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总论(第二版)》共十一章,涉及商法的概念与特征、商法的地位、商法的产生与发展、商法的理念与原则、商法的渊源、商法的体系与立法模式、商主体通论、企业通论、商行为通论、商事登记制度以及商号制度等,既吸收了近年来的全新商法理论研究成果,又立足于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及实践需求。在基本知识点之外,基于商法的实践性特征,本书还为体现商法理念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基本思路与方法,力求将商法理念与原则融汇于具体法律适用的解释中,从而使商法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更为明晰,帮助读者确立至关重要的商法理念与商法思维。
《公司法实战智慧(二)》由广州市律师协会企业与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编写,是在2016年出版的《公司法实战智慧》基础上的又一成果。本书中的实务案例和理论文章,多来自广州律师为公司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实践,由本书编委分组编辑完成。本书的框架结构由各位作者撰写的应用法学研究文章及大量与理论文章相配套的案例构成。文章和案例结合了本届公司委多期沙龙的研究主题,是广州律协公司委的综合研究成果的结晶。书中部分案例来自于广州律师的积极投稿。本书既有较深的理论阐述,又在程度上反映了广州律师在公司法律实践中的成果,是一本集理论与实践于一体的实务好书。
从法律和实践的角度出发,在梳理历史和理论的基础上,本书系统性地考察了中美两国当下的公司法律制度,对照性地详述了两国现行公司制度框架中的法律渊源和操作细节,从而较为全面地展示了一幅有关两国公司法律与实践的图景。 本书追溯了中西方公司的发展历史,剖析了涉及公司的若干理论视角、制度设计、现实功能和社会责任,并且就中美两国现有的开放型公司和封闭型公司详细阐述了以下内容:设立公司的条件和过程;公司股份的种类,股份发行的方式、条件和程序,股份转让的方式与限制;公司*的发展概况,*的种类与发行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转让的方式和过程,公司*的评级、定价机制和监管体系;公司治理结构中各职能机关、各类与公司相关人员的职责、权力(利)以及相互之间的制衡机制;财务会计事务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保险法作为现代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是适应着保险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和确立的,它以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在各国民商法领域内占有一席之地,成为民商法的必要组成部分。 保险法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物,究其原因,保险业是人类的社会生产和经济交往达到一定的历史阶段,具备了形成独立的保险行业的社会条件时,始得出现专门经营保险商品的保险业,而作为规范和调整保险商品交换活动的行为规则,保险法必然适应保险业的发展,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保险法适用于特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范畴,即保险商品交换关系。这使得保险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不能被其他法律规范替代。其首要表现就是围绕着保险经营活动,着眼于维护保险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保险业发展,建立了其特有的保险法律制度——保险合同制度
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社会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债务关系的保护上,具有其他任何法律都不具有的特殊调整作用,基本内容从性质上可分为实体性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和罚则即法律责任三部分。本书为了适应破产法的教学、科研与实践工作的需要,在原版《破产法》的基础上重新编撰而成。呈现给读者的这本新版教材形式活泼,内容权威,紧跟*立法与学术前沿,强调知识的系统性与可读性。
商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其与民法共同构成现代私法的主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世界范围的逐步扩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日益加强,商法对社会经济的调整作用愈益彰显。但商法在我国却属于比较新兴的学科,由于历史的原因,商法一直没有获得其应有的地位,商法对市场经济的巨大促进作用也并没有为社会所了解,长期处于民法“婢女”的地位。 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基础教材·必修课中的《商法》一书,是严格按照*高教司颁布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的商法教学基本要求编写而成。全书共分7编31章,其内容除总论外,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和海商法。与其他同类教材相比,本书在编写上有以下主要特点: ,语言精练。我们认为,教材不同于专
张楚主编的《电子商务法(第3版)》包括了电子商务法导论、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制度、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电子支付法律制度、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电子商务市场规制等。本书共分为三编。编由章“电子商务法概述”构成,是对个问题“什么是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法”的论述;第二编由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组成,是对“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制度有哪些”的探讨;而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则是对“电子商务信息交易如何进行”的阐述。
本教材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依据,结合理论教学和实务操作编著而成的。在内容方面,以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为主线,对保险合同总论、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中介以及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力求做到理论精辟、实务具体、结构新颖、业务全面、内容稳定、举例典型。综观全书,本教材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践性、现实性和前瞻性。 本教材既可以作为高等学校金融、保险、法律等专业本科生教材,又可以作为保险监管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律师学习、理解、运用保险法的实用性权威参考用书。
本书从学理上将电子商务法学科体系划分为四大部分,共11章内容,分别为电子商务法基本理论(第1章)、电子商务交易法(第2~4章)、电子商务权益保护法(第5~7章)和电子商务管制法(第8~11章)。本书在吸取*电子商务立法信息的基础上,采用比较分析、案例分析、归纳推理等研究方法,力求做到基本概念和观点明确,阐述简明清晰,原理与案例相结合,学理与法理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本书主要适合作为相关院校电子商务本(专)科专业的教材,也可作为相关法律专业电子商务法课程的参考教材以及法律界和企业界相关人员的参考读本。
本书内容涵盖了商法总则、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等商法各大领域。编写上强调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突出应用性。本书在内容上以具体制度适用过程中的基本问题、疑难问题为主,基本上舍弃了抽象的理论问题。二是体现准确性。在问题解析上尽可能以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依据展开;对于少数存在争论的问题,一般只提出倾向性意见或不作结论,留给读者思考空间。三是体现新颖性、时效性。尽可能反映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较大影响、应用广泛的*商事立法的内容。在编写过程中,恰逢公司法、证券法的修改和破产法的制定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的颁布,教材相关问题的设计和解析严格按照新法的规定进行。四是易读性。考虑到商法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特点,本教材尽可能把基本制度、原理的理解和应用通过简短的案
本书紧密结合会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根据法学理论及我国会计法和相关经济法的立法实践,对会计法基本理论与有关实务性规定进行了初步探索,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会计法律制度的内容;在探讨企业会计特殊规定时,结合预算法、税法、破产法,增加了预算会计、税务会计以及清算会计等特殊规定的章节,构成了会计法理论研究与实践的基本框架。 本教材集理论性、实用性于一体,可以作为高等本科院校以及成人教育法学专业、会计专业、经济管理专业开设相关课程的教材或教学参考用书,也可以作为政府会计管理人员、企业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等培训和自学用书。
本书出版后,经各校师生使用,得到了较为一致的好评。再版后,本书被评为安徽省高等学校“十一五”省级规划教材,这对本书的作者无疑是极大的鼓励。 本书再版后,我国的《物权法》和《反垄断法》相继实施。这两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必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明晰产权,定纷止争,规范市场,有序竞争”,当市场经济的这些基本要求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时候,一个日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已令人欣喜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基于上述两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尤其是堪称市场竞争大法的《反垄断法》的实施,有必要对本书重新修订。在征求了部分教材使用单位和读者的意见后,编者在主编的主持下对本书作了以下修订:在法学基础理论部分,编者增加了物权法的相关内容,对
本书对我国新出现的大调解制度的经验,运用了上海和绵阳等地方的实证性数据和资料,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对于现在各地法院出现且重视的审前程序的调解、诉调对接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指导实践,同时对调解制度原本基础的原则和程序问题进行了澄清。
本书以案例评析的形式对公司法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作了全面系统的归纳和阐释。全书分16章,依次讲述了以下内容:公司法概述;公司法简史;公司法设立;公司法资本;公司债;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合并、分立与公司形式变更;公司清算;公司破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公司集团。每章之下均设有“本章知识概要”,对各章内容进行了提炼,有助于读者把握主要线索。 本书可供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师生教学使用,也可供法学研究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参考使用。
本套“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材新系”系统地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同时兼顾与实践领域的关联,并坚持本学科的理论系统性,同时兼顾与国际前沿理论的链接,也非常强调学以致用,商法的内容非常广泛,内涵十分丰富,它包括公司法、企业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证券法、信托法、银行法、担保法等。本书针对商法基础理论进行全面细致的阐述,以使人们对商法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是一部内容丰富,论述全面,很有启迪性和参考价值的论著。 本书的特点之一是结构紧凑、重点突出,重视对基础理论、基本制度的阐释,便于初学者理解、掌握。 本书的特点之二是既保留了传统教材中的主要内容,又根据社会生活的实际变化,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让读者能够了解本学科的一些前沿发展的情况。 本书的特点之三是理论结合实践
面对高等法学教育中的种种现象,我们感到困惑,也产生了很多的忧虑:十年前的时候,法学专业是所谓的“热门专业”之一,现在的热门专业排行榜早已不见了“法学”的踪影;法学本来是很“专业”的专业,但在日前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求职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感觉法学学生似乎没有专业;很多学生学了4年的法学专业,知道了很多法律上的专业名词,在被问到一个案子如何处理的时候,可以侃侃而谈、头头是道,满口专业词汇,甚至德国如何规定、美国有某个新鲜的理论,但是就是不知道中国怎么规定,这个发生在中国的案子究竟该如何解决;等等。这种现象似乎可以称为“专业教育的非专业化”。2005年贺卫方教授在网上宣布停止招收研究生,就是针对现在考研过于注重公共课程、不注重学生对于专业的喜好这种现象而进行的挑战。法学教育中出现的这些
本书共分为三编。编是论点综述,其体例是按照《商法总论》一书的章节而安排的,分为商法导论、外国商事法律制度概况、商事主体、商事法律行为、商事登记、商业名称、商业账簿等7章,分别介绍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和学者的各种不同观点。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对各种不同的观点我们并未作过多评论,更多的是作客观介绍。第二编是立法资料汇编,包括国外立法资料,国内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人民法院 有关批复、解答、规定、通知。在资料取舍上,对于国外浩如烟海的商事立法,我们只是撷选了一些著名的商法典和商事法律,而对国内的相关立法则尽可能地收集。由于本书涉及的是商法总论,因此,许多商法典和商事法律都是节选。第三编列举了主要参考文献。 ?
“商法”是*规定的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部门,其对于确定我国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行为准则,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曰益重要,商法的金融法属性和趋势日益明显。为了适应这种发展形势,我们组织长期从事商法教学与研究的教师编写了本教材。 本教材立足于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与要求,坚持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为目标,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教材以我国基本商事法律制度为基础,强调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在把握理论知识的系统性的同时,着重介绍商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及其实际应用,使学生系统、准确地理
本书分三编共23个案例,以票据行为、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票据使用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与刑事责任等方面,对票据法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的法理评析。 本书内容采用了案情简介、当事人争议焦点、律师代理词、法院判词、专家评析等形式,比较全面反映了票据法中重要的理论和案例的审理过程,有利于读者通过具体案例来理解和分析票据法的基本知识,具实用性及可读性。 本书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案例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界人士使用,对票据法感兴趣的读者也极具参考价值。
本书在2005年公司法修订的基础上,对我国颁布的这部法律制度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诠释,介绍了从公司设立、经营、上市、股票(证券)发行,到公司合并(解散、破产)等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的权利义务、公司法渊源等其他相关问题,是一本全面介绍公司法的教材。 本书以公司法的发展为线索,以公司制度的规范体系为内容,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现行公司法的立法精神与当前中国公司法律的实践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概述、公司法概述、公司的基本制度、股东和股东权、公司*等。本书内容丰富,讲解通俗易懂,可以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材。
本书自2002年出版以来,已重印12次。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随着电子商务法律规定不断的出台和修订,为适应电子商务新的应用发展形势、为满足读者学习需要,迫切需要对书中内容进行修订。此次再版,作者审慎地对原书进行了反复推敲和认真修改,保留原书特点和基本结构,补充了新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并精选新案例、采用新资料,以使其更贴近现代经济生活发展实际、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电子商务教学实践服务。 本书紧密结合电子商务运营所需要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知识,注重与时俱进,具有前瞻性和实用性;具有理论适中、知识系统、内容翔实、案例丰富、语言简洁、贴近实际、通俗易懂、便于学习掌握等特点。本书既可以作为普通高等教育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用书,也适用于各类企业从
以小博大的交易机理、精算及条款标准化的产品设计技术、社会风险管理的功能定位是保险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保险法也由此围绕如何有效地实现防范利用保险获得不当利益、克服双向信息不对称、张扬风险管理积极意义等基本目的而展开。本书不求对保险法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展示的体系性和全面性,而是围绕保险市场法律需求的逻辑主线,聚焦保险交易的技术属性与伦理属性、政策属性之间的关系及其对保险制度的影响,选择性地探讨新型产品对保险定义的冲击、人身保险保险利益认定的纷争、保险人说明义务被过度利用与保险条款公平性评判过度道德化的危机、责任保险扩张的边界、巨灾保险的发展瓶颈、保险消费者保护监管等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