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34年*颁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医学检验专业更名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制由五年缩短为四年。随着四年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全国范围招生与课程开展,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规划教材的编写已经迫在眉睫,人民卫生出版社在医学检验专业前五轮规划教材的编写与使用基础上,启动首套***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类本科教材,即全国高等学校医学检验专业第六轮暨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轮规划教材的编写工作。《临床检验仪器学习指导与习题集》是《临床检验仪器》的配套学习指导与习题集,特色与重点是在培养四年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顺利通过职业资格考试。
呼吸机波形分析是呼吸机临床应用的难点之一,如何正确理解和分析波形,从中获取有益信息,帮助ICU和呼吸科医师更好地使用呼吸机,是本书的编写主旨。Jonathan B.Waugh、Vijay M.Deshpande、Melissa K.Brown//Robert J.Harwood著的《呼吸机波形快速解读(中文翻译版原书第2版)》共6章,分别阐述了通气波形及其临床应用、压力容量环和流速容量环、常用通气模式的呼吸波形、压力控制和容量控制通气的波形监测、常见临床病症的波形表现,以及新生儿通气波形。书中提供了大量的波形图,并对其进行了仔细地分析,尽量采用图示的方法,讲述波形产生的原因,便于读者理解。 本书适合呼吸科、重症监护室及急诊科医师阅读参考。
YY/T 0810{#b科植人物全膝关节假体》预计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胫骨托疲劳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预留)。 本部分为YY/T 081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0 14879—1:2000{外科植入物全膝关节假体第1部分:胫骨托疲劳性能的测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全国外科植入物和矫形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及骨科植入物分技术委员会(sAC/TC I10/SC 1)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百慕航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焦永哲、王祚奠、董双鹏、侯保义、梁芳慧。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14630:2005《无源外科植入物 通用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外科植入物和矫形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天津工商联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外科植入物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奥斯比利克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平、宋金子、贾或飞、王金红。
YY 0321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 ——一次性使用麻醉针; ——一次性使用麻醉用过滤器。 本部分为YY 0321的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YY 0321.2—2000《一次性使用麻醉用针》。 YY 0321本部分与YY 0321.2—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扩大了基本尺寸针管长度范围(YY 0321--2000的3.1表1,本部分的3.4表1); ——针管韧性试验条件作了部分修改(YY 0321--2000的4.2.4,本部分的5.2.2表3); ——针管外表面要求作了修改(YY 0321--2000的4.5.4,本部分的5.2.4); ——增加了针尖斜面与针管与针座平面位置的偏差值(YY 0321--2000的4.5.2,本部分的 5.4.4); ——增加了腰椎穿刺针的流量指标(本部分的5.5); ——调整了衬芯与衬芯座连接牢固度的拉力指标(YY 0321--2000 4.2.2表2,本部分的5.6
GB/T 29791《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标示)》分为5部分: ——第1部分:术语、定义和通用要求; ——第2部分:专业用体外诊断试剂; ——第3部分:专业用体外诊断仪器; ——第4部分:自测用体外诊断试剂; ——第5部分:自测用体外诊断仪器。 本部分为GB/T 29791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l.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0 18113—3:2009((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标示)第3部分:专业用体外诊断仪器》。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YY/T 0316--2008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IS0 14971:2008,IDT) ——YY/T 0466.1—2009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l部分:通用要求(Is0 15223-1:2007,IDT) ——GB 4793.1—2007
GB/T l 9864《体视显微镜》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普及型体视显微镜; ——第2部分:高性能体视显微镜。 本部分为GB/T l9864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l.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l9864.2—2005《体视显微镜 第2部分:高性能体视显微镜》,本部分与GB/T l9864.2—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代替YY 91106-1999《电动手术台》。 本标准与YY 91106-1999《电动手术台》主要差异如下: ——安全要求修改为按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执行; ——安全专用要求按YY 0570-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手术台安全专用要求》执行; ——环境试验要求修改为按GB/T 14710-1993《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试验要求及试验方法》执行; ——删除了原标准中技术要求的非技术性内容4.7、4.12、4.13; ——更新了过时的引用标准。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跃民、孙健。 本标
GB/T 18029《轮椅车》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1部分:静态稳定性的测定 ——第2部分:电动轮椅车动态稳定性的测定 ——第3部分:制动器的测定 ——第4部分:能耗的测定 ——第5部分:外形尺寸、质量和转向空间的测定 ——第6部分:电动轮椅车*速度、加速度和减速度的测定 ——第7部分:座位和车轮尺寸的测量方法 ——第8部分:静态强度、冲击强度及疲劳强度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9部分:电动轮椅车的气候试验方法 ——第10部分:电动轮椅车越障能力的测定 ——第1l部分:测试用假人 ——第13部分:测试表面摩擦系数的测定 ——第14部分:电动轮椅车动力和控制系统——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15部分:信息发布、文件出具和标识的要求 ——第16部分:座(靠)垫阻燃性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17部分
4.6.3含水量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YY 1116一2002《可吸收性外科缝线》。 本标准与YY 1116—2002主要差异如下: ——取消工类缝线的分类结构,增加了I类缝线的制式、Ⅱ类缝线染色/不染色的分类; ——修订了缝线的规格与直径、抗张强度、针线连接强度; ——增加Ⅱ类(单股)缝线的要求; ——修订了缝线的环氧乙烷残留量; ——修订了缝线植入试验要求; ——修订了缝线生物降解试验的要求及其方法; ——修订了脱铬试验方法; ——修订了含水量测试方法。 本标准参考欧洲药典6.0版和美国药典第31版。 本标准由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浦东金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
《口腔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系列标准中的第1单元,YY/T 0268-2008《牙科学 口腔医疗器械生物评价 第1单元:评价与试验》是口腔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与试验项目的选择,为指南性标准。
本标准的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附录F和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8)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精博现代假肢矫形器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精博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浙江省假肢科研康复中心、北京市假肢矫形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凤领、刘俊玲、曹学军、蔡大伟、孟宏伟、赵立伟、姚娟、陶静、屈建国、孙刚、吴国士。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修改采用IS。9801:1997~眼科仪器 验光镜片》。 本标准与IS0 9801:1997的主要技术差异为: 一一本标准的第4章:分类和用途为新增部分,增加了对辅助镜片的描述; 一一本标准的5.2:新增了配置要求:验光镜片的基本配置、辅助镜片配置; 一一本标准的5.3:光学性能要求:对球镜片的柱镜度允差;棱镜片的棱镜度、球镜度、柱镜度允差; 球镜片和柱镜片的镜片几何中心处棱镜度的分档与允差;柱镜轴位的分档与允差;棱镜片基线 的分档与允差;交叉柱镜的技术要求等作出调整和规定; 一一本标准的5.4:结构要求:对验光镜片的厚度作出调整;对辅助镜片的结构作出规定; 一一本标准的6.3:新增了对辅助镜片结构的检验方法; 一一本标准的7.1:新增了球镜片、柱镜片、棱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电气安全要求全面贯彻了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引用YY0607--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神经和肌肉刺激器安全专用要求》标准的相关要求并进行了修订及补充。 本标准的电磁兼容性要求与YY 0505--2005《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 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一并实施。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技术委员会归口(SAC/TC 10/SC 4)。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纪彩彦、杨国涓、韩漠、孙惠丽、刘博。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YY/T 0178--1994《直肠、乙肠结肠活体取样钳》。 本标准与YY/T 0178—1994的主要差异: ——增加产品形式的名称。 ——取消原标准中蛋形指圈的尺寸,允许生产方根据YY/T 0173.4《手术器械 唇头钩 唇头齿 锁止牙 蛋形指圈》中的蛋形指圈规定按需选择。 ——增加产品的无光亮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伟群。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YY/T 0178—1994; ——WS2—245—1977。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ISO工作组文件IS0/TC 106/sc1/WG 14 N003《牙科学正畸弹性体附件》。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托博正畸器械(无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翔、沈熙炜。
GB/T 29791((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标示)》分为5部分: ——第1部分:术语、定义和通用要求; ——第2部分:专业用体外诊断试剂; ——第3部分:专业用体外诊断仪器; ——第4部分:自测用体外诊断试剂; 一一第5部分:自测用体外诊断仪器。 本部分为GB/T 29791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0 18113—5:2009((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标示)第5部分:自测用体外诊断仪器》。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YY/T 0316--2008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IS0 14971:2008,IDT) ——YY/T 0466.1—2009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第1部分:通用要求(IS0 15223-1:2007,IDT) ——G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为配合YY0607--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2—10部分:神经和肌肉刺激器安全专用要求》标准的实施,本标准旨在统一YY0607—2007标准中相关条款的理解;提供YY 0607--2007标准中相关技术指标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0)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学浩、段乔峰、孙惠丽、杨建刚。