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注重阐释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荟萃理论研究的*成果及司法实践经验,兼顾面授与自学的需要,充分体现了法学教育的特点,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适应性。
行政诉讼无非涉及审判程序、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三个基本方面。《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与原告资格》和《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两书正是按照这种结构安排的。前者对审判程序未作全面系统的研究,只是对当前争议问题较多、情况较为复杂的行政行为可诉性及原告资格两大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涉及世贸组织规则的司法审查问题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行政审判的新领域,本书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专题研究;本书还对当前审理行政许可案件等广受关注的审判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考虑到现有行政诉讼著作对行政诉讼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论述较少,或者对实践问题的针对性不强,后者紧密结合审判实际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论述。
为了适应法学教育发展的需要,在有关部门和法学界的关怀和支持下,我们根据有关高等院校的推荐,约请了部分专家、学者和教师,编写了一套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供高等院校各法律专业选用或参考。《证据学》是其中的一种。 这套试用教材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为指导,力求正确地阐述和介绍法学各门学科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和基本资料,注意到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相对稳定性。
我国证券市场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历经风雨,让人牵挂,投资者利益保护及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建,更是为世人所关心。 2002年1月15日,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启了证券投资者司法救济的通道。近一年来,各地法院先后受理了近900起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不久前,彭淼秋诉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卢万兴等13名原董事和2名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案,及11名股民诉原红光实业公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总算尘埃落定,但也均是以庭外和解和调解的方式得以终结。之所以数百起虚假陈述案件中,进入实质性审理者寥寥无几,即便是结案的两起,也只能以非判决的形式加以解决,其根本原因在于:首先,现行证券立法对证券市场民事责任没有完善系统的规定,没有对
本书是在反映第四次宪法修正案以及近年来新出台的《立法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并总结我们教学科研成果及借鉴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编写的。 本书能正确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以为广大读者学习、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提供较大的帮助。本书可供法学专业学生、行政法教研人员及实务工作者等使用。
与以往法学专业统编教材不同,《证据法学》的编写力求有所创新,突出自己的优势和特色。与同类教材相比,《证据法学》具有以下特点:(1)体系完整、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繁简得当;(2)充分考虑证据法学这门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证据法学》将证据法理论、证据规则与诉讼中运用证据的法律实务结合起来,用案例引出原理和规则,用原理和规则解说案例;(3)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培养读者的法律思维。 《证据法学》在每一章都安排了相当数量的案例,其中既有针对知识点的“相关案例”,又有指导学生分析的“引导案例”,此外还有供学生测试使用的“练习案例”。
《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民事诉讼法(第7版)》以我国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为依据,结合司法改革和民事审判的实践,阐述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程序。作者在注重基础知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同时,力求体现的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动态,理论联系实际,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生常用法规掌中宝(2012-2013):民事诉讼法9》收录法规全面、对重点法条精致加工并提供便捷检索途径、便于随身携带、随时翻阅的法规汇编,对于法律学人而言,无疑意味着学习时间的节省、学习效能的提升;而这样一本法规汇编又收录了大量的司考真题、考研信息以及学习资料检索途径,则不仅意味着学习视野的开阔、学习资料的丰富,更意味着法律学人能够在日常的学习中,为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以及步入更高一级的学术殿堂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