛书是公司法相关实务类书籍,注重操作性和指导性,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设立、上市、并购、产权交易、清算等各项业务,从相关法律风险和防范、典型案例与评析、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文书范本四个方面进行介绍。本分册为公司清算相关法律实务与操作的全程指引。
最近的十多年,中国农村正在发生著空前的巨变.村民正在日益理性化,乡村社会呈现出“结构混乱”的态势,共同体不断趋于解体,传统的地方性规范式微,无法内生出和秩序……今天的乡村社会更需要国家权力的进一步深入,以暗流,保证基本的秩序与公正,促进新的稳定结构早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