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法学》在法学、自然科学、经济学、卫生学、伦理学等学科的基础上,对动物保护法的立法基础、历史沿革、体系、原则、主要制度等进行了全面、综合的论述。并按动物和动物管理环节的法学分类,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动物保护立法作了详细介绍,对中外动物保护立法作了详尽比较,并对国际动物保护及其立法作了详细分析。资料性、学术性和综合性是《动物保护法学》的主要特色。 《动物保护法学》可供法学界、动物保护界、医学界、环境科学界、经济学界和伦理学界教学和研究参考。
毋庸讳言,法律理念的进步与影响深刻地体现在新《破产法》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具体来说,从法律体系看,新《破产法》拓宽了适用的主体,将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及其他各类性质的企业法人破产程序统一化,对于各类法人企业请求破产保护打开了方便门,使之成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保护法;调整和完善破产和解与重整制度是在保债权人债务人利益的前提下,对社会利益的关注和对职工利益的维护,体现了“拯救法”的特征;引入管理人制度,既扭转了破产清算组的行政色彩与非专业化弊端,又完善了介入破产程序的时点与程序本身的对应,有利于破产程序中法院止于主导,而管理人负责管理与清算的法律定位;而有关债务人诉讼案件的独立审判,是规避以往一概合并审理并一裁终审的效率的弊端,对相关当事人合法权利包括实体与程序权利的妥善保护。从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